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第三章(第3/7頁)

芳子捧著碗,呼嚕呼嚕地吃著面條,發出詼諧的聲音。

她蹺起腿,歪著坐,人像攤爛泥。

吃到最後一口,連湯汁也幹掉,大大地打一個飽嗝。

肚子填飽了,她便給自己打了一支嗎啡針。仰天長嘆:

“呀——”

她陶醉在這溫飽滿足中。個人同國家一樣,真正遭到失敗了,才真正地無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後,常為她流淚難過。女人雖愛吵鬧,脾氣粗暴,而且殺害丈夫案件之多,簡直令人吃驚,但她們本性還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處決,完全因為男人!

“我討厭男人!”芳子對自己一笑。

見到她們在哭,不以為然地:

“哭什麽?一個人應該笑嘻嘻地過日子。歡樂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煩死了。”

她自傍身的錢包中掏出一大沓金圓券,向獄吏換來一個小小的郵票:

“二萬五?”

“不,”他道,“三萬。”

也罷,三萬元換了郵票。她埋首寫一封信。紙也很貴,在牢房中,什麽也貴,她惟有把字體擠得密密麻麻。

信是寫給一個男人——她終於原諒了他。

一開始:

父親大人:

新年好!

哦父親大人。

七歲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歲之後的養父,叫她一生改變了——誰知道呢?也許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變了。

前塵快盡,想也無益。

芳子繼續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下去:

我時日無多了。簡直是秋風過後的枯草殘花,但我還是一朵盛開過的花!一個人曾經有利用價值多好!

這小小的牢房沒風雨,是安全的樂園,人人不勞而得食,聰明地活著。

我有些抗議,聽說報紙建議將我當玩具讓人欣賞,門票收入用來濟貧。投機分子也把我的故事拍成歌劇,並無征求我同意,不尊重我!

但,人在臨死會變得非常了不起,心胸寬了,也不在乎了。我橫豎要死的,所以什麽也說不知道,不認識,希望不給別人添麻煩,減輕他們罪名,全加在我身上,也不過是死!

沒人來探過我,也沒給我送過東西。牢房中一些從前認識的人,都轉臉走過,沒打招呼——不要緊,薄情最好了,互不牽連又一生。

落難時要保重身體,多說笑話呀。

過年了,我懷念紅豆大福。

我總是夢見猴子,想起它從窗戶歪著腦袋看外面來往的電車時,可愛的樣子。沒有人理解我愛它。

可惜它死了,若我死了,不願同人埋在一起,請把我的骨頭和阿福的骨頭同埋吧。

想不到我比你先走。

你一定要保重!

芳子

寫完以後,信紙還有些空白的地方。她便給畫了猴子的畫像,漫畫似的。

然後在信封上寫上收信人:

川島浪速樣

恩仇已泯,可忘則忘。

獄吏來向她喊道:

“清查委員會有人要見你!”

芳子沒精打采,提不起勁:

“什麽都給清查凈盡啦。”

她用手背擦擦眼角的汙垢,打個大大的呵欠,氣味十分難聞。

她已身無長物,前景孤絕,還能把她怎麽樣?

表現十分不耐煩。頭也不擡。

來人開腔了,是官腔:

“沒收財產中有副鳳凰項圈,由上千顆大小不等的鉆石鑲嵌而成。不知是不是你的?要證實一下。”

多熟悉的聲音!

冷淡的、不帶半絲感情的聲音。

芳子身子猛地一震,馬上擡起頭來。

她渙散的神經繃緊了,口舌打結,說不出半句話來。

這個不速之客,是一身洋裝的“官”,雲開!

雲開?

她原以為今生已無緣相見。誰知相見於一個如此不堪的、可恥的境地。

雲開若無其事地:

“我在會客室等你。”

他一走,芳子慌亂得如爬了一身螞蟻。

自慚形穢!

自己如此地落難,又老又醜,連自尊也給踩成泥巴,如何面對他?

芳子手足無措,焦灼得團團亂轉。

怎麽辦怎麽辦?

手忙腳亂地梳理好頭發,又硬又臟,只好抹點花生油。牢房中沒鏡子,她一向在玻璃碎片背面貼上黑紙,便當鏡子用,當下左顧右盼,把牙粉權充面粉,擦得白白的,點心盒子上有紅紙,拿來抹抹嘴唇,代替口紅,吐點唾沫星子勻開了……又在“鏡子”前照了照,不大放心,回頭再照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