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2頁)

“你這孩子,太客氣了,我也沒幫上你啥忙。”

經過幾天的相處,許嵐多少知道顧家的情況,顧大娘的兒子在一家國企上班,一年到頭工資加獎金大概十多萬。

而她的兒媳婦兒在懷孕之前自己開了一家服裝店,一年也有幾十萬的盈利。至於她和老頭子年輕的時候都是工廠職工,有退休金。

老倆口還有一個女兒,年前也已經出嫁了。所以他們一家算是生活的比較滋潤的。

大錢沒有,小康那是妥妥的。

原主家裏的一些情況許嵐也沒有瞞著顧大娘,畢竟她現在成了她,身份上根本沒法否認。

只說家裏有個弟弟,父母從她念高中開始就沒管過她,大學四年的學費生活費也都是她自己掙的。她當初高中剛畢業,父母就逼著她嫁人,她偷偷的跑了出來……

至於女兒的那個親爹更是她背著家裏人嫁的,誰知道是個短命的。

顧大娘知道這件事情又是一陣唏噓。

許嵐倒沒有“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原主性格上還是有缺陷的,比如說自私倔強,要強又搖擺不定。

她厭惡她的原生家庭,可是又下不了決心跟那家人一刀兩斷。如果不是這樣也不會被原生家庭影響心情,進而被室友算計。

這對許嵐而言沒什麽困擾。她向來獨自自強有主見,當斷則斷。所以原主的那個原生家庭對她一點影響都沒有。

在她看來,她現在出門在外,那家人除了知道她的手機號碼之外,也就只能用所謂的親情來綁架她了。

她又不是原主,對原主的那家人可沒什麽親情可言。等以後她有了能力,她會替原主贍養父母,盡她應盡的那份義務,“扶弟魔”就想太多了。她又不傻。

許嵐在她自己那一世是獨生子女,她的父母是普通的職員,退休後每天都在為女兒不肯結婚鬥智鬥勇。最後都“敗”在女兒手上。

本來許嵐還想領養一個孩子,以免二老晚年寂寞,誰知道一場車禍,奪去了二老的性命。是以許嵐也算是無牽無掛。就是可惜了剛入住的新房……

如果許嵐沒記錯的話,原主之所以能享受這半年的平靜生活,是因為她把這些年攢下來的錢轉了一半給她媽。

她的生活過得極其的節儉,所以除去學雜費生活費,加上工作幾個月的積蓄,一共攢下了五萬塊錢。她給她媽轉了兩萬多,剩下的兩萬多交了房租,生了孩子就所剩無幾了。

如果不是宋家給了二十萬,這會兒許嵐身上加上零錢就只剩下不到一千了。這也是許嵐違心收下宋家那二十萬的主要原因。

人都要餓死了,還帶個奶娃娃,氣節什麽都得靠邊站。人總得先活下去才能想別的。

正想著,許嵐就聽到了手機鈴聲,一看備注,眉頭就皺了一下。

“嵐啊,你在哪兒呢?媽過來看看你。”

“你說你這孩子,一走就是四年,四年都不回家,你怎麽那麽狠的心呢?”

許嵐翻了一個白眼,原主心裏還期盼著那家人的一點親情,許嵐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卻看得清清楚楚。

只聽她沉默了一會兒,淡淡的說道:“說吧,是不是又沒錢了?”

那邊的語氣頓時有些訕訕的,“你這孩子,說什麽話呢?我是你親媽,我就不能來看看你。”

“你們是不是又把我賣給了什麽人,我告訴你,我已經嫁人了,孩子都生了,你們要是收了誰的聘禮就給我退回去。要不然你就自己嫁過去吧。”

“什麽?”

許母頓時發出一聲尖銳的叫聲。

“你,你,你說什麽啊許嵐?”

“你別嚇唬媽,男方那邊什麽條件,給多少聘禮?你說你怎麽那麽糊塗啊,孩子,孩子是怎麽回事?男孩兒還是女孩兒?”

許母到底是一個精明的人,隱約也意識到了女兒現在“翅膀”硬了,她逼了那麽多年都沒把她逼回來,只是她實在是不願意失去女兒這棵“搖錢樹”。

原主的老家在t市縣城的一個農村,叫做許家村,整個村子人均年收入不足兩萬。

“這不關你的事。”

“怎麽不關我的事,我是你媽,你的婚事我沒同意,你結哪門子的婚?”

許母說著說著也怒了,她的思想比較傳統,當然覺得自己有這個資格過問女兒的婚事。哪家孩子結婚不是當家長的張羅?

偏她這個閨女兒不懂事,高中畢業的時候不肯嫁人,還偷偷的跑了,她早說把那丫頭的錄取通知書燒了,誰知道她藏得緊,她愣是沒找到。

後來沒辦法,女兒不肯回來,她和丈夫也不知道她在哪兒,更不可能上a市去把她抓回來。主要是從t市到a市,就是坐最便宜的火車兩個人來回也得好幾千。

夫婦兩人舍不得這個錢。只好把聘禮給退了,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