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迷信(第2/4頁)

蘇大力一直躲在蘇老太的身後,不管怎樣,他不要去革委會。

他可是聽說了,革委會那不是人呆的地方,進去了人也會變成鬼了。

“老二那是我弟弟,那只不過是我們蘇家內部的事情,怎麽還上升到去革委會了?我不去,死也不去!”

村民們也被崔警官的話嚇著了,去革委會太嚴重了。本來還覺得蘇大力這樣做有點兒可恥,但這會看到他那麽可憐,又生了同情之心。

甚至有些村民覺得,那確實是他們蘇家內部的事情,哪怕蘇大力真的冒領了什麽,那也是吃虧了蘇勤,也沒被外人占了便宜去,怎麽都是蘇家自己的事情。

李書記聽著村民們的議論,還有蘇老太在那裏的哭鬧,眉頭皺得更緊了。

他說:“崔警官說的沒有錯,做了錯事,就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同志們,咱窮點沒有關系,但不能偷奸耍滑,毛主席說了,誠實那是為人處事最好的準則。咱別的做不到,誠實還做不到嗎?”

村民們在那沉默了,在思考著李書記的話。

李書記對村支書老山叔和大隊長大明伯兩人討論了一下,對於蘇大力冒領事件的處理。

老山叔和大明伯畢竟和蘇大力是同村,兩家關系也好,雖然很厭惡蘇大力的這種行為,但是如果被交到革委會去,不死也會脫層皮。以後在蘇老爹那裏,他們也不好說。

“李書記你看,蘇大力也是初犯,也沒有造成很惡劣的行為,要不就嚴重警告一次?就不要交到革委會去了。”大明伯試著求情。

蘇老爹也說:“李書記,我會嚴厲批評我家老大,絕對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村民們也在那裏求著情,他們落井下石是一回事,但是如果真將蘇大力押到革委會,他們又與心不忍。

但是李書記卻是一個對紀律很嚴格的人,在他認為,蘇大力這個行為已經達到了欺詐的程度,自然是不能放過的。

崔警官也是這個意思,人情是一回事,國法就是國法,如果誰都在做完壞事之後,就請求一句“我知道自己了,請原諒我”,那還要國法做什麽?

“李書記你看,蘇大力這個行為確實可惡,但是他也沒有構成犯罪,是不是從輕處理?李書記你放心,我會拘著他,不會再讓他做出類似這樣的事情,你看……”老山叔也似著求請。

李書記沉吟:“警告處理肯定是要的,但到底如何處理他,最後還是看蘇勤同志的意見。這件事情,最大的受害者是他,我這哪怕能夠原諒,他那邊如果不肯原諒的話,那依然還是要送去革委會。”

大家都沉默了,這件事情如果說李書記算是被欺瞞的人,那麽蘇勤才是那個真正受委屈的人。

本來這件事情,是蘇勤做的好事,結果卻因為蘇大力的冒領,差點就跟李書記失之交臂。

但清官難斷家務事,不管是李書記還是村幹部,誰都沒有權利去插手蘇家的事情。李書記只可能從自身入手,蘇大力冒領好事的事情,給予一定的懲罰。

但是要說多嚴重的事情,卻又偏偏不是,蘇大力並沒有犯法,最多就只能是口頭警告,或是讓革委會出面,給予懲罰。

革委會出面,事情可大可小,現在也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則,到底怎樣的事情要被抓進革委會教育,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

但一般情況下,進了革委會,沒事也會變有事,小事也會變大事。

大家都是怕了革委會,能不進就不進,能私下解決那就盡量私下去解決。哪怕是幹部,也都對革委會聞之色變,能少牽扯就盡量少牽扯。

老山叔他們一聽,等蘇勤他們回來再做決定,頓時就松了一口氣。

蘇老爹更是覺得放松了下來,只要這事交給老二,那也就沒什麽事情了。老二心善,更不會為了這麽點芝麻綠豆大的事情,去為難老大。

蘇老太更是放心了起來,老二那可是她的兒子,從她的肚子裏爬出來的,他還能夠真的去為難自己的兄弟?他就是想這麽幹,自己也不會同意。反了他了,敢抓自己的兄弟去坐牢。

蘇成才卻是冷眼看著這一切,似乎蘇大力坐不坐牢的事情,跟他沒有半點關系一樣。

他熱情地邀請李書記和崔警官去了家裏,“李書記、崔警官,二哥他們不在,可能去了城裏,你們要不要去家裏坐坐?”

老山叔說:“不要去村支部坐坐?”

李書記跟崔警官交換了個眼神,崔警官說:“我在哪坐都行,我不挑剔。”

“那我們就去蘇勤家裏吧,我等他回來。”李書記沉吟番,下了決定。

他這次過來,本來就是來找蘇勤的,又怎麽可能會去村支部?自己是因為私事來的,而不是公事,而且他特別想見見蘇勤,這是怎樣的一個人,做了好事竟然不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