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〇年作者《作完〈啼笑因緣〉後的說話》

對讀者一個總答復

在《啼笑因緣》作完以後,除了作一篇序而外,我以為可以不必作關於此書的文字了。不料承讀者的推愛,對於書中的情節,還不斷的寫信到“新聞報館”去問。尤其是對於書中主人翁的收場,嫌其不圓滿,甚至還有要求我作續集的。這種信劄,據獨鶴先生告訴我,每日收到很多,一一答復,勢所難辦,就叫我在本書後面作一個總答復。一來呢,感謝諸公的盛意;二來呢,也發表我一點意見。

凡是一種小說的構成,除了命意和修辭而外,關於敘事,有三個寫法:一是渲染,二是穿插,三是剪裁。什麽是渲染,我們舉個例,《水滸》“武松打虎”一段,先寫許多“酒”字,那便是武松本有神勇,寫他喝得醉到恁地,似乎是不行了,而偏能打死一只虎,他的武力更可知了。這種寫法,完全是“無中生有”,許多枯燥的事,都靠著它熱鬧起來。什麽是穿插,一部小說,不能寫一件事,要寫許多事。這許多事,若是寫完了一件,再寫一件,時間空間,都要混亂,而且文字不容易貫穿。所以《水滸》“月夜走劉唐”,順插上了“宋公明殺閻惜姣”那一大段;“三打祝家莊”又倒插上“顧大嫂劫獄”那一小段。什麽叫剪裁,譬如一匹料子,拿來做衣,不能整匹的做上。有多數要的,也有少數不要的,然後衣服成功。——小說取材也是這樣。史家作文章,照說是不許“偷工減料”的了;然而我們看《史記》第一篇《項羽本紀》,寫得他成了一個慷慨悲歌的好男子,也不過“鴻門”、“垓下”幾大段加倍的出力寫。至於他帶多少兵,打過多少仗,許多許多起居,都抹煞了。我們豈能說項羽除了《本紀》所敘而外,他就無事可紀嗎?這就是因為不需要,把他剪了。也就是在渲染的反面,刪有為無了。再舉《水滸》一個例,史進別魯達而後,在少華山落草,以至被捉入獄,都未經細表。——我的筆很笨,當然作不到上述三點,但是作《啼笑因緣》的時候,當然是極力向著這條路上走。

明乎此,讀者可以知道本書何處是學渲染,何處是學穿插,何處是學剪裁了。據大家函詢,大概剪裁一方面,最容易引起誤會;其實仔細一想,就明白了。譬如樊家樹的叔叔,只是開首偶伏一筆,直到最後才用著他。這在我就因為以前無敘他叔叔之必要;到了後來,何麗娜有“追津”的一段渲染,自然要寫上他。不然,就不必有那伏筆了。又如關氏父女,未寫與何麗娜會面,卻把樊家樹引到西山去,然後才大家相聚。有些人,他就疑惑了:關、何是怎麽會晤的呢?諸公當還記得,家樹曾介紹秀姑與何小姐在中央公園會面,她們自然是熟人;而且秀姑曾在何家樓上,指給家樹看,她家就住在窗外一幢茅屋內。請想,關、何之會面,豈不是很久?當然可以簡而不書了。類此者,大概還有許多,也不必細說了。我想讀者都是聰明人,若將本書再細讀一遍,一定恍然大悟。

又次,可以說上結局了。全書的結局,我覺得用筆急促一點。但是事前,我曾費了一點考量:若是稍長,一定會把當剪的都寫出來,拖泥帶水,空氣不能緊張。末尾一不緊張,全書精神盡失了。就人而論,樊家樹無非找個對手,這倒無所謂。至於鳳喜,可以把她寫死了幹凈;然而她不過是一個絕頂聰明、而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後快!可是要把她寫得和樊家樹墜歡重拾,我作書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總之,她有了這樣的打擊,瘋魔是免不了的。問瘋了還好不好?似乎問出了本題以外。可是我也不妨由我暗示中給讀者一點明示:她的母親,不是明明白白表示無希望了嗎?鳳喜不見家樹是瘋,見了家樹是更瘋!——我真也不忍向下寫了。其次,便是秀姑。我在寫秀姑出場之先,我不打算將她配於任何人的。她父女此一去,當然是神龍不見尾。問她何往,只好說句唐詩“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了。最後,談到何麗娜。起初,我只寫她是鳳喜的一個反面。後來我覺得這種熱戀的女子,太合於現代青年的胃口了,又用力的寫上一段,於是引起了讀者的共鳴。一部分人主張樊、何結婚,我以為不然:女子對男子之愛,第一個條件,是要忠實。只要心裏對她忠實,表面魯鈍也罷,表面油滑也罷,她就愛了。何女士之愛樊家樹,便是捉住了這一點。可是樊家樹呢,他是不喜歡過於活潑的女子,尤其是奢侈。所以不能認為他怎樣愛何麗娜。在不大愛之中,又引他不能忘懷的,就是以下兩點:一、何麗娜的面孔,像他心愛之人。二、何麗娜太聽他的話了。其初,他別有所愛。當然不會要何小姐;現在,走的走了,瘋的瘋了,只有何小姐是對象,而且何小姐是那樣的熱戀,一個老實人,怎樣可以擺脫得開!但是,老實人的心,也不容易轉移的。在西山別墅相會的那一晚,那還是他們相愛的初程,後事如何,正不必定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