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Pierce·

我的名字叫做皮爾斯·加斯頓。

我曾經是布倫海姆宮的副管家。

我是男人, 而我也喜歡男人。

在我出生的那個年代, 這是必須等到一個人死後,才有可能大聲說出的句子。

*

上帝說,人生而有罪。

或者,至少教堂中的神父是如此告訴我們的。

你們要多行善為, 多做懺悔,如此才能被天父原諒,進入永樂的天堂。

可是,他錯了。

我一直想這麽告訴他。

沒有人生來是有罪的, 沒有人會去逮捕嬰兒,沒有人會向純潔無瑕的孩子丟棄石頭, 沒有人會去指責一個清白無辜的鄰居, 沒有人會悲觀地認為自己生來便是下地獄的命運——

除非你是雞|奸者,並且生來如此。

那麽, 是的, 從你睜開眼睛的那一刹那, 到你徹底閉上眼睛的那一刻。

你的一生都將背負著無法被懺悔, 無法被洗刷, 無法被寬恕,無法被彌補的罪過。

你要像一個逃犯一般, 躲躲藏藏地過完一生。

就如同我,就如同愛德華一般。

我知道我喜歡的是男人,從男孩能夠開始意識到喜歡的這種感情的年齡起。

當所有與我同齡的,居住在伍德斯托克的男孩都注視著女孩的時候, 我總是看著另一個方向,男孩所在的方向。

我是唯一那個會注視著另一邊的人。

從那時起我便知道我是不同的,也是危險的。

我必須像其他活在這個年代的同類一般,無師自通地學會如何成為一個大不列顛的雞|奸者。

倘若說普通的男人堅強,那我們便更加堅強。

倘若說普通的男人勇敢,那我們便更加勇敢。

倘若說普通的男人喜愛吸引女人的注意力,那我們便更是遊走在女人的懷抱之中。

這使得我直到死去以前,都不知道我是否曾經擁有過真正的自我。

比男人更男人,是我們唯一的生存之道,唯一能掩蓋身份的鎧甲,稍有不慎,向我們降下懲罰的不僅僅只有全知全能的天父,還有凡間的法律戒條。很難說我更害怕面對哪個,絞刑架亦或者是地獄永恒的厲火,但似乎總有一個必然等待在我的人生的終點。

那些聆聽著我的故事的人們,如果你們對英國法律發展並不了解的話——順便說一句,你們會吃驚於一個英國小村莊中的男孩是如何在還不怎麽學會認字的時候,就已經與時俱進地了解所有英國對於雞|奸|犯者會處以的懲罰,這就是19世紀的雞|奸者在求生本能下創造出的奇跡——直到1861年,我14歲那一年,英國才廢除了處死雞|奸犯的法律,改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終身□□。在那之前,我一直惶惶不可終日地活在有一天會被人從家中拽走並絞死的恐懼當中。

當然,終身活在監獄之中,也不是什麽愉快的選擇。

幸好,這個世界並非完全斷絕了我們的出路。

等年齡適宜,我們便會在大莊園——譬如布倫海姆宮——中找一份體面的工作。即便到了這個年代,不結婚而終身工作的男仆與管家仍然比比皆是。對於像我這般的人來說十分方便。我忍受不了未來有一天要迎娶一個可愛的女孩回家這樣的想法——她們值得被更好的人去呵護,去給予她們一切想要而我永遠無法提供的事物:孩子,家庭,愛情。

我試著讓自己去愛上她們,就像村莊中的其他男孩一樣,我也在谷倉後親吻了一個女孩,兩個女孩,甚至在絕望與恐懼的驅使下又有了第三個,可結果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敗。濕漉漉,蒼白,冰冷,惡心,而又帶著一點輕微的口氣,就是我對於那些親吻留下的印象。她們總是咯咯笑著跑開,就像偷吃了一塊甜美的蛋糕一般愉快而又心滿意足,而我只是茫然地走到小河邊,徒勞地試圖洗去女孩留下的味道。

然後,我便看見了他。

在我14歲那年的夏天,伍德斯托克那條從布倫海姆宮流出的河水邊上,我看見了26歲的湯馬斯·愛德華。

那一眼,即便是34年後,鬢邊已灰發蒼蒼,咳嗽連連,面容枯槁,衰老虛弱,再也不復任何俊美風采的愛德華,對我來說都仍是當年那個將目光從在河邊戲水解暑的少女身上挪開,轉而落在我身上的男人。

他看向了另一個方向,當所有他身邊的男性都看向另一邊時。

他是我的同類。

我該如何向你去描述那一刹那的狂喜,欣慰,以及顫抖呢?

“所以,這就是你愛上愛德華的原因嗎?”

聽我說到這時,公爵夫人忍不住向我發問道。

我必須要澄清一句,對於那些仍然有耐心看著一個已經死去了23年的鬼魂絮絮叨叨的人們,我起先並不想與公爵夫人打任何交道。這並非是因為我討厭她,亦或者對特權階級有任何想法,純粹只是因為我不想與活人有任何的糾葛,不願將我與愛德華之間的故事細細敘述給一個完全的陌生人——在我意識到她突然之間能看見我的時候,我就知道她必然會想要知道在我與愛德華之間發生了什麽事情——她會想要知道愛德華是否是我的同類,想要知道我是否曾經愛過他。就仿佛只要主角是兩個同性別的人,所發生的故事就猛然激蕩有趣了許多。可那些片段,那些欣喜,那些日夜,那長達11年的愛戀是唯一只屬於我一個人的珍寶,盡管平凡而毫無光澤,對我卻有無比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