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銀行怎麽證明銀行的錢是自己的?(第2/2頁)

“這兩捆現金根本分不清是從銀行搶劫而來的,還是從已經取完錢準備離開的客戶手裏面搶的,銀行怎麽證據這錢是銀行的?”

“如果不能認證的話,那麽銀行方面不能認定我方當事人參與到搶劫銀行當中,這錢的確是搶劫得來的,但並不是通過我方當事人搶劫而來,劫匪將錢交給我方當事人,我方當事人最多算是不當得利,所以還請南都銀行方面證明這錢是銀行的。”

現場所有人:????

還能這樣?

於彩霞微微皺眉,她作為審判長這麽多年,審判過數百起案件,這一次王力搶劫案社會影響力巨大,法院院長讓她擔任審判長。

可這一次的案子,她還是第一次見過程那麽曲折,所提問的問題那麽的離譜的。

但一切都在法院的流程範圍之內,於彩霞沒有什麽太大的情緒偏頗,看向了銀行方面。

“銀行方面對原告律師提出來的疑問,有沒有什麽證據反駁,或者根據法律條文進行反對?”

李默此時的肺都要氣炸了。

TMD、TMD、TMD……

什麽時候銀行還要證明銀行的錢是銀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