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完整

沈良庭拼命三郎的名號在博浪是出了名的,除非有應酬,全公司很少有人比他來的早走得晚。

可最近卻像轉了性,一到下班點就看不到人,早上偶爾還遲到。日程安排上,能取消的應酬就取消,能帶回家的工作就帶回家,下午開會過了下班點,他甚至會主動提出先結束,明天再開。

全公司的人都認定他一定是談了戀愛,卻沒人敢去向本人求證。

晚上沈良庭回到家,打開門,窗明幾凈的屋子裏,陽台放著花,奧盧正安安靜靜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等他,小狗趴在他腳邊,奧盧的一只手垂下摸著狗腦袋。

畫面太溫馨,乃至沈良庭站在門口都不敢進來。生怕一眨眼,一切又變了。

桌上是準備好的飯菜。奧盧在家裏沒事做,每天的活動範圍只有家附近的一公裏,大多數時間都是抱著電腦上網學習。在知道如何網上下單買東西後,他就開始買菜回來自己燒,嘗試一次以後他無師自通,大獲成功,就一發不可收拾。

沈良庭不加班,因為奧盧會等他回來一起吃晚飯。

回家有了牽掛,自然就沒法再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沈良庭坐在餐桌前,看著熱騰騰的飯菜。“其實你不用等我,開回來每次都堵車。”

“沒事,一個人吃飯沒什麽意思。”

沈良庭轉身從包裏拿出一束被包裹得很好的花,“我回來的時候,看到有個小姑娘在賣,我想讓她早點回去,就都買下來了。”

“謝謝,很漂亮。”奧盧露出一個笑,接過玫瑰,找了個花瓶插好。

“你要是喜歡的話,我每天都可以給你帶。”

“那不會很麻煩嗎?”奧盧問他。

沈良庭搖頭,“不會,那個小姑娘每天都在廣場,我時常會碰到。”

奧盧歪頭看他,“良庭,如果你要送花給我,是不需要找理由的。”

沈良庭拿筷子的手一頓,又若無其事地捧起碗開始吃飯,“沒有,只是那個小姑娘太可憐了。那就這樣吧,我會記得買花回來的。”

奧盧看著沈良庭紅起來的耳朵尖,發現他好像是內斂而赧於表達感情的,他對待失憶前的自己也是這樣嗎?這樣羞澀,扭扭捏捏,偶爾看他說出點羅曼蒂克的矯情話,反而更讓人覺得可愛了。

看一個人鬧別扭也覺得喜歡,這就是那個人遺留給自己的情感吧,就算沒有記憶,沒有理由,也已經成了身體的本能,神經的反射,會不由自主地這麽想這麽做。即使素不相識,看沈良庭難過就覺得心疼,看沈良庭擔心自己會覺得高興,看沈良庭流淚好像自己也要心碎。所以從前的傅聞璟怎麽能這麽殘忍,一而再再而三地傷害這個人?

奧盧主動給沈良庭夾菜,然後問他,“怎麽樣?好吃嗎?”

沈良庭點頭。

“我以前也會這麽做嗎?我好像挺擅長的。”

沈良庭咽下嘴裏的飯菜,“你以前很忙,很少有時間做這種事,不過是有一次。”沈良庭眼簾一滯,是傅聞璟因槍傷在家休養,沈良庭來提醒他小心吳振華,來去匆匆,沈良庭食不知味,早忘記了味道。

“這點小事都不願意為你做,看來他好像也不是很在乎你。如果是我的話,我應該很樂於給喜歡的人下廚。”奧盧大言不慚地開口。

沈良庭差點被一口淡心菜噎到,哪有人失了個憶就變了個人的?雖然從前在這方面,傅聞璟是比他要直接,很多事情都是傅聞璟說了,他才敢相信。

想到從前的事,再看到眼前人毫無憂慮的笑,輕松、自在、大方。沈良庭怔了怔,忽然不知道哪一個更好。

不是對他好,而是對傅聞璟來說,記憶更像沉重的負擔,擺脫不掉的枷鎖。也許現在這個失憶的他,才是更輕松真實的。

公爵聞到晚飯的香味,也饞嘴的跟上來,蹭著沈良庭的腿討吃的。

沈良庭被小狗打斷思緒。

小狗不能吃太鹹的東西,怕掉毛。沈良庭就拿一個碗裝了白水,把肉什麽用水洗了一遍再丟給它吃。公爵已經被喂過了,現在就是嘴饞,吃過兩塊肉以後就吃不動了,卻很護食,還要裝樣子似得咬兩口,不讓別人動。

這是幼犬時經常挨餓養出來的壞毛病。

奧盧把它碗裏的肉倒掉,立刻被它叫了兩聲,很快被沈良庭嚴厲斥責了。

小狗偃旗息鼓,知道誰是供它吃住的衣食父母。

奧盧畢竟跟小狗相處的時間短,始終沒有小狗跟沈良庭的情感深。傅聞璟救了卻不養,現在又要小狗來認主人,是一種無賴行為。

所以兩人一狗相處時,大多是沈良庭唱黑臉,奧盧唱白臉,意圖討好狗子,可狗子還是更喜歡沈良庭,無論怎麽被兇,兩人一起出現,它永遠第一個撲到沈良庭懷裏。

夜幕降臨,窗戶透出微黃的暖調燈光,映著三個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