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仙人掌

鐘慎的電話沒打太久,幾分鐘就掛斷,回來繼續吃飯了。更加印證他和鐘念其實沒什麽大事要談,只是在躲奚微而已。

早餐是海鮮粥,燒麥,蒸鳳爪,廣式做法。鐘慎曾經拍過一部與美食有關的電影,專門學做廣府菜,廚藝還不錯。但對於自幼吃名廚長大的奚微來說,並不值得誇贊,充其量只是不難吃,勝在心意。

憑這份心意,奚微沒計較電話的事。慢條斯理地吃完早餐,他進了書房。

即使不去公司,奚微也有工作要處理,“歇幾天”只是隨便一說,他生活中能真正放松享受的假期不比全年趕通告的鐘慎多多少。

兩個忙人,約會次數稀少到每一次都值得在日歷上標記。上次鐘慎來的時候,窗台上那盆聖誕仙人掌還未盛開,今天卻已開得一片燦爛。

鐘慎無事可做,給它澆了點水。據說這種植物能活二三十年,說不定等鐘慎和奚微分道揚鑣了,它仍然在窗前盛放。

其實很久以前,奚微考慮過要不要和鐘慎同居。

兩個人在一起不論愛不愛,總有某些時刻荷爾蒙上頭,特別喜歡對方。奚微也曾覺得鐘慎可愛過,尤其是在清晨將醒未醒,迷迷糊糊地往他身上貼的時候。他伸手推,鐘慎沒有知覺,閉著眼睛親他。

奚微任對方親了一會兒,把人推醒,心血來潮:“你要不要搬過來?”

鐘慎一愣,是真醒了。

可不等他反應,下一秒奚微卻說:“算了,家裏多一個人我不習慣。”

“……”

奚微一個人考慮,一個人否決,前後不過幾秒鐘,短暫得讓人猜不透那幾秒鐘裏他的腦海裏究竟掠過了什麽。

但理由是真的,他不習慣跟人同居。

這也是奚微至今二十九歲,仍不打算結婚的原因。

奚微是個奇特的人,他是獨身主義,但不反婚,不厭育,也不像其他富家公子那樣打著自由的旗號胡來。但這不等於他傳統,“傳統”在他眼裏什麽也不是,同樣,“新潮”也沒價值,他都不在乎。

不論哪一種觀念潮流,新的還是舊的,信奉之人本質都是在從眾,是受時代和他人裹挾,淪為集體意志的奴隸。而奚微厭惡一切影響他個人意志的因素,他是極端的自我中心,自我到他的世界裏容不下第二個人。

因為自我,推己及人,他也尊重別人的自我。是好是壞,自有法律評判,是開明是迂腐,又與他有什麽關系?

這套近乎冷漠的處世邏輯,是他薄情的根源所在。

他沒有不幸童年,也並未受過情傷,更沒患過心理疾病,他只是天性如此,難以更改。

鐘慎比大部分人了解他,知道在奚微做事的時候,要想不惹他厭煩,正確方式是別找存在感。連獻殷勤也不要。

說到底,鐘慎只是奚微生活裏的一個組件。

如同窗台上那盆默默盛開不受關注的花,如同兩只被嚴格訓練不敢撒嬌的狗,如同一時興起買下又沒時間開的車,都是組成奚微規律人生的一部分。重要的不是組件本身,而是規律不破。

**

奚微出書房時,已經到了午飯時間。但他似乎有約,不在家裏吃。

鐘慎一整個上午都窩在沙發上,看他昨天扔下的那本書。是德語原版的叔本華哲學名作《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鐘慎不懂德語,他看的是奚微用中文標注的筆記。

以前他們談論過叔本華,知道奚微在看,鐘慎投其所好,專門抽時間研讀了一個月。但鐘慎只來得及講一句開場白:“你喜歡叔本華的理論嗎?”話題還沒深入展開,就被奚微一句“不喜歡”堵死,鐘慎無言以對。

奚微簡直太難討好,精神世界更難觸摸,讓人連靠近他都需要勇氣。

見人從書房出來,鐘慎放下書。

奚微解開衣扣,邊脫襯衫邊走向衣帽間,終於想起他似的回頭說了句:“我有事出門,晚上不一定回來。”言下之意:鐘慎想留就留,不想留可以走了。

一次闊別多時後迎來的短暫相聚就此結束,他們聊過的話從昨天見面到現在全加一塊好像也沒幾句。

衣帽間在二樓,奚微再下樓時已經換了模樣。穿搭不算正式,說明要去的場合不那麽嚴肅,他手心裏還攥著一個東西,徑直走到沙發前,突然說:“給你的。”

鐘慎意外:“這是……”

“前幾天在北美過聖誕,陪朋友逛首飾店時順手買的。”奚微攤開手掌,手心裏赫然躺著一枚仙人掌形狀的鉆石吊墜,設計精巧,一看便知價值不菲。

這算什麽?伴手禮?

奚微送東西向來隨心所欲,很可能是他自己當時喜歡,買完又不喜歡了,才丟給鐘慎。

但鐘慎剛才看不進書,心裏一直在想那株聖誕仙人掌到底什麽時候死——死那麽晚還不如早點死,手裏就突然被塞了一株相似的“仙人掌”,有紀念品性質、永遠不會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