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3/3頁)

冉曦並不羨慕或者嫉妒女主與其父母間的感情,她煩躁的是,在確定郁卿就是他們親生女兒之後,養父養母為了補償對女兒的虧欠,會竭盡所能的補償。

這些補償不僅限他們自己手上的資源、人脈、金錢,還包括了另一個養女手裏的資源以及人脈。

在夫婦兩個心中,冉曦這個野草因為女兒的緣故才過了二十多年錦衣玉食的日子,理應反哺妹妹,把所有好東西都奉到郁卿面前任他挑選。

小說中的女配不願意,手段更為激進,最後身敗名裂下場淒慘。

冉曦也不願意,她完全被動,不知道自己迎來什麽樣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