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被告陳述的什麽?觀眾:去他媽的!(第3/3頁)

好從而有自首的這個情節來判定王文遠,再次減輕刑罰。

可是在這方面來陳述受害人有一定的責任問題,是不是不太合適?

面對審判長詢問有沒有什麽想法,蘇白直接開口:

“審判長。”

“對於剛才被告人所陳述的內容,我方認為全部都非常的不合理。”

“關於剛成年和自首的這兩個觀點,剛才公訴人已經進行過陳述了,我在這裏就不過多的進行論述。”

“我只想陳述關於被告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最後一點。”

“這一點我不理解。”

“那就是剛才被告人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楊帆在這個案子中進行了掙脫。”

“激怒了張大力,並且恐嚇了張大力等人,讓其有了強迫胡雲雲發生關系,還有殺掉兩人的想法。”

“被告人委托律師陳述的這是什麽意思?”

“你說的情緒責任,那你能說說什麽屬於情緒責任?”

“你的意思是楊帆不應該去激怒犯罪人員是嗎?”

“是的。”吳振開口。

“好的。”蘇白點頭繼續開口:

“可是,被告委托律師有沒有想過,楊帆承擔情緒責任,這一點依照的是哪一條法律規定?”

“什麽叫做責任?”

“在庭審上所陳述的責任一般都是法律責任的問題。”

“被告人委托律師是認為受害人需要承擔相應部分的關於本案責任嗎?”

“受害人楊帆被四名青年闖入家中控制,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被調戲。”

“難道說不應該有情緒,不應該有生氣的想法,不應該反抗?”

“我不知道這一套理論是從哪裏來的。”

“但是我很清楚被告委托律師所陳述的這些觀點。

都是想要讓這場案件的刑事責任降低,從而達到為王文遠減罪的目的!”

“可是被告委托律師有沒有想過,王文遠在這場案件中做過什麽行為?”

“入室搶劫,強迫他人發生關系,並且是團夥作案性質,故意殺人!”

“他是整個案件中的主犯!”

“難道只是因為有了自首的情節就能減免其所應當受到的刑罰嗎?!”

“或者說把相關的責任問題推給受害人楊帆,達到減刑的目的?”

“可是楊帆應當承擔任何責任嗎?”

“我認為不應當,在法律的定義上也不應當!”

“所以基於以上。”

“我想請被告人委托律師,不要將責任拋給受害人!”

“在這裏,我想再次提醒一句,兩名受害人在生前都遭受到了殘忍的折磨!”

“被告人的年齡雖然都不大,但是已經達到了負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無知者無畏,他們對於法律知識的不懂,並不是其他人的責任,而是他們自己的責任!”

“理應由他們各自承擔!”

……

蘇白的聲音不大,但是傳遍了整個庭審場。

吳振想把一定的責任拋給楊帆,用以達到讓王文遠減刑的目的。

可是王文遠是什麽情況?

王文遠是主犯!

這麽一個重大的刑事案件,涉及到了兩條命案!

並伴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想憑一個自首情節就要判緩刑?!

怎麽可能!

吳振的其他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也只是有一定道理!

這場庭審的影響力那麽大,他陳述的又沒有法律依據。

審判長怎麽可能采納他的意見?

減刑這件事情想都不要想,必須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