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4頁)

直飛向遙遠的,遙遠的海外!

從此我失去了我的夢想,

日復一日,品嘗著成人的無奈!

我對她沒有怨恨,

更沒有責怪,

我只是懷念著,懷念著:

我生命裏那個小小的女孩!

碧菡端著小酒杯,傾聽著陳元那憂郁的嗓音,唱著那支《一個小女孩》。這支歌她已經聽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為陳元每晚都要唱它。她還記得她剛來藍風的時候,那個年輕的、不會笑的孩子,陳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為他總在唱這支歌。然後,有一夜,外面下著傾盆大雨,舞廳裏的生意清淡,陳元坐到她身邊來,他們一起喝了一點酒,兩人都有點兒薄醉。她問他:

“為什麽永遠唱這支歌?”

“因為這就是我的故事。”他坦白地說,“一個很平凡的故事,是不是?這時代的年輕人,每個人都可能碰到的故事,是不是?”

“是的,”她說,迷迷茫茫地啜著酒,“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你的故事並不稀奇,我的故事卻非常稀奇。兩種不同的故事,居然會發生在一個相同的時代裏。這是一個很稀奇的時代!”

“告訴我你的故事。”陳元說。

於是她說了,她托出了她的故事,原原本本地。她說,只因為酒,因為天雨,因為寂寞,因為陳元有一副憂郁的嗓音。說完了,陳元望著她:

“你還在愛你那個姐夫,是嗎?”

她點點頭,看著他。

“你呢?”她反問,“還在愛你那個小小的女孩?”

他也點點頭。從此,她和陳元成了好朋友。每晚“下班”後,陳元常常送她回她的住所——一間租來的套房。她也會留他小坐,卻絕不及於亂。他們是好朋友,是兄妹,是天涯知己。兩人都有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感覺。一天,陳元拿了一張報紙,指著一個《尋人啟事》,問她:

“這是在找你嗎?”

她看著報紙,那是一則醒目的啟事,登在報紙的第一版,用紅框框框著,裏面寫的是:

碧:

懺悔莫及,相思幾許?

請即歸來,永聚不離!

雲天

她擡起頭來,淡淡地笑了笑。

“是的,是在找我,已經登了一個多月了,我早就看到了。”

“為什麽不回去?”陳元問,“既然你愛他。”

“回去,是老故事的重演,”她說,“有過第一次的爆發,必然會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這爆發會一次比一次強烈,最後,我仍然只有一走了之。”她低低嘆息,“我不會回去了,永遠不會回去了。沒有我,他們或者還會快樂,有了我,他們永不會快樂。”

陳元瞪著她。

“那麽,你以後怎麽辦?你預備當一輩子舞女嗎?”

“我沒有想過,”她茫然地說,“走一步,算一步吧!我需要錢,供給我妹妹念高中。”

“我給你一個忠告好不好?”陳元說,“趁你年輕漂亮,找一個有錢的老頭子嫁了吧!要不然,你就隨便一點,跟他們去吃吃消夜,賺賺外快,反正你已墮落風塵,難道還希望有人跟你立貞節牌坊?”

她搖搖頭,固執地說:

“我不!我做不出來!”

“你從頭到尾就是個傻瓜!”陳元說。

“我是的。”碧菡笑笑,“你呢?有什麽打算?”

“和你一樣,走一步算一步。”

“為什麽不找一個女朋友結婚?難道還在等那個女孩嗎?”

“你知道,人事無常,”陳元說,“說不定有一天,她回到台灣來,已經七老八十歲,那時,我還是可以娶她。”

她睜大眼睛,望著陳元。

“你知道嗎?陳元?”她慢吞吞地說,“你從頭到尾就是個傻瓜!”

於是,他們都笑了。

這樣,有一天晚上,陳元送她回家,他們漫步在黑夜的街頭,兩人都很落寞。街燈把他們的影子,長長地投在地上,忽焉在前,忽焉在後。那晚,陳元頗有點醉意,他忽然對碧菡說:

“曼妮,我們結婚吧!”

“為什麽?”她問。

“因為我們是一對傻瓜!”他說,“傻瓜只能和傻瓜結婚。”

她微笑了一下。

“不。”她說,“我們不能結婚,我們雖然都是傷心人,卻都別有懷抱。你有你所愛的,我有我所愛的,我們結婚,不會幸福。”

“你說得對!”陳元低嘆了一聲,“幸福與我們何等無緣!”

是的,幸福對於傷心人,都是無緣的。碧菡坐在那兒,啜著酒,看著陳元唱完歌退下來,他要等他的女友歸來,他等到何年何月為止?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問世間情是何物?她的眼睛迷濛了。

“喂!曼妮!”她身邊的胖子說,“你在想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