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第2/2頁)

那天晚上,他們三個人一夜沒睡,就是來了個座談會,直到快天亮,被徐麗青打斷。

那煙霧繚繞的夜晚,在他的心底留下的是朦朧又柔軟的記憶。明滅的煙頭裏,他聽著徐麗青先生的描述,腦海中就是十七歲時的她。

撐著下巴,低眉淺笑時那雙眼就像是一葉樹葉,泓亮又清澈。帶著幾分不好意思,指著某一個地方,說:“以後要帶小叔來”。

她的世界裏沒有多余的人,而他,更是她心裏獨一無二的存在。充當著她的救世主,也寄托了她全部的信仰。

她在他看得見的,看不見的很多地方,都鮮明地在乎著他,毫不掩飾地喜歡他。

這種交托了全部的感情,最是深刻又厚重。

聞歌帶他來的地方是書城。

雪停了幾天,加上除夕已進,不止是街上,就連書城裏也擠滿了人,多得是正在放寒假的小朋友們,三三兩兩得坐在閱覽室裏,或就站在書架前看書的,遠遠地看去,滿滿的,幾乎都沒有空地。

書城裏有暖氣,悶熱的空氣有些滯怠。聞歌解下圍巾拿在手裏,指了指二樓:“我們去樓上。”

溫少遠應了一聲,攬住她的肩膀,幫她隔開人群,一起上樓。

二樓的人要少些,紅棕色的書架在柔和的燈光下散發著瑩潤的光澤。就像是被翻開的陳舊的古老篇章,帶著厚重的歷史感,撲面而來。

聞歌熟門熟路地繞過書架,牽著他的手走到盡頭的窗前。

磨砂玻璃的棱光冰冷又刺眼,折射著天花板上的照明燈光,冷淒淒的。整個二樓的所有窗戶中,就數它是厚重不清晰的大玻璃,加上這邊的書架上擺放的幾乎是冷門生僻的書,很少有人會走到這裏來。

書架後有兩個並排的老舊的桌椅,背著光,像是被時光遺棄蒙著塵埃。

“我喜歡在這裏看書,從一樓拿了書跑到二樓來看。”聞歌指了指那兩個桌子:“我第一次來,是拿著地圖。正好從這裏看出去,是a市的方向,也是盛遠在的方向。”

溫少遠拉著她坐下,這裏的位置很奇妙。透過窗戶往外看去時,那棱角就像是濢了光,閃亮奪目,像是陽光下耀眼的水晶或鉆石,一點點,發著光,明亮又透徹。

“我算了一下午才確定,就很高興。”聞歌托腮看著他,那些曾經讓她想要舍棄的過往回憶在此刻回想起來,載著時光賦予的醇香:“我記得很清楚,是暑假,第一次被媽媽接來n市。我以為,過完暑假之後我就能回a市,就能見到你。每天都盼著,想著,有時候按耐不住的時候就會跑來書城看看書,也看看你。”

曾經的曾經,只是一個方向,我都能把它記做是你。

“後來,我才知道媽媽想我留在n市,我不願意,第一次做了不合適的事情。借口來書城看書,然後買票回了a市。”聞歌久久地盯著那抹白光,一恍惚,只覺得眼睛都有些看不清東西,這才移開眼:“你說我,愛不愛你?”

她明明是彎著眼睛的,可語氣裏那隱約的,如果不仔細聽都不會察覺的苦澀,聽得溫少遠整顆心都揪了起來。

他握住她的手,那微暖的手被他握在手心裏,心底一片酥麻。他低頭,在她的手背上印上一吻:“愛,很愛。”

他的聲音低沉沙啞,肯定的語氣,那堅灼的眼神,透過她似乎在看向別處。好像是在回答著她的問題,又似乎在說著自己的感受。

聞歌向來知道他對自己的影響力,揚起唇角,朝他努努嘴:”那你親親我好不好?”

那時候只想有機會和他牽牽手,可即使是這樣的小心願,都難以實現。

“好。”溫少遠彎唇笑了笑,站起身,彎下腰,隔著桌,低下頭去親她。

從窗外而來的光,落在兩個人的側臉上,渲染成了一副恒久的水墨畫。

十年。

你還愛著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