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再現經典名場面!反復反駁!

依照這場庭審上面審判長關東風駁回的內容而言。

沒有什麽大問題。

在庭審上。

出示相關證據,才能指定程序違法。

蘇白剛才的陳述其實是在暗示又或者說明示——孟子義的口供和相關證詞以及指認現場等情況。

並不是出於他的主觀意願而進行的。

而是遭受到了逼迫行為。

另外……看守所的犯人在毆打孟子義的時候,還有可能遭受到了其他人的指示。

只是……

關於這方面,蘇白並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表明這些情況。

所以遭到了審判長的拒絕。

遭到拒絕也正常,不過,從審判長的視角來看。

審判長還是傾向於孟子義有著重大的犯罪嫌疑。

所以審判長在針對於孟子義遭到其他犯人毆打逼供的情況方面,並不太相信,或者說不太在乎。

……

面對審判長的再次詢問,蘇白繼續開口:“審判長,我方還有其他需要陳述的。”

關東風作為審判長,在聽到蘇白的話以後,臉上露出了一絲的不耐煩,不過很快就平靜了下來。

這個案子他看過了,針對孟子義的判決,基本上不存在其他問題。

讓他不耐煩的是——蘇白一直在庭審上,指正程序錯誤或者違法行為。

對於蘇白,他也了解一些,國內的頂尖刑事律師。

這種頂尖律師,他以前辦案子的時候也遇到過。

對於這種頂尖律師,他知道對方想做什麽,也喜歡做什麽。

最想做和最喜歡做的就是在庭審場上指出程序錯誤或程序違法。

或者是和審判長合議庭進行激烈的爭吵,來給委托人演一演看一看。

不管接下來的判決,拿著律師費用,拍拍屁股走人。

他不知道蘇白是不是這種律師。

但是根據剛才的陳述方面,他反駁對方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

對於蘇白接下來的陳述,關東風大致能猜到。

又是指出程序錯誤?

或者是某個地方程序違法?

可是指出來又怎麽樣?

指出來了,這些問題,能影響判決的最終結果嗎?

不能!

作為審判長,他不需要知道證據是否合法,他只需要知道證據的來源和證據鏈是否完整。

能否進行判決。

目前,他要看的就是,這場庭審,蘇白能不能拿出來關鍵性的法律依據或者是重要證據線索。

如果沒有的話……

那麽,在這場庭審上,無論蘇白表現的再多,或者是表現的再怎麽激烈。

都絲毫影響不了最終的判決結果。

……

審判長席位上,關東風平靜開口:“那麽,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一下你方的其他觀點吧。”

“不過,作為審判長,我在此進行提醒。”

“請被告方委托律師不得在答辯期間,陳述與本案,或者是與庭審無關的事項,關於其他方面可以在法庭陳述方面進行,但不得在答辯期間進行。”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這場庭審存在的問題太多了,就從簡單的證據方面來說,就存在著一定的漏洞。

至於審判長,對於他有意見。

蘇白:?

就算是再有意見,那麽他也要幫他的委托人爭取最大的法律權益。

無罪就是無罪!

“審判長,我方接下來要陳述的是關於檢方控告的證據方面。”

“按照檢方提交的證據來說……”

“證據具體內容有:我方當事人主動承認了自己犯下的罪行。”

“並且交代了事情的起因和經過以及相關的事項。”

“我想請問一下,關於本場庭審的事件起因經過以及相關事項和物證的準備,有沒有經過相關的考證?”

“就比如說:在孟子義的陳述當中,他是如何殺害兩位當事人的?”

“在提交的證據中,孟子義的陳述當中,他是手持刀具,將兩位當事人殺害。”

“那麽這個刀具呢?減方和執法方有沒有找到相關的刀具兇器?”

“孟子義只是在審查的時候陳述了自己用刀殺了顧喬和謝偉。”

“陳述了怎麽殺的。”

“陳述了相應的過程,先不提這個相應的過程是否是真實的,依照提供的證據來看,這些過程陳述的都非常的合理,非常的具有針對性以及依據性。”

“但是並沒有兇器。”

“兇器在哪裏?”

“作案的工具為什麽找不到了?”

“沒有了最重要的物證,就不能夠形成相應的證據鏈,為什麽依照這些來判定孟子義死刑?”

“這完全的不合理!”

“再有,孟子義從聚餐到案發現場,開車只需20分鐘,在聚餐的時候,孟子義沒有車,那麽他是怎麽到的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