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最終判決:經典陳述,誰有錯?都沒有錯!

對於法庭陳述,在這一點上,庭審上的各方都有各自的看法。

首先是控告方。

控告方對於本次庭審肯定是想要讓林勇接受更多的刑事處罰。

好給曹志偉這個大金主交代。

從上訴方也就是蘇白的角度來看,肯定也是需要為自己的委托人負責。

但不管怎麽樣……

關鍵是利用法庭陳述,依照法律事實和法定情形來影響審判長的主觀。

讓審判長對於本案的刑期進行界定。

審判台席位上,段清水繼續開口:

“現在先由檢方進行法庭陳述。”

公訴人的法庭陳述很客觀:“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如下。”

“檢方認為在本案當中,林勇雖然有一定的過錯,但並不是以牟利為目的,情節較輕,甚至輕微。”

“所以對於林勇的判決處罰,我方認為應當從輕進行判決。”

公訴人的陳述,簡單明了。

並且是依照在先前法庭判定的基礎上進行的。

直接提出了情節較輕甚至輕微的程度。

這讓控告方的方奇和張遠,對於該案件,林勇的判定刑期,都有不太好的預想。

不過……

還是那句話,既然到了庭審場上。

那麽作為委托律師,先不說結果如何,但是肯定要盡力。

至少要向自己的委托人進行表態。

在面對審判長要求控告方進行陳述時,張遠開口:

“審判長,我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在本案當中,我方認為上訴人林勇的行為,造成的影響力巨大。”

“通過影響力來看……在本案當中,林勇代購銷售藥物,銷售次數和銷售金額都不小。”

“對於正版藥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並且破壞了相應的正版市場。”

“實際上……正版藥也處在一個比較艱難的情況,因為所投入到的研發和經費都相對來說比較高,所以才賣的相對比較貴。”

“從這一點來看林勇代銷假藥的確是為了做好事,可實際上,他侵犯的是正版藥的權益。”

“再有,從走私的角度來講。”

“這也觸犯了國內的法律,如果說這一次對於林勇不進行重判,那麽以後再出現以此為借口的情況,破壞正常的經營生產怎麽辦?”

“銷售假藥本身就是一個不對的行為,並且會影響正版藥的使用和售賣,讓某些特殊病理,所進展的藥物研發得不到足夠的經費。”

“所以從侵權這一點來講,我方認為,應當對於林勇進行著重判罰。”

“以上是我方的陳述內容。”

在控告方陳述完畢後,緊接著段清水看向蘇白:

“現在請上訴方進行法庭陳述。”

蘇白在聽到控告方的法庭陳述內容後,將提前準備好的法庭陳述內容,放在一旁。

說實話……控告方所陳述的內容的確有一定的道理。

可是這些和林勇有什麽關系?

盜版藥的情況應當是盜版藥廠家所售賣的。

這和購買人群並無關系。

並且也沒有責任上的刑事關聯。

剛才控告方所陳述的內容,無非是想要讓審判長從這一方面思考來影響審判長的主觀。

可是說白了,這沒有刑事上的關聯。

面對審判長讓上訴方進行陳述,蘇白開口:“審判長。”

“對於剛才控告方的陳述,是從法定的情理上面來講。”

“我方也同意控告方的陳述內容,盜版藥的確是侵犯了正版藥的權益。”

“可是控告方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為什麽會出現盜版藥的這麽一種情況?”

“出現盜版藥是因為獲取利潤。”

“獲取利潤的是生產盜版藥的廠家。”

“這一點和購買人群有什麽關系?”

“難道購買盜版藥和代購盜版藥,能夠進行定罪嗎?”

“我國刑法中並沒有任何法律能夠表明購買盜版是有罪的行為。”

“那麽從另一方面來講。”

“購買盜版藥的原因是什麽?”

“吃不起正版藥品。”

“盜版藥的確是侵犯了正版藥的權益,可是有些病人,難道不吃盜版藥就買得起正版藥了嗎?”

“再從另一邊來說……”

“盜版藥侵犯了正版藥的權益,正版藥的做法應該是控告生產盜版藥的廠家,而不是去控告購買者人群,讓他們承擔責任。”

“就像我方證人所說的那樣,誰不想吃正版藥?”

“可是吃不起!”

“或者有些人會問,為什麽他們吃不起正版藥?”

“可是依照國內的人均收入,多少人能買得起兩萬每個月的藥物呢?”

“像我方的第三個證人,房子吃垮了,家庭被吃散了,實在是沒有辦法買不起正版藥了,所以才選擇去購買盜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