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2/2頁)

方自明結合自己的情況,約莫著番尼之石的融合至少也需要幾天時間,對方現在睡得宛若死狗,他正好可以趁此機會,好好研究一下102房間與鏡中界的關聯契機,究竟是某件物品,還是某個人。

“這感覺真奇特。”他自言自語道:“等他再睜眼的時候,也許我倆就是同類了,說不定他也能進入鏡子的世界呢?”

那邊的世界寂靜得可怕,待得越久,他的心理狀態就會越糟糕。

方自明真的、真的太需要一個可以交流的夥伴了。

退一萬步講,即使不能成為同伴,關系惡劣點兒也無所謂,只要對方是個活人,且能時不時跟他說說話,鬥鬥嘴,就算兩個人見了面只會叉腰罵街,那也是可以接受的。

青年嘆了口氣:“這麽一想,我又覺得那家夥其實也挺不錯的。”

耳朵上的血漬很快被清理幹凈,鑒於目前不管是在鏡中界還是現實世界,大部分鏡子都無法投映出他的鏡像倒影,方自明只能用手輕輕觸摸傷口,通過指腹的觸感勾勒它的大致長度。

很快的,青年又有了新的發現——不知是不是錯覺,他摸著耳垂上那條大約四五毫米長的傷口,總覺得裂口兩端的距離,似乎比之前在臥室裏摸的時候要短了許多。

“不會吧。”他瞪著眼,索性掏出自己那面銀色折疊鏡(此時它又是一面正常的,少數幾面可以投映方自明形象的鏡子了),掀開鏡蓋對著自己的耳朵照了照:“難道傷口已經開始愈合了?這速度也太快了吧。”想到剛剛被晶體紮穿手背,卻瞬間愈合的那個男人,方自明驀地一驚:“我滴個乖乖,莫非這是屬於我的那塊兒番尼之石在幫我治療傷口?”

奈何之前他實在沒留意那道口子究竟有多長,方自明攬鏡自照,最後只覺得謎團重重看不真切,他幹脆從衛生間出來,回到臥室床邊抽刀在某昏迷人士手指上也輕輕來了一道。

畢竟只是做個實驗,他沒敢劃得太深,只是讓傷口微微見血。

五分鐘後,那道新鮮的、足有兩厘米長的傷口,就在方自明的眼皮底下,緩緩愈合了。

方自明沉默許久。

“真的進化了。”他抿緊嘴唇,用力做了幾下深呼吸,一時間也分不清心底裏那份蠢蠢欲動的情緒,究竟是恐懼,還是興奮。

他隨手抹去男人手指上的血痕,看見自己指尖上那抹紅,不知怎的腦子一抽,突然將拇指抵在唇邊,一伸舌頭便將血珠卷進了嘴裏。

末了還咂咂嘴:“嘖,好像也沒什麽怪味兒。”失望。

幸好唐煜還像頭死豬一樣躺在床上無知無覺,不然見此情景,必然要指著方自明大喊一聲“啊哈你果然是變態癡漢小流氓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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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的幾天,方自明便在現實世界的102公寓裏住了下來。

這套公寓只有一個臥室,單人床實在擠不下兩個大老爺們兒,方自明雖然不怎麽待見唐煜,不過出於對病患的照顧,他還是選擇了窩在客廳的布藝沙發裏——當然,對於一個身高超過一米八的成年男性來說,那張沙發真的是非常的不友好。

在102安穩落腳後,方自明首先確定了一下自己的位置。

華國,G省,沉水市。一個生活節奏相對較慢的四五線城市,且與武義和陽平都差著十萬八千裏的距離。

方自明抽空翻閱過這家夥的行李箱,放在錢包夾層裏的身份證有一些個人信息,虧了這張證件,他終於得知男人的名字叫“唐煜”,W省武義人,今年28歲。

之前聽他和朋友講電話,應該也不是因為工作需要才來的沉水市,方自明只能猜測唐煜到這裏是要辦私事——反正不可能只是單純的想要躲避“變態偷窺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