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自從發現棉花糖和雪球相處融洽之後, 唐眠便將雪球帶回家住了幾天,連帶著與他一同回去的還有傅時昭。

小學就要開學報名了,這幾天傅時昭都沒有再上課,而是給了自己幾天放松休息的時間。

家裏人都很喜歡雪球, 每天晚上吃完飯都會帶著他和傅時昭一起牽著雪球出去散步, 有的時候還會帶上棉花糖一起。

唐家附近的一個小公園內, 幾個和唐眠年紀差不多大的孩子都快饞哭了, 嚷嚷著讓自家爸爸媽媽也給自己養條像雪球一樣白白胖胖的可愛小狗。

唐眠則驕傲地仰著小腦袋, 炫耀般牽著雪球在公園裏溜達了好幾圈。

傅時昭將他的小動作看在眼裏, 眼睛彎彎。

小少爺總是這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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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開學當天,沈思挽又開始有些焦慮起來。

這讓唐眠不禁想起了他第一次去幼兒園的時候。

小學和幼兒園不同。

幼兒園每個班的孩子數量都很少, 老師能精準地照顧到每一個孩子的情緒。

小學一個班上的學生可比幼兒園一個班上的學生多太多, 老師也未必有精力照顧到每一個學生。

唐眠的右耳有問題, 雖然可以通過佩戴助聽器來恢復聽覺, 但畢竟和正常的孩子不一樣,有的時候說話太快他可能會沒辦法立刻分辨出來。

沈思挽擔心他上課可能會遇到些困難。

雖然早就已經和老師說明了情況,並將傅時昭安排在了唐眠同桌的位置, 沈思挽還是放不下心底的憂慮。

但是都已經到了這一天, 再怎麽擔心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希望一切都好。

背著和傅時昭同款的小書包,唐眠與傅時昭一起沖家長揮了揮小手, 走進了教室。

教室裏面已經坐上不少學生了,唐眠眼尖地看見了戴著墨鏡站在角落裝高冷的牧子塵。

唐眠笑著走上前去摘下了他臉上的墨鏡, 轉而戴在了站在自己身邊的傅時昭臉上。

唐眠私心覺得傅時昭戴更酷一些。

傅時昭暑假又長高了些,一直在學習散打的緣故體型也很勻稱, 比上一世這個年紀的時候健康太多。

牧子塵相比較上一次見面又瘦下來了不少, 再減減、再長高一些就差不多了。

神神秘秘的, 牧子塵從口袋裏掏出了兩只鋼筆, 笑著說道:“送給你們的禮物。”

如果唐眠沒記錯的話,確實是在小學時候老師就會讓你用鋼筆練字了。

上一世唐眠的字寫得不錯,傅時昭則龍飛鳳舞的,經常被語文老師批評,一直到高中都在花時間補救亂飛的字跡。

原因是傅時昭很討厭用鋼筆。

因為鋼筆的墨水很容易弄臟衣服紙張,整個小學他都意外地有些小叛逆。

不過這一世不一樣,太奶奶給傅時昭請了書法老師,他看過了,傅時昭寫得很好看,底子也打得很好。

傅時昭確實是因為這個原因不喜歡鋼筆練字的。

他記得很清楚,第一次用鋼筆的時候,墨水弄臟了挽挽阿姨特地給他買的慶祝他升小學的新衣服,墨跡怎麽也洗不幹凈,他難過了好久,後來唐眠主動將自己的衣服與他的衣服對調他的心底才好受一些,只是再也不想用鋼筆了。

不過這一世傅時昭有在好好練字。

據太奶奶說太爺爺以前是個喜歡書法的,他便讓太奶奶給他也請了一個書法老師,看著他認真練字的模樣太奶奶也很開心。

倒不是他知道太爺爺的事情,而是因為上一世唐眠收到過一封字跡特別漂亮的情書,他雖然對送情書的人無感,但還是將那封情書收藏了起來。

小少爺一直很喜歡漂亮的東西,喜歡得十分純粹。

因為那件事情,他發憤圖強練了好久的字,只可惜短期內見效甚微,至多讓語文老師看了不會再眉頭直皺的程度。

收下鋼筆,唐眠和傅時昭也給牧子塵準備了禮物。

禮物是他和傅時昭共同完成的,用戳羊毛氈的工具將棉花糖的毛毛戳成的白色小貓咪,六歲孩子的巴掌大小,十分可愛。

看到小貓的那一瞬間牧子塵眼睛都亮了。

牧子塵喜歡小貓他們是知道的,也知道牧子塵的爸爸對小動物的毛發過敏,所以牧子塵才一直沒辦法在家裏飼養小貓。

每次牧子塵來唐眠家裏都會吸上好久的貓,恨不得將小貓吸禿了皮才好。

正巧唐眠一直都有收集棉花糖掉落下來的毛毛的習慣,前幾天見用來收集毛毛的小盒子就快要裝滿了,便突發奇想與傅時昭一起給牧子塵做了這麽個小禮物。

他的動手能力還是不錯的,畢竟是學美術的,涉獵的方向不僅僅只是畫畫,還會有很多需要動手的地方。

傅時昭給他打下手遞工具,沈思挽則不放心地坐在一旁看著,畢竟戳羊毛氈的針實在是太危險了,輕則戳破一點手指的皮膚,重則……實在是不敢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