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讓我想想,這篇後記要怎麽開場。

不止是後記,好像每一次故事開場都是最難把握的,全部影像都在腦子裏,似乎從何處開始都不妥,又似乎從何處開始都可以。

清末民初那個時期一直給我最大的印象不是滿是遺老遺少的四九城,或是軍閥混戰,或者殖民地的種種,而是——仁人志士的不得志。

活在這個年代的我,已經無法想象在百年前,會有留洋海外的學子因為看不到前路,因為覺得自己身體羸弱多病多災,因為自覺無力再報國,而悲憤交加,投海自盡。多簡單的文字,又是多悲壯無力的結局。也就是這種悲壯感,這一種情緒久壓心頭,促成了這本書。

一開始讀者會問,為什麽要叫故人戲,會認為是傅侗文和宛央的分分合合,他們彼此互為故人。直到故事接近尾聲,當傅侗文在巴黎和會前傾倒了三杯酒,才真正把我想說的話借他的話帶了出來——“敬所有志士,那些為強我中華,收復國土而努力……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的故人們。”

寫下它,從最初第一幀影像在腦海裏成形,就不是幾個人,而是那一群人。

再來就是十二年。

為什麽會有十二年這種前提?一是在文裏有解釋,十二因緣,所以故事綿延十二年,從傅侗文見到宛央的照片那日起。還有另一層解鎖就是故事真正開始於1912年,清朝覆滅之後的新時代開端,這是一個起點,不止是故事的起點,也是民族的轉折點。

這一段名字的解釋,過於沉重了。

書裏已經把沉重感壓得足夠深,在這裏還是緩口氣吧,說一些有趣的事。

全文寫了八個多月,正好有一段時間在宛央留學的紐約。而那段時間裏,我會在博物館裏最安靜的古董家具區待一天。當時好友找不到我,問我在做什麽,我說:在給小說的主人公挑家具。

在那裏的我,始終在腦海裏構建著在1912年的情景,在想宛央住的美國住宅裏的每一樣家具的樣子,書裏的每一個畫面,包括傅侗文第一次去美國見宛央,坐在客廳裏的那把椅子是什麽式樣;還有傅家老宅的書房裏、廣州公寓裏的西洋擺設,尤其是書房裏提到過幾次的落地鐘究竟是什麽樣的?我需要和它們面對面,需要見到它們。

在那裏的家具,一個桌子一把椅子能會有幾十種,上百種的樣式,擺放得不講究,擁擠的過道兩排都是玻璃櫥,像是家具倉庫。當時只有我一個跑來跑去,樓上樓下,除了工作人員就是自己。有時在家具區也會害怕,因為一排排椅子在玻璃櫃裏是安靜的,望著我的……好吧,我是個看椅子也能腦補無數故事的想象力過剩的人。

尤其想到它們是最普通的家具,是最有煙火氣息的東西,陪伴過不同的人,它們的主人早就離開了,它們卻還存放在這裏,在看著我,像在說:你看,來了一個百年後的人。

還真是感覺像在看一場場百年前的家庭影像。

還有傅侗文送給宛央的珍珠,層疊環繞,存放在玻璃櫃裏,每一顆都不是很大,設計樸素。在玻璃櫃外找到它時,第一個念頭竟然是:玻璃罩內的這一副項鏈是怎麽從傅家後人手裏流傳而出,收藏到這裏的?

所以在潛意識裏,我早就把這個故事當成了真的。他們真實活過、存在過,他們吃過、用過,到過的地方,走過的路也都還在。

因為真實,才能感受強烈。

在這篇故事裏,“我”這個講述視角完全是被淡化的,濃墨重彩描繪的都是他們。但“我”的感受卻必須強烈,不強烈就無法帶入,無法表達出當時的民族處境。

也就是因為感受太過強烈,到了巴黎和會前,也就是十二年的最後一年,我幾乎無法承受故事高潮的痛苦。在腦海裏,這個故事已經提前、超前地進行到了巴黎和會,甚至到了傅侗文的三杯酒敬酒。只差落筆,只差用文字描述出一章章的興奮、舉國沸騰,直到最後的失望、絕望。

當時的我太走入故事,無法抽身,拼命想和自己妥協,就此為止吧,到家族糾葛結束,這個故事就結束了,不要再寫這些痛處了。甚至還幾次和身邊人說,可能要寫出心臟病了,受不了了,沒辦法繼續了,都是真實的感受。

可又明白,必須繼續,再痛苦也要寫下去,否則這篇文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一部分。

幸好,沒和自己妥協。

全文有許多片段,至今都記憶猶新。

比如,傅侗文準備要去巴黎,在北上的列車上,抱著宛央在列車尾喊出宛央的名字,是全篇他最外放的一次。寫這段時是在萬米高空的飛機上,喝了幾杯酒,昏昏乎乎寫完的,在那個特定時間,還有酒精刺激下,好像真的能和他的心共通了,能感受到他壓抑多年不得志的心情了,好像可以寫了。這也是我最喜歡的片段之一,在那一刻,真實感讓人戰栗,也讓人無法再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