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煙灰(第2/2頁)
另外,他也足夠小心,現場除了那一縷不小心掉落的煙灰之外,他沒有留下任何有用的證據。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算村裏有人偶然看到了他,因為外貌特征的變化和他臉上的刀疤,那群笨警察也永遠查不到他,因為在官方記錄上,他早就是個死人了。
要查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人,就算公安部派出了最優秀的犯罪心理專家,就算他們集全國刑警之力,也根本不可能找得到他。
這也是少年遲遲沒有出現在洪川警方視線裏的根本原因。
一想到這些,少年不僅得意,甚至還生出了些許自滿——夜半時分,他吃飽了沒事幹,在月下吹起了尺八。
不過,這種愜意並沒有持續多久,因為他出來的時間已經夠長了,隨身物品和食物已經被他用光了,他中間不得不離開佛手坪,回到洪川補給。
也許就是在那一趟回去的途中,他在公交車上遇到了許韻——一位快要臨產的孕婦。
關於這一段,我覺得完全可以參考林染日記中的記載:
許韻當時在公交車上跟她對象吵架,威脅要把孩子打掉。這句話本來是句氣話,但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就這麽一句簡單的話,瞬間激怒了少年。
他在幾秒之內就做出了一個邪惡的決定——既然你不想要這個孩子,我就給你取出來,像你這樣的女人,根本不配有孩子!
在許韻下車後,少年尾隨她回了家。
不過他並沒有馬上動手,因為他不確定她家裏是不是還有其他人。
少年應該一個人在她家附近轉悠了挺多天,最後他不僅摸清了附近攝像頭的分布和許韻的生活習慣,同時還在腦子裏反復琢磨過很多遍作案時需要注意的細節。
比較有意思的是,在中間一次踩點的時候,他路過一家商店,進去買了點吃的東西,無意間看到了貨架上放著的一排鬧鐘。
那排鬧鐘突然給了他一個邪惡的‘靈感’。
不過他最後並沒有買那些鬧鐘,因為他知道警察肯定會排查附近的商店,所以他坐上了長途公交,跑到很遠的郊區去買了幾個鬧鐘。
在買了鬧鐘之後不久,他便動了手。
作案後,在現場留一個鬧鐘——這就成了少年獨有的犯罪標記。
可為什麽是鬧鐘呢?為什麽不是卷尺、橡皮、杯子,或者刀具呢?
原因應該很復雜,復雜到連少年自己都理不清楚。
因為從公安部心理專家幾十年來對境內連環殺手的調查結果來看——絕大多數連環殺手是不清楚自己為什麽會留下犯罪標記的。
比如有的連環殺手喜歡割皮,有的喜歡收集相冊,有的喜歡殺完人後洗手,而當他們被問起為什麽會有這些怪癖的時候,幾乎沒有人能回答得上來。
他們都說在作案的時候,心裏覺得這件事非做不可,最後就做了。
所以我認為,少年對自己為什麽會在案發現場留鬧鐘,也不是太明白。
許韻案發生之後,公安部非常重視,幾乎動用了所有的技術手段去尋找罪犯,但是很遺憾,中間還是走了很多彎路。
因為畢竟罪犯是個根本不存在的人,動用再多刑警去找一個‘死’去多年的人,就算案件掛上公安部督辦也很難偵破。
但是現在不同了,真兇我們已經找到了!
現在回頭再去看許韻的案子,我覺得當時的我們都考慮得太多了,其實兇手在整個案子中的作案手法,更像是一場殘忍的惡作劇。
不過因為公安部給出的犯罪心理側寫報告上說,罪犯的年齡在三十歲左右,而我們當時在地下室發現那個少年的時候,他還不滿二十歲,並且他當時還扮成了一個受害者,所以當時根本沒有人往他身上想。
不過,年輕人畢竟是年輕人,就算他的心理年齡比同齡人都大,心思也比同齡人更深沉,但他畢竟還是年輕,還是難免會沖動——遺留在被害人腹中的鬧鐘就是他沖動的結果。
這也是少年在整個案件中犯下的第一錯!
因為這個鬧鐘,給警方留下了日後並案的關鍵線索。
在做完這個案件之後,少年重新返回了佛手坪。
他發現佛手坪剛剛經歷了一場地震,整個村裏人心惶惶,這下就更沒人會注意到他了。
他繼續蹲守在山坡上,每天用望遠鏡觀察著山下的動靜,在夜晚無聊時照舊會吹起尺八,直到一群巨猿突然出現在他的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