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為難(第3/7頁)

“可我覺得,你對我很好。”

“那無非是食君之祿、忠君之事。”

“這話我不愛聽,你重說。”

葉春好扭頭看他,看著看著,卻是嘆了一口氣。她為了他,心中常有千言萬語,可千言萬語之中,竟沒有一字能說出口。她不信他,她不敢愛他——這樣的話,可怎麽說?

“其實,這樣也許更好。”她輕聲告訴他,“君子之交淡如水,反而會有一生一世的恒久。我沒有色衰愛弛的擔憂,你也能得一個以心相待的朋友。反倒是世間所謂的恩愛夫妻,難得一起白頭。”

雷督理沉默了半晌,答道:“我小時候,性子很壞,得不到想要的東西,便大哭大鬧,不是想借此要挾長輩,是心裏真的難過,忍不住要哭要鬧。”

他放開了葉春好的手:“我現在也還是這樣。”

葉春好低著頭,看自己那只手已經被他攥得紅白斑斕。他畢竟是個男人,有時候下手沒輕沒重,攥得她骨頭都疼。

思來想去的,她最後說道:“你放心,我不走。”

(二)

葉春好的心緒,忽然平靜坦然了。

她常在俱樂部露面,認識她的人多了,她認識的人也多了。能走進這個俱樂部的人,即便純粹是進來玩的,也都是闊人家的太太小姐。葉春好常和這一流的人物交談,眼界見識早已不是當初的水平。自己做主從賬房調出了一百萬現大洋,她告訴雷督理,說自己看中了遵化的一處金礦,請雷督理派個可靠的人,和自己一起去遵化親眼瞧一瞧。

雷督理聽了這話,反問:“可靠?我身邊還有比你更可靠的人嗎?”

葉春好是來對他說正事的,聽他油嘴滑舌,便哭笑不得:“大帥信得過我,我還信不過我自己呢!還有就是立合同時,我還需要大帥的印章一用。”

雷督理問道:“用它幹什麽?”

葉春好耐著性子解釋:“若是訂了買賣合同,那麽大帥作為買方,至少也要在合同上留下個名字呀。”

兩人說這話時,是在一道回廊上。雷督理單手插著褲兜,仰頭欣賞廊下籠中的小金絲雀,聽了葉春好的話,他漫不經心地答道:“哪用這麽麻煩,你既然去了,你就把合同簽了得了。”

葉春好簡直要苦笑起來:“我哪能代替大帥簽名呢?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雷督理將一根小草棍伸進籠子裏,捅得那鳥亂飛:“就簽你的名字。”

“簽我的名字,那金礦就是我的了。”

雷督理忙裏偷閑地看了她一眼,然後繼續逗鳥:“沒關系。要不然你一和我鬥嘴就要走,我給你一座金礦,真走了也餓不死,我也不用惦記你了。”

葉春好又羞又急,忍不住一跺腳:“大帥!我明天就出發,可沒有時間陪您玩笑!”

雷督理對著金絲雀噓溜溜吹了一聲口哨,然後說道:“沒開玩笑。”

葉春好發現,雷督理真的沒有開玩笑。

男子追求女子,有送吃喝穿戴的,有送首飾鉆石的,還有送汽車洋房的,唯獨沒聽說有送一座金礦的。回廊裏風涼,雷督理站不久,葉春好又不能追著他連說帶走,無奈之下,只得對著他的背影大聲道:“簽了我的名字,我也只是替你經營!我不要!”

雷督理打了個噴嚏,像是凍著了。

葉春好去了一趟遵化,累得瘦了一圈。

對於這樁生意,她是非常地謹慎,雖然知道沒人敢在直隸地界欺騙雷督理,可依然懸著一顆心,煎熬得夜裏不能閉眼。十天之後,她回了北京,到家之後聽聞雷督理在書房裏,她直接就去見了他:“大帥,我回來了。”

雷督理正在和林子楓說話,見她進了門,也不動容,只把林子楓打發了走,又說:“春好,關門。”

葉春好走去關嚴了房門,然後轉過身來,被雷督理一把擁抱了住。

她不知道雷督理是什麽時候走過來的。只不過是十天的光景,秋意就又濃重了許多,雷督理在襯衫外面套了一件薄薄的毛線背心,背心柔軟,透出他的體溫,也透出他的氣味。

她驚訝了,沒想到一個人的胸膛手臂可以是這樣的好,以至於她要留戀,要舍不得推開他。她哪裏是在和他鬥呢?她分明是在和自己鬥。她是咬牙切齒地屏住一口氣,稍一放松就要跌進他的懷裏。這口氣她屏了太久,咬得牙齒都酸了,青筋都漲了。

雷督理放開了她,她故意做出若無其事的樣子,問道:“大帥這些天可好?”

雷督理笑著向她點頭:“我是很好,但是看你不好。你怎麽瘦成了這個樣子?”

葉春好繞過他,把一沓文件放到寫字台上:“出門在外,自然是舒服不了的,回家歇幾天就好了。這是合同和幾份文件,大帥有空時可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