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那時花開
從來沒有一個寒假,像大一這年這麽漫長。
我跟子默各自回家後,只能依靠手機短信聯系。
每天,我都時不時地盯著我的手機看,生怕漏過什麽。
“汐汐,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
我也是。
“汐汐,我現在在看月亮,你的眼睛笑起來,就像一輪彎彎的上弦月。”
這句話,好像在哪兒聽到過。
“汐汐,我們這裏下雨了,我現在在西湖邊上看雨,多希望現在你能在我身邊……”
我也這麽希望。
……
當你遙遙地思念著一個人的時候,你會覺得時間過得太慢太慢。
其實很快我就發現,當你試圖遺忘一個人的時候,也是如此。
因為這兩種滋味我都嘗到了,而且刻骨銘心。
好容易盼到開學,我和子默又能見面了。
小別重逢,那種幸福喜悅,非言語可以形容。
我們就和所有的校園戀人一樣,開始我們平常卻異常純真快樂的新學期。
只是很快,子默就要面臨畢業了。
他曾經輕描淡寫地告訴我,他在大三時就考過TOFEL和GRE,姨父母原本幫他聯系好畢業之後出國深造,但是現在他想緩一緩。
我想,或許我知道是為什麽。
現在的子默,一直在備考,準備考律師。他一向成績優異,而且思維縝密,頭腦靈活。夏言說得很對,他是一塊做律師的好材料。
坐在他身邊,我發現他看書飛快,效率奇高。而且還能忙裏偷閑,一心二用地給我這個榆木腦瓜耐心講解令我頭痛不已的高階函數。
我的身邊都是這種天才,襯得我黯然無光。
但是我很快就發現,我對這個曾經的冰山男的了解,其實還遠遠遠遠不夠。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人不可貌相。
對於這個曾經被我認為冷若冰霜,但絕對十項全能的秦子默而言,尤其如此。
因為沒過多久我就發現,這個秦子默,不僅是路癡,還幾乎是個生活白癡。
真不知道這麽多年,他是怎麽安全活到現在的。
首先他買東西從不講價,怪不得校門口那些賣電話卡、賣小吃、賣碟片、賣書等等等等的小販們看到他,都笑得那麽歡快,敢情他就是一頭呆頭呆腦的待宰羔羊。
還有他洗衣服的聲勢,絕對是空前絕後。有一次,我跑到他宿舍,剛到門口向凡神神秘秘地向我招手,“噓,別出聲,我帶你去看子默怎麽洗衣服。”我跑到水房前躡手躡腳地偷窺,就看到水房裏一副空前熱鬧的樣子。他站在那兒手忙腳亂,旁邊放著七大盆八大桶,然後也不知道怎麽放點洗衣粉,隨便攪一攪,就飛快地把衣服拿出來。我撐不住大笑。他無措地站在那兒,一臉無辜。
並且他從不知道,要把淺色的衣服和深色的衣服分開洗。我有點知道了,為什麽他姨父母給他買的衣服幾乎都是深色的,顯然是有絕對的先見之明。我笑,我嘆氣,但是心裏是暖暖的帶著一些酸楚。
以後我一直幫他洗衣服,他幫不上什麽忙,乖乖地負責漂洗負責曬。
他從不關心那些八卦新聞。我和沙沙一向是不八卦毋寧死,因此我喜歡唧唧喳喳跟他講各種花邊緋聞、奇聞佚事,他也一直好脾氣地聽著。突然有一天,他不知在哪看到的報紙,疑疑惑惑地問我:“汐汐,黃宏和英達是夫妻嗎,為什麽英達排練黃宏要給他送棉襖?”
我聽得瞠目結舌,說給沙沙聽,沙沙也大笑。
他還挑食,從不喜歡吃刺激性的食物。遇到不喜歡吃的香菜,芹菜,洋蔥啊什麽的,就噘著嘴,小孩似的委屈,然後細細觀察我的臉色,再慢慢挑出來。
從來,我們出去吃鴨血粉絲的時候,他都不要香菜。
到現在,我去吃鴨血粉絲,也習慣性地說:“老板,不要香菜。”
真不知道,那麽多年異國他鄉的生活,他是不是……還是這樣?
除了一些宛如孩子般的生活習慣外,子默對我千依百順。
他經常陪我去打球、去遊泳、去食堂吃飯,替我占講座座位。
每晚上自修的時候,他都給我帶上一個蘋果,然後休息的時候,削給我吃。
每天我下課走下管理樓,一眼看到的就是斜倚在那顆老榕樹下的他,微笑著,手裏拿的不是橙汁就是可樂。他知道我一向喜歡喝這些沒有營養但對胃口的飲料。
閑暇時,我們去逛街,去博物館,去公園。我的包永遠背在他肩上,裏面放的都是我的百寶,而且越來越多,他就那麽一路背著毫無怨尤。
他還記得給我買我最愛的KISSES,但是KISSES對窮學生來說畢竟太貴。一兩次之後,我執意不讓他買,他略帶歉意地說:“汐汐,以後等我有了工資,天天給你買。”
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