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曹家

曹徹打開許久已經沒進去過了的雜物間,開始在裏面動作急促的翻動尋找起來。

隨手拿起一本高中筆記本,看了眼然後再扔掉。

繼續從那一摞書最上面拿起一本草稿本,依舊扔到身後。

不是,這些都不是。

一直到一本看起來年代更久遠的日記本出現在曹徹的面前,被他仔細辨認後翻開。

日記的日期跨度很大,有時候上一頁還在幾個月前,下一頁的日記日期已經是半年後了。

【三月十一日,晴

我在學校門口發現了一條流浪狗,我把它帶到了寵物醫院,流浪狗的病被治好了,我把它送給了我們班的班長,因為她一直想要養一只小狗。

好事+1】

【九月二十五日,多雲

我今天和同學逛街的時候,看到三叔抱著一個孩子上車了,車裏還有一個女的,她親了三叔一口。我悄悄把這件事告訴了三嬸。

好事+1】

【一月一日,晴

朋友說要帶我來見世面,我們去到了一個會所。我去上廁所的時候剛好遇見有喝醉的會所客人在為難服務員,我認識那個客人,是我爸的合作夥伴,所以上去給那個服務員求情,服務員不用再繼續挨罵了。

好事+1】

曹徹席地而坐,翻看著這幾篇日記,終於想起所謂‘好事+1’的含義。

因為他在《我的理想》這篇作文裏寫過,只要做滿二十件好事,他就去入夥。這也算是有底氣了。

曹徹有些不記得,他到底有沒有做完這二十件好事。

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做完了。

然而實際上

第十篇日記上寫:

【今天去遊戲廳的時候,順帶扶老奶奶過馬路。和朋友集合時晚了十分鐘,沒有搶到好的遊戲機。

好事+1】

然後是過了足足一個月,才有的第十一篇日記:

【今天本來是想組織同學給貧困生捐款,可是王鵬說今天他生日,我一定要到場。組織捐款挺麻煩的,如果我今天組織捐款的話,肯定來不及過去。算了,等明天再做吧。嗯……那明天我就不寫日記了,今天先加上。

好事+1】

第十二篇,又是過了一個多月,他自己在日記裏給自己辯解:

【最近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王鵬他們幾個怎麽這段時間天天有事。周哥他們好像也知道我最近要做好事了,開趴的時候特意把一個侍應生叫了過來,跟我說那個侍應生家裏很窮,只有一個病重的母親,只要我在這裏用零花錢辦一張卡,就是幫他了。這裏其實挺好玩的,還有遊戲廳,我的零花錢攢攢,不是不能辦一張。一舉兩得。

好事+1】

許是多年後回首再看,旁觀者清,曹徹翻動著手中的日記本時,眼神復雜,只覺得自己當時的心理活動一覽無遺。

做好事多無聊啊。

尤其有些事又復雜又無聊。

就像他日記第一篇寫的流浪小狗,他早就不記得自己救過什麽流浪狗了。那個學生時期的班長也早已被他忘在腦後,只隱約記得,是個挺漂亮的小姑娘。

可以曹徹現在的眼光仔細回憶,好像也挺普通的。

那個小班長最開始還會和他交流小狗在她家的近況,慢慢的,也就不怎麽和他說了。

做好事的痕跡,是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消弭的。就算現在那條流浪小狗還活著,估計都不一定還記得他。

所以,做好事是真的很無聊,遠比不上遊戲廳、生日宴、籃球場、網吧、各種各樣的朋友聚會有意思。

第十八篇:

【就差三件好事了,但其實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麽多好人好事等著人來做。可能在我周圍,有十七件好事讓我做就已經不能再多了。沒有事情做這應該不怪我吧。十七件也很多了。

決定了,明天就去西琴!】

曹徹放下自己的日記本,單手捂著臉,靜默一會兒,忽然笑出聲。

原來,他不是因為去西琴,被人騙了錢,才從此心灰意冷,投身玩樂。

原來人的記憶,也真的會騙人。

他沒有那麽高尚,也沒有懷志不遇。

真正高尚的,另有其人。

關於趙彥川的事情,最後還是被龐嘉齊他們聽到了風聲。

其實傅洵從始至終也沒有刻意隱瞞,只是他一向不多言,沒人問他,他也就只專注自己手上的一些事情。

一直到周廩感覺奇怪,主動問起傅洵,為什麽傅氏和唐氏貿易會冷不丁的一起針對起了同一家公司。

周廩問,傅洵說了。

然後,炸鍋了。

“不是,這麽重要的事,楸楸怎麽沒跟我提過?”龐嘉齊把拳頭捏的哢哢響。

傅洵只稍微想了兩秒,給出答案:“他應該忘了。”

“那楸楸為什麽會主動跟你說?”元韜酸裏酸氣的。

傅洵想到那晚手牽手來敲他臥室門的兩個孩子:“他沒跟我說。是傅湘和傅溯也聽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