第15章 下嫁的千金14

“可你為什麽瞞著我!”方雲怒吼,她身體裏有一股力量悶在胸口,要發泄出來,那也許是原身的怒氣,“你為什麽不說清楚,你為什麽瞞著我!我父親、哥哥,死得不明不白!而你,你倒是跑得快!忘恩負義的小人!”

“忘恩負義?”陳有生也惱怒了,“當初你父親非要我招贅才肯成全我們,難道不是為難我?後來還不準商鋪雇傭我,想將我趕盡殺絕!我陳有生能有今天,全靠我自己!我是天選之人,天縱奇才!跟你家有什麽關系,我就不知道你徐家恩義何在?”

堂上的縣令聽這夫妻二人翻起舊賬,也是搖頭嘆息。聽這意思,那徐家人的死,跟這女婿也有些瓜葛,而陳有生如今完全不念嶽家的好。

“陳有生!你當年倒在我家門口,還重病發燒,沒人敢救你,是我們家人給你請大夫,抓藥,照顧你,才救了你。後來,你無處可去,我父親讓你進店鋪做了夥計,還讓掌櫃好好教你本事。你可知道一般的學徒,三年出師!而你,一年多就做了二掌櫃,你以為這只是你的才能嗎?你一貧如洗,如何娶我?因你確實貧困,父親才希望你入贅。父親怕我吃苦,這也是人之常情。你不願意,我還不是嫁給了你!更不要說,你後來做生意的本錢,也是我娘家人給我的嫁妝!你如今說我家對你毫無恩義,你忘恩負義!”

堂上的縣令、衙役聽了都搖頭,這救命之恩都不念,真是厚顏無恥。

兩人在堂上爭執,雖然後來陳有生回過味來,拼命為自己辯解,但是已然無用了。他妻子歸來,黑發鴉鴉,並未剃度出家。而且,妻子親自上堂控訴丈夫停妻再娶,這足以說明,出家一說,是無稽之談。

既然妻子未被休棄,也未出家,陳有生再娶,便是違反律法。

雖然陳有生也想盡辦法為自己脫罪,但都被縣令駁回。

他當堂要寫休書休妻,縣令冷笑,“你現在休妻也晚了,改不了你當日未休妻之時,停妻再娶的實情。倒是露出你蛇鼠兩端的醜惡面目。”

陳有生再說平妻不是妻,其他地方也有商人娶平妻的。縣令更是不屑,“律法無平妻一說,妾就是妾,妻就是妻。當日,林氏坐大紅花轎,著大紅嫁衣,自正門入,還有媒有聘,有婚書。你家還擺了酒,縣丞當日去做了征婚人,這還不夠麽?!停妻再娶,毋庸置疑!”

陳有生急得要上房,可偏偏縣丞被縣令打發出去查案,不在縣衙,無人為他解脫。

最後,陳有生一咬牙,就把縣丞想要貪圖徐家產業,以及逼迫他停妻再娶之事都說了出來。

縣令要的就是這個,若不能趁此機會除掉心大了的下屬,他這縣令也快做不成了。

陳有生簽了字、畫了押,只希望縣令看在自己攀扯出縣丞,為他解憂的份上,能從輕發落。哪裏知道,縣令看著仁善,逼得急了,也是狠人。

他一直覺得縣丞是誣告之人,而陳有生就是縣丞的錢袋子,也是一夥的。於是,判決之時,縣令沒有心慈手軟,還是判了抄沒家產,流放三年。

陳有生呆在當堂,想到家中的嬌兒美女,就心痛起來,不禁責怪妻子,“你這麽一告,可知害了多少人?我家產抄沒,孩子們如何長大成人?全家十幾口人,又該如何過活?!你這女人,是妖怪附體了嗎?明明走的時候,還好好的,你……”

方雲怕他再說下去對自己不利,就及時阻止,“好好的?什麽好好的?只有你好好的!我娘家人死絕,自己纏綿病榻,而你呢?瞞著我家人真正的死因,心安理得地享受你的美酒佳人!你納了多少妾室!甚至姨娘還充做了夫人!我還有什麽臉面見人!我這個原配妻子,跟你風裏來,雨裏去,受了多少苦楚,終於日子好過了,你就貪歡好色起來!當年你生病,我衣不解帶侍奉,可我病了,你一臉嫌棄地躲開!我身上難受,心裏更痛,這就是你說的,好好的?!現在,你和外人聯手,讓我有家歸不得,還趁我出門,停妻再娶!這就是你說的,好好的?!我孤身一人,沒有娘家撐腰,只得忍氣吞聲,強顏歡笑,這就是你說的,好好的?!”

方雲一通發作,堵住了陳有生的嘴,也讓縣令愈發覺得自己判得沒錯。

不過,方雲也沒打算趕盡殺絕。她告訴陳有生,“你陳家家產抄沒了,我徐家家產還在。夫妻一場,雖然你做了負心漢,但是,我還願意再幫你最後一回。我會用娘家的產業把你幾個孩子養大,讓他們學會安身立命。只是,我也有個條件。”

“你說。”此時此刻,陳有生終於看明白了,他被縣令當成了縣丞的同夥,縣令對他不可能網開一面。如今,他是逃不開了。若是這女人能幫他養育孩子,他多少能安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