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泛精魂神系!燭陰!(第3/4頁)

“但是沒有人能辦到這一切。”

“這個想法在我的心裏誕生很久了,但是一直到今天,一直到我親眼看到親自感受到了荒野精魂的力量,我才發現它們可以成為東方泛精魂神系的主宰,至少它們具備這樣的權柄!”

妙月-龍影說得沒錯,不管荒野精魂如今何等的虛弱,它們確實是具備成為一個神系主神的權柄。

真正的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荒野精魂等同於中等神力的神靈,但因為是泛意識集合體,真的打架那是肯定打不過中等神力的敵人,最多也就是跟弱等神力的神靈打一打。

自然精魂跟荒野精魂融合,那還差不多,至少也是強大神力的存在。

“辦不到。”蕭伯納搖搖頭道:“東方的大道與自然,早就跟荒野精魂的法則不是同一概念了。”

“它們本身已經轉化為了海外恐龍之島的法則。”

“它們就像是蛋糕。”

“早就被信仰諸神東切一塊,西切一塊,千瘡百孔,支離破碎,並不具備重新統禦泛精魂神系的權能。”

蕭伯納的比喻,讓妙月-龍影都不由愣了一下。

小可愛們更是氣憤無比!

一片片閃爍的妖異血紅色靈光湧向了蕭伯納的位置,似乎是想要拿頭撞他,但是卻被蕭伯納輕易地擡手屈指給彈開了。

你看。

這就是泛意識集合體的局限性,蕭伯納只要執掌了權柄,就能輕松拿捏它們。

如果是信仰諸神,聽到這麽大逆不道的話,分分鐘就收回了蕭伯納身上的神恩,但是荒野精魂不會,除非是你觸犯了它的禁忌,要不然你說它兩句,它根本沒能力收回神恩眷顧,最多降低點泛意識集合體的好感度。

荒野精魂是法則的具現,它們也一樣服從於法則。

恐龍之島的靈魂行者一直在謀取荒野精魂的力量,但是荒野精魂們真的不知道嗎?

它們可是無處不在的。

恐龍之島的獵殺盛典一次次的失敗,每一次都沒有誕生真正的獵殺之神,荒野精魂主持了那麽多次獵殺盛典,會不知道獵殺神廟上面布置的那點貓膩?

它們知道。

但是它們是法則的一部分,只要靈魂行者沒有真正動手執行,那麽荒野精魂依舊是一樣該眷顧就眷顧,該賜予神力就賜予神力。

這就是泛意識集合體的局限性。

你站在神殿前罵信仰諸神,可能直接就被一道神怒之雷給劈死了,但是你沒事罵幾句荒野精魂,通常都是屁事都沒有。

同樣的道理,你怎麽罵燭陰都沒事,只要別跑到祂面前作死就行。

祂是法則的化身,祂不在乎這些。

真要是按照妙月-龍影說的那樣,讓荒野精魂上去試試,無非就是兩個結果,燭陰吞噬荒野精魂,荒野精魂吞噬燭陰,必定是會有一個‘燭陰’的面相誕生的,可是力量會衰退到微弱神力。

這可以視作為東方泛精魂神系的復蘇之兆,但是也有可能讓荒野精魂成為眾人之矢。

蕭伯納不希望看到這一點,他覺得荒野精魂的勝算很低,燭陰是燭陰,小可愛是小可愛,他要是幹掉了靈魂行者,成為了荒野精魂的最強神選,那估計可以一試,但是現在基本上就是肉包子打狗,荒野精魂就是那個肉包子。

送人頭的事情咱不幹。

荒野精魂是肯定庇護蕭伯納的,什麽力量都願意恩賜借給他,但是誕生的那個‘燭陰’面相就不一定了。

你可以叫祂燭陰,也可以叫祂幽冥。

歸根結底的原因,還是小可愛們目前弱雞了一點,祂們欺負欺負凡物偽神還行,碰到上古神孽和上古邪物就有點啃不動了,更別說是‘燭陰’這樣的概念存在。

“那就只能去瀛洲了。”妙月-龍影有點可惜的嘆息道。

“不。”蕭伯納搖搖頭,微笑道:“去酆都。”

嗯?

妙月-龍影疑惑驚詫地擡頭,面露不解之色,看著眼前的蕭伯納。

“總歸要去看看有幾分把握。”

蕭伯納彈開了面前閃爍的一片妖異血紅色靈光,嘆息道:“要不然這些沒腦子的貪婪鬼,恐怕自己會偷偷潛入酆都。”

妙月-龍影不說也就罷了。

但是她既然說了,那麽貪婪成性的小可愛們是肯定惦記上了。

獵殺盛典。

蕭伯納好不容易才通過祭獻鬣狗之神,讓荒野精魂的力量變強了一些,活動的範圍也擴大不少,可別在東方國度給栽了,那他前面就白辛苦了,真要是被燭陰的法則啃了一口,荒野精魂肯定是元氣大傷。

每誕生一個自然與荒野諸神,荒野精魂和自然精魂都會變得虛弱一份。

馴化後的自然精魂已經不會反抗了。

但是荒野精魂,卻不知道為何,變得極度地貪婪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