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大嫂的王家

鐘家雖然房子算多的,但人口著實不少。

正中間的一間是堂屋,左右兩邊正房住著鐘家父母和鐘老爺子,兩間耳房就是孩子們的住處。

當然這都是鐘大哥結婚以前的情況。

鐘大哥沒有分房的資格,婚後還是得住在家裏。

也沒白住,69年結婚的時候,兩個人的工資加起來也有接近四十,除卻每個月交給鐘母十塊錢當做夥食費,糧票什麽的另算,另外還有五塊錢的住宿費。

這可不算過分,為了讓夫妻倆能單獨有間屋子,南北兩個弟弟可是給騰了地方的,至今都還在堂屋裏面支兩張小床睡著。

鐘母也是很會安撫人心的,每月給了哥倆各五毛,鐘文南還好些,鐘文北那就不一樣了,根本不用催,開開心心就把家搬了。

鐘大哥夫妻沒意見,南北哥倆沒意見,皆大歡喜。

這不,大嫂王蘭見婆婆從於家堂屋出來,笑著迎了上去:“媽,您腰不好,別讓這小子累著您了。”

“我腰早好了,再說了才一歲多的娃娃能有多重?”話是這麽說,鐘母還是將看見媽媽就開始鬧騰的孫子遞給了兒媳。

“還是得好好養養。”王蘭順勢將兒子遞給進門後還沒來得及說話的鐘大哥,才繼續對鐘母道,“媽,您去歇著吧,今天的晚飯我來做。”

鐘母有些詫異地看了眼獻殷勤的大兒媳,有些不明所以,但還是將裝糧食的櫃子鑰匙遞給了兒媳。

見兒媳接過鑰匙進了堂屋,鐘母才問一旁的大兒子:“咋回事啊?吃錯藥了?”

鐘大哥想摸摸自己的鼻子,但懷裏有了撲騰的小家夥,只能壓低聲音道:“我丈母娘今天找來了。”

鐘母瞬間就懂了:“給了?”

“給了十塊。”

鐘母有點想打兒子了。

要說對於兒媳王蘭,鐘母大體上還是滿意的,感情自然比不上親閨女,但總歸是比旁人家的婆媳關系要好上許多。

但說不滿意的,那肯定也有。

王蘭背後的王家可不是個省心的。

當初二人處對象的時候,鐘母也打聽過王家,得到的都是王家夫妻待人和善,家裏閨女也勤快,婚事也就定了。

王家二子一女,王蘭是最小的那一個,不說被虐待吧,但重男輕女的家庭能指望著她能過得多好?

好在下鄉消息傳來的時候,王家嫁出去的姑姑要跟著丈夫去外地,自己身上臨時工的工作就給了娘家侄女。

也是上面兩個哥哥都有了工作,要不然這個位置也輪不到王蘭。

可壞也壞在這裏,王家認為工作是自家的,怎麽能讓外嫁的女兒帶走?於是就想讓王蘭在扯證前將工作讓給閑在家裏的王母。

王蘭說,鐘家就是看中了她有工作,才願意讓她進門,要是工作沒了,那這婚事準得吹。

那咋行呢!誰不知道鐘家不僅屋子多,有工作的人也多,能跟這樣的人成了親家,好處還能少了?

就在王家舍不得鐘家這條大魚,又舍不得月月有進賬的工作的時候,王蘭提議先把證扯了,扯完了再轉工作。

王母一拍大腿,覺得這個主意很好,美滋滋應了,結果扯完證王蘭不認賬了。

開玩笑她又不傻,要是敢把工作送回王家,她毫不懷疑婆母能直接將她掃地出門。

但是王家怎麽可能甘心呢?眼見著工作沒指望了,就有事沒事找個由頭上鐘家的門,借這借那就沒見他們還過。

剛開始鐘母因著是親戚,也就借了,次數多了,泥人也有三分火氣,更別提鐘母本就是個炮仗脾氣,將人直接撅了回去。

王家眼見著鐘母這樣,也就直接找上了王蘭夫妻。

工作這一事用完了王蘭所有的勇氣,面對父母的打秋風,總是狠不下心拒絕。

一次次的,王家可要了不少錢票走。

“你們自己看著辦吧,左右你們倆如今就這點錢,現在學升還小,吃不了多少,你親娘我能給你養著,等著他開始上學了,我看你還掏不掏得出學費。”

話糙理不糙,鐘家不算分家,成了婚的孩子可以住家裏,但是都要交錢的,孩子什麽的鐘母會幫忙照看,但不會出錢。

至於家裏這些東西,那是要等他們老兩口百年後才會分給幾個孩子。

這些,家裏的孩子們都知道。

鐘母這話,讓鐘文東抱著兒子的手都收緊了些。

這還是只有一個孩子,日後孩子多了,那......

是該好好和妻子說道說道了。

鐘母也不知道大兒子聽沒聽進去她的話,也不管了,轉身進了公用的廚房給兒媳幫忙。

鐘父是不回來吃飯的,這年頭家家都不容易,隨意弄了些一大家子也就吃飯了。

鐘家沒有食不言寢不語的規矩,鐘老爺子坐在主位上問鐘母:

“紅娟啊,婷丫頭咋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