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韓青一早醒來,就發現門縫裏躺著一個白色信封,他跳起身子,顧不得梳洗,就拾起那封信來。信封上娟秀的字跡,不用猜,也知道是誰寫的。已經每天見面了,為什麽她還會寫封信來,為什麽?難道——又有了變化?他心跳停止了三秒鐘,不信!不可能!他迅速地拆開信封,打開信箋。於是,他看到了一封好奇異的信:

——印象中的你——一張稚氣的臉孔仿佛永遠都只有十八歲,頭頂上閃爍著光亮的發絲。嘴唇厚嘟嘟的,就像是三歲的小女孩,偷擦媽媽的口紅,想要把自已扮得成熟一樣可笑,配合著一對大大亮亮的眼睛。嗯,戴上頂長長的假發,一定是個可愛的洋娃娃。

——最喜歡坐在一角,欣賞你談話的姿態,充滿了自信與自負。

——最欣賞你難能可貴的赤子之心。

——最珮服你絕佳的記憶力,以及你對人生和生命的深刻看法,絲絲縷縷,讓人驚嘆!

——最不喜歡你吃醋或傷心的樣子,可是偏偏都是我的錯,總是糊裏糊塗地拿醋給你當點心吃。

——最讓我驚訝的,是你永遠知道我需要什麽。

——最讓我討厭的一句話是:看醫生去!

——最喜歡聽到你說“這實在不算什麽”的豪語!

——最高興看到你談起你的艷遇,又故意炫耀地加上一句“亂煩的!”說得跟真的似的。

——最不喜歡看你穿窄褲管的長褲。

——第一次發覺你好傻好傻,是你告訴我,你已四餐沒吃了,就為了我家的電話壞了。

——第一次發覺我好傻好傻,是跟你合照了一張照片,就為了個兩面都刻了“壹圓”的正面銅板。

——心中最不忍的一次是在海邊,聽你談“麻雀”怎麽飛的故事。

——你最惹我生氣的一次,是整個暑假像瘋子似的去打工,故意置我於不顧。

——最喜歡看你的一身搭配,是一件深咖啡色襯衫,外加一條微泛白的藍色牛仔褲!

——最喜歡看你的眼神,那麽純真,那麽誠摯!

——最喜歡聽你說話,那樣滔滔不絕,充滿智慧。

——最,最,最……太多的“最”字,實在寫不下了。

總之,最喜歡你那些“最”字!

——給韓青——

鴕鴕寫於認識周年

哦!多麽可愛的一封信箋!多麽可愛!他把信紙貼在胸口,好一會兒,只能虔誠地站在那兒一動也不動。然後,他的思想恢復了,他的神志清醒了,他的心臟雀躍了,他的每個細胞都在歡笑了。認識一周年!該死,十月二十四日!他一直以為她忘了這個日子!他曾為這日子準備了一件小禮物,但是,和她這封信比起來,那小禮物就太微不足道了。

他“沖”進浴室,閃電般梳洗。然後,從衣櫥裏翻出那件深咖啡色襯衫和微泛白的牛仔褲,穿好了,望著鏡子,梳梳那會“閃光”的發絲,會“閃光”?哇,鴕鴕的眼睛有些問題,改天該帶她去看看眼科醫生,不不,她最討厭看醫生!不過,鏡子裏的發絲實在沒什麽閃光,他搖搖頭,對著鏡子笑了。

他再“沖”到房門邊,要下樓去借電話打給鴕鴕,雖然才九點十分,管他呢!即使是她母親接到電話,他也不管了,也不顧了。打開房門,他正要“沖”出去,卻慌忙站住腳,驚愕地睜大了眼睛,鴕鴕正捧著一束花,笑吟吟地站在房門口呢!

“先生,”鴕鴕裝出台灣口音來,眼睛亮閃閃的,聲音清脆脆±也說,“剛剛有位小姐,叫我送花來給你,她說要先把信封從門縫裏塞進去,然後站在這裏等你開門,她說我不可以先敲門,一定要站在這裏等。所以,先生,我已經等了……”她看手表,“四十七分又二十八秒鐘了!”

噢!鴕鴕!他忘形地把她一把抱了起來,她高舉著花束,怕他把花朵弄壞了。他抱著她轉,抱著她跳,抱著她又叫又嚷:

“瘋鴕鴕!傻鴕鴕!你怎麽可以在門口站這麽久!你不知道我會心痛嗎?瘋鴕鴕,傻鴕鴕!你怎麽可以寫那麽動人的信給我,你會讓我得意忘形呢!瘋鴕鴕,傻鴕鴕,你怎麽可以這樣可愛,這樣玲瓏剔透,這樣詩意又這樣迷人啊!”

鴕鴕笑著,被他轉得頭昏昏的,她卻笑得好開心好快樂。一面笑,一面說:

“放我下來,傻瓜!讓我把花插起來!這種大日子,非要插一束花不可!你這間小屋,也實在太單調了,真需要一些鮮花來點綴點綴昵!”

他把她放下來,兩人到處找花器,最後,只找到一個插筆的筆筒。裝了水,她插著花,一面插,一面說:

“這兒有十二朵花,代表我們的十二個月,其中有甜有苦,有歡樂有傷心,但是,十二個月裏都有愛,都有愛!所以,我就買了十二朵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