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二二三章(第2/3頁)

“這麽平平順順的日子過了好些年,一直到永濟二年,朝廷施行了一個什麽新政,屯……屯什麽來著?我們才遭了殃。”

“屯田制。”蘇晉道。

這其實不算徹徹底底的新政,魏晉時有,景元年間也有。

所謂屯田,簡單來說,就是鼓勵百姓與兵將開墾未耕種的荒田,分為軍屯,民屯,時而還有商屯。

軍屯,即戍邊將士在無戰事,單純防守時,分一部分人來進行農作,緩解戶部壓力。

而民屯,則需要朝廷組織流民,囚犯,或者平民去開墾荒田;亦或將人從人多地少的地方,轉移去地廣人稀的地方進行耕作。

這種分地組織,或大規模遷移,需要朝廷花費許多心力,其中涉及問題不計其數,譬如新民的安置,遷移會否造成原生產力下降,官民矛盾等等。

因此若無魄力,無恒心,反會造成重重弊端。

景元年間的屯田,因六部之間協作問題,地方監察不力,地方官府壓榨,以及嶺南等地連年的天災,利弊兩抵,算無功也無過。

但永濟年間的屯田不一樣。

這個新的屯田制度,其實是柳朝明與沈奚合力親手制定,朱昱深大力推行的,非但將新民的安置細化,還最大程度避免了對原富庶之地,商民利益的傷害。頒布的三年來,可謂效果顯著,不僅保證了邊疆駐地軍餉的供給,還為朝廷增收近一倍稅糧,短短三年,就解決了國庫空虛的問題。

蘇晉與柳昀青樾共事多年,太清楚他們對待公務的態度,果決、有魄力、持之以恒,不做好不罷休,新的屯田制既是他二人擬定的,不大可能出大簍子的。

想到這裏,滿腹疑竇叢生。

“朝廷頒了新政後,好像是去年,姚縣令突然拿著朝廷的公文來咱們這兒,非說這裏的桑田是朝廷的,要咱們日後……把賺來的銀錢,分給官府八成。”

蘇晉一愣,看向晁清:“有這回事?”

可不等晁清答,她一下又明白過來了。

屯田制下,朝廷分給軍民開墾的荒地是屬於官府的,收獲的糧食與官府五五分成,這其實無可厚非。

但翠微鎮的情況特殊,他們耕種的桑田,原本一片無主的荒林,伐了木來種桑養蠶,但說到底,這片無主的田,究竟算誰的?算翠微鎮鎮民的,還是官府的?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這就好比一個人撿到了一只小雞,辛辛苦苦把它養大,它長大後十分爭氣,一天下十個蛋,讓他發了大財。這時候,朝廷忽然頒布了一道政策,命官府給貧戶新民每人分一只雞,雞一天下兩個蛋,民一個,朝廷一個,既造福民生,又為朝廷增收。

於是當地的官府就拿著這道政策找這個人來了,說你這只雞既然是撿來的,就是屬於朝廷的,應該依照政策,應該把雞蛋分給朝廷一半,另外,因為你這只雞是異品,下得蛋太多,所以我們官府要拿八個,你只能留兩個。

說白了,這就是鉆新政的空子。

蘇晉問:“你們自種桑田來,可有短過朝廷的稅?”

“沒有,從來沒有。”吳叟道。

“交了多少年?超過十五年了嗎?”

吳叟掰著手指頭數,半晌,一拍腦袋:“記不大清了,這事都是江老爺操心的,要問過他。”又道,“其實之前姚縣令已來找過幾回了,每回都氣勢洶洶,朝廷的事咱們都不太懂,也不知是不是當真違反了新政,蘇公子,您不知道,年關剛過那會兒,姚縣令就來過一趟,說過陣子,他與府尹大人要跟著欽差大人一齊進京拜見什麽國公爺與首輔大人,讓咱們緊著在三月前,將新政這三年短官府的銀錢的還了,可咱們就算湊,哪湊得出三年的銀子呢?”

三月前?可今日已是二月初十了。

難怪這姓姚的縣令無論如何都要將江舊同帶走,原來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晁清看著蘇晉,有些擔憂:“蘇榭,你想管此事?”

他沒告訴她,其實去年中這事一鬧出來,他就給京裏寫過信,誰知石沉大海。

蘇晉知道自己不宜管太多,可這翠微鎮上的鎮民,到底是受阿翁與她的牽連才下了翠微山,幾年苦日子熬過來,好不容易出了頭,竟然遇到這樣狼心狗肺的官府。

她是做過禦史,做過刑部尚書的人,眼中容不下這樣的砂子。

一旁的吳叟也勸:“蘇公子,咱們是信得過您,才與您說一說,並沒有請您幫忙的意思。再說您一個書生,能幫得上什麽呢?若惹急了姚縣令,牽連了您才是罪過。您是不知,姚縣令頂頭上那位,當真是京裏的大官,聽說就連咱們錦州府的府尹進京了,也只有萬幸才能見上一面,惹不起的。”

覃照林問:“公子,咋說?”

蘇晉看他一臉“是在這兒揍人還是上京裏揍人去”的模樣,沉吟一番,坐下來:“讓我想個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