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梁致文躺在床上抽煙。

他噴出一個大煙圈,又噴出一個小煙圈。然後,他凝視著兩個煙圈在室內擴大,擴大,擴大……終於擴大成一片模糊的白霧,迷蒙在昏黃的燈暈之下。他凝視著這白霧,霧裏浮起一張鮮明的臉,濃濃的眉毛,活潑的大眼睛,薄薄的嘴唇,愛笑愛說的那張嘴……他的記憶一下子被拉到許多年以前。

“你是學中國文學的?”她驚奇地揚著眉,一臉的調皮、淘氣和好勝。“那麽,你敢不敢跟我比賽背唐詩?我們來背《長恨歌》,看誰背得快!”

“我不行,”他說,“我很久沒背過這首詩了。”

“大哥,”致秀喊,“你有點出息好不好?連接受挑戰的勇氣都沒有!”

“他不是沒勇氣,他是禮貌,”致中說,挑撥地撇著嘴,“夏初蕾,你別上我大哥的當,他從小就是書呆子,你可以跟他比遊泳賽跑,千萬別比念書!”

“我們來比!馬上比!”初蕾笑著,叫著,一叠連聲地喊著,推著致秀,“致秀,你當公證人!去找本《唐詩三百首》來,快!”

致秀找來了《唐詩三百首》,握著書本,高叫著:

“好,我說開始就開始,兩個人一起背,看誰先背完!一二三!”

致秀的“三”字剛完,初蕾的朗朗書聲已經飛快地奪口而出:

“漢皇重色思傾國,禦宇多年求不得,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天生麗質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

他在起步上就比她輸了一步,幸好,他還沉得住氣,一句一句地跟進。但是,她越念越快,越念越流利,聲音泠泠朗朗,就像瀑布的水珠飛濺在巖石上,更像那森林中的水車,旋轉出一連串跳躍的音符。口齒之快,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唏哩呼嚕一陣,聽也沒聽清楚,她已念到“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淚相和流”了。

他放棄了,住了口,呆呆地看著她那兩片嘴唇不停地蠕動,呆呆地聽著那嘰哩咕嚕的背誦。她成了獨自表演,但她並不停止,聲音已經快到讓你捉不住她的音浪,一會兒的時間,她喘口氣,已念到“鴛鴦瓦冷霜華重,翡翠衾寒誰與共,悠悠生死別經年,魂魄不曾來入夢……”然後,她停了口,亮晶晶的眼珠烏溜溜地轉動,環顧著滿屋子都聽呆了的人們。接著,她就一下子大笑了起來,笑得滾倒在沙發裏,笑得喘不過氣來,笑得抱住致秀又搖又搓又揉,笑得捧住了自己的肚子,笑得那滿頭短發拂在面頰上……她邊笑邊說:

“你們上了我的當,我哪裏背得出來,除了第一段以外,下面的只陸續記得幾個句子,我嘰哩咕嚕,含含糊糊地念,你們也聽不清楚,我碰到我會的句子,我就大聲念出來,不會的我就念:南無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大慈大悲,大慈大悲阿彌陀佛……你們居然一個也沒聽出來,哈哈哈!哈哈哈……”

她笑得那麽得意,那麽狂放,那麽淘氣,那麽毫無保留。使滿屋子的人都跟著笑了。好不容易,她笑停了,卻忽然臉色一正,對他說:

“我們重新來過,這次我賴皮,算打成平手。現在,我們來背《琵琶行》吧!”

“可以。”他得了一次教訓,學了一次乖。“你先背,我們一個背完,一個再背。要咬字清楚,計時來算,致秀管計時!”

她瞪了他幾秒鐘,然後,她整整衣裳,板著臉孔,在沙發上“正襟危坐”。臉色嚴肅而鄭重,端莊而文雅,她開始清清楚楚地,一字不苟念了起來:

“潯陽江頭夜送客,楓葉荻花秋瑟瑟……”

她一口氣念到最後的“座中泣下誰最多,江州司馬青衫濕”居然一字不錯,弄得滿屋子的人都瞠目結舌,甘拜下風。

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三年多了!時間過得真快,那時,她還在念大一,剛剛從高中畢業,清新灑脫,稚氣未除。也就是那天,背詩的那天,他就深深地體會到了,這個女孩注定要在他生命裏扮演主角!是的,她確實在他生命裏成了主角,他卻在她生命裏成了配角!只因為,另有人搶先占據了主角的位置——他的弟弟,梁致中。

致中,這名字掠過他的心頭,帶來一抹酸澀的痛楚,他下意識地看看手表,已經深夜十一點多了。致中還沒有回家,這些日子來,致中似乎都忙得很,每晚都要深更半夜才回來。他正流連何方?和初蕾鬧得那樣決裂,他好像並不煩惱。致文咬了咬牙。他在一種近乎苦痛的憤怒中體會著:致中對初蕾的熱度已經過去了。就像他以往對所交過的女友一樣,他的熱度只能維持三分鐘。初蕾,她所擁有的三分鐘已經期滿了。為什麽初蕾會選擇致中?為什麽自己會成為配角?“哥哥”,是的,哥哥!她只把他當哥哥,一個訴苦的對象,一個談話的對象,卻不是戀愛的對象!他惱怒而煩躁地深吸了口煙,耳畔又響起她對他怒吼著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