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犯流氓罪的原配(第4/6頁)

柯母對兒子還是很和氣的:“知道了,下午就去買,天天伺候你們還沒落個好。”

她這才第一天幹家務呢,而且她不上班,在家做做家務,帶帶孩子怎麽啦?柯父又想起今天工廠裏大家看他的眼神,還有老領導語重心長地那句“家和萬事興”,啪地一聲放下了筷子,掃了一眼柯興言母子:“楊紅的事,你們究竟打算怎麽辦?今天廠裏傳得很難聽,領導都找我談話了,要是她找到興言的單位,興言也得挨批。”

“這是我們的家務事,你們領導管得真寬。都怪這些嘴碎的。”柯母忿忿不平地說,把責任全推到了看熱鬧的鄰居身上。

“行了,一直把兒媳婦趕出去也不像話。興言,究竟要不要離,你拿一句話。”柯父一錘定音。

柯興言當然是願意的,但他把責任都推到了楊紅身上:“爸,你又不是不知道,是楊紅要離的。”

自己生的種,柯父如何聽不懂他的意思,拍了拍桌子:“要離就好好說,和和氣氣地離。你非得讓她抱著孩子去你單位鬧,讓你的領導、同事都對你有意見,一輩子就在這崗位上幹一輩子才甘心?”

事關前途,柯興言當然不願意。他哼道:“不是我不想好好離,爸,是楊紅獅子大開口,要1500塊。”

這事柯父也知道。1500塊,他們家肯定拿不出這麽大筆錢,他對柯興言說:“那你好好跟楊紅說。”

“說什麽說?楊紅說要買房子呢,不肯松口。這女人比她媽還黑心,就她,一分錢都沒有,還想買房子。可不就指著咱們家給她買房子。”柯母抱怨。

柯父清楚,這1500不光是離婚的事,還要買斷楊紅的工作。單買工作,是貴了一點,但這年月,沒關系,想買工作也不容易。楊紅這工作,就是不賣給他們,回頭找個什麽領導也一樣能賣,只是錢多錢少的事。

他擡頭掃了兩個兒子一眼,先問大兒子:“你老婆一定要有工作才肯回來?她要是不回來,你怎麽說?”

柯大哥不吭聲,他未嘗不是站在他老婆那邊的,畢竟他們夫妻的利益才是一致的。尤其是,他爸媽都嫌棄他只生了兩個女兒,以後家產肯定沒他的。他嘴上一直嚷嚷著老婆不對,不肯去接她,但另一面卻把兩個女兒帶到了父母家,承受母親每天的怒罵,就是死賴著不走,這其中又未嘗沒有向父母抗議的意思。

見大兒子默認了,柯父又問柯興言:“你一定要離婚?”

柯興言嘟囔著抱怨:“她天天像根木頭一樣,經常跟她說話都不搭腔,跟她過一輩子,我會少活十年。”

“行,你們兄弟倆,一個想要她的工作,一個想跟她離婚,依我說,答應了她,不過要她簽一份字據,買的房子,只能是小婉的,她不能賣,要是再婚,就要把房子還給我們。”要不怎麽說姜還是老的辣,柯父這一下子就把楊紅給框住了。

楊紅要是離婚後,一輩子不再婚,這套房子最後也是小婉的,小婉雖然是個女孩,但怎麽也跟著柯興言姓,不算便宜了外人。當然,她還這麽年輕,極有可能會再婚,一旦再婚,房子就又回到他們手裏了,也就相當於給楊紅借住一段時間。

柯興言想了想,覺得他爸這個主意好。這事跟他關系不大,柯大哥沒什麽置喙的余地,默不吭聲,只有柯母還不大情願把錢給楊紅:“萬一她真的一輩子不嫁呢!”便宜個賠錢貨,她可不甘心。

柯父瞪了她一眼:“難道你想便宜楊母幾百塊?”

照他說,幾百塊給楊母,還不如給楊紅。給楊紅,這筆錢很可能又會回到他們的手裏,就算回不來,也是給他孫女,總比便宜楊家人強。

柯興言趕緊給柯母解釋了原因。

柯母一想也是,楊紅才不到三十歲呢,怎麽可能就守活寡一輩子呢,她遲早還會嫁人,等她嫁人了,房子不就又回來了嗎?

“可是,咱們家哪有1500塊啊。”柯母抱怨。

柯父心裏早就有了盤算:“興國,你出三百塊,也就楊紅這工作半年的工資,興言,你出五百塊,余下的七百塊,我們老兩口給你墊上。”

柯大哥不大願意出這筆錢,可想著能讓自己媳婦轉正成為正式工人,這筆買賣還是劃算的,權衡了一下,答應了。

柯興言苦巴巴地說:“我沒這麽多錢。”

他回城才兩三年,工齡低,工資也低,中間結婚又花了錢,平時他花錢也沒個節制,別說五百,讓他拿兩百塊他都摸不出來。

柯父知道他沒錢,可不管是工作還是離婚,都跟他脫不了幹系,而且是他自己要離婚的,他理應出一筆錢,不然大兒子肯定有意見了。

“你沒錢就跟廠裏借或者找朋友、親戚借。我跟你媽也拿不出七百塊,這筆錢也得跟廠子裏借。”柯父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