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口莫辯

根據案件分工,如果吳豫涉及到執法過當或者因為其他原因致人死亡,公安局應當依職能查辦,國安局決計不能包庇。

至於鄭晉的死因,需要等法醫進一步解剖才能知道。

魯局長的車是老式的皇冠,車輛緩緩從濱海市公安局大門開出,駕駛員小王開著車,魯維漢、吳豫和胡夏峰坐在車上,車內別提有多沉寂。

兩家的局長進行了長達兩個小時的會商,最後決定吳豫先行由魯局長帶走,由於涉及到還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藏在暗處,吳豫踢死鄭晉一事,先由國安開展調查,由國安局限制其自由活動。

胡夏峰看了看吳豫,二人默契頗深,彼此也讀懂了眼神,哥們你得說點什麽啊,你得向魯局長解釋啊。

現在需要搞清楚的另一件事是:吳豫在這個事件中,有沒有過失,有沒有責任?

吳豫開口道:“局長,我……我是急於去追人,才失手……”

要不要公開回應民情?回應,則公開了吳豫的身份和案情;不回應,公安則更難辦——殺人犯難道可以不伏法嗎?網絡暴民和鍵盤俠,不管是在2000年,還是在2019年,都同樣存在。

魯維漢沒有說話。

2000年的時候,互聯網已經開始起步,網絡信息一傳十,十傳百。由於事件發生在濱海鬧市,濱海當地的灌水論壇上,已經出現關於事件的帖子,要求公安方面給個說法。

胡夏峰著急,這石頭連話都說不好,什麽叫“失手”,承認“失手”,就是承認執法過當,就是承受對過當、過度的行為造成嫌疑人死亡要承擔責任!

胡夏峰認出了他,他是之前出現場的警員。

胡夏峰接口道:“局長,吳豫是正當防衛啊,那人拒捕,還襲擊吳豫!”

一個警員犯了難:“現在外面到處傳吳豫同志打死了人,這可怎麽辦?”

魯維漢終於開口:“是不是正當防衛,不是你說了算。”

魯局長帶著胡夏峰親自上門向濱海公安局通報情況。公安的兄弟獲悉原委,都面面相覷:吳豫竟然是國安的人,這小子從進局子裏,就一句話不說,還以為是啞巴呢!胡夏峰不知該喜該憂,這吳豫真是素質過硬得很!

胡夏峰一愣,他正要繼續申辯。

吳豫被帶走後,胡夏峰立刻向上級匯報,時任濱海國安局局長的魯維漢高度重視這次執法意外事件。

魯維漢一揮手,示意他別說。

胡夏峰的眼神堅定、沉穩,仿佛在告訴他幾個字:配合,別反抗。

魯維漢冷冷道:“為有擔當者擔當,這沒錯,可是我們是法治國家,眾目睽睽下執法過當,你胡夏峰沒有責任?你怎麽做事的!”

吳豫看了一眼胡夏峰,眼神裏滿是委屈。

吳豫一捏胡夏峰的手,別為我說話了,當心你挨批。

敢拿命來坑你,你還不被玩死?

車輛回到濱海國家安全局的時候,天都快亮了。

吳豫抱頭,蹲下,他內心一陣委屈,從警校開始他就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此刻竟然被當成殺人犯,他真是又羞又怒,自己中了鄭晉的計!

濱海的黎明薄霧層層,有些濕潤。

公安的警員又大聲喊:“抱頭,蹲下!不得反抗。”

下車後,胡夏峰不自覺的打了個噴嚏,他悄悄看了一眼魯維漢的臉色,魯維漢的臉色陰晴不明。

可是,專業的素養讓他迅速分析了形勢:敵人不就是為了制造混亂嗎?鄭晉不就是為了讓群眾圍上來,逼著他暴露身份、投鼠忌器嗎?王北儷確是把優盤找到了,可是敵人還在暗處,當著群眾亮明身份,還有可能引發炒作,給下一步追緝“紋身男”的工作帶來障礙,這太不明智了。

錢雨和王北儷迎了上來,跟在後面的還有五名“102處”的同志。

吳豫轉過頭,只見警燈耀眼,他自己也是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第一次被警槍指著,這滋味真是難受極了。有那麽一瞬間,他想亮出證件,告訴同為警察的公安兄弟,自己也是警察,自己是在執行公務,遇到犯罪嫌疑人拒捕、襲警,甚至還阻礙他追捕正要逃走的主犯。

國安部門裏的“102處”,是個代號,是內部紀律監察部門。

“不許動!”

102處領頭的人叫肖波,和胡夏峰是老鄉,平日對胡夏峰客客氣氣。

公安警員出警抵達了現場。

肖波走上前來:“局長。”

駕車中的錢雨看了一眼王北儷,王北儷臉色很不好,吳豫這可怎麽辦?要不是胡夏峰那一瞬間失聯,錢雨已經帶人上前按住鄭晉,吳豫也不會被鄭晉纏住,更不會一腳就踢出人命。

魯維漢點點頭。

錢雨心中大疑:“剛剛吳豫發現嫌疑人已經把優盤丟在酒吧之後,我曾向胡夏峰請示,是否要先按住嫌疑人的時候,胡夏峰的通話器沒有答話,在這個節骨眼上,胡夏峰哪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