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拔刀

李六七彼時方才曉得,二哥恐怕是一開始就知道樊家少爺在青樓酒後失手殺了鎮上富戶子弟,需要人頂罪這件事。

否則,如何拉著自己去樊地主家裏借米?地主家的米,又哪是這麽好借的?

方才樊地主問自己兩人誰跟著進去,自己吃了肉湯,血氣上了頭,便毫不猶豫地答應了,此時卻是陷了囹圄。

可李六七心裏卻沒有怪二哥,更沒有後悔……旱災復洪災,災年到了這個地步,一口飯都要易子鬻妻了,便是親兄弟,有些自己的心思也是理所當然之事。

但為了家人,如果讓他再選一次,他還是會這麽做,他已經做好了頂罪的準備。

然而令李六七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到了縣裏,自己的罪名,卻不僅僅是失手殺人了!

而是青萍泊裏聚眾舉事的亂民首領,擇日就要從速正法!

按《大明律》規定,各地的死刑犯都是要送到皇帝那裏勾批,然後秋斬的。

除非是景清、梅殷這種從速從快處理的,皇帝直接下特旨給哢嚓了,不等秋斬。

所以,一開始李六七想的是要麽判個流放,自己也認了,如果是死刑,再想辦法在押送路上逃走……死刑犯一般會押送到武進城,不會放在縣城裏。

可永樂帝命令各地官府先努力自行平息民亂的旨意一下,馬上就被本地和尚念了歪經。

本意是能自己處理的自己處理,處理不了的,朝廷再動用軍隊。

……這是很正常的對策,總不能幾十個人的民亂,也得坐等著軍隊到吧?這個交通條件下,如果都得等著軍隊處理,只會讓局勢愈發敗壞。

地方官府倒是沒有推諉,幾乎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從速從重處理。

但處理的卻不完全是民亂,而是借著民亂的由頭,開始了有仇報仇、有怨報怨,沒仇沒怨的,也要把處理不了的漏洞、黑鍋、虧空,一並推到民亂上面去。

至於有沒有民亂,說你有你就有,找幾個“亂匪頭目”處理掉就好了。

於是,李六七自然翻供,被嚴刑拷打後還是不肯屈服……真認了,怕是不幾日就要被弄死,還會連累家人。

至於所謂青萍泊裏的亂民,便是出現在村裏的那些紋虎畫豹的人了,這些人雖然看著像青皮無賴,倒也不是完全不事產業,而是在太平時節,依靠著捕魚販蝦做主業,幫人擺渡做輔業。

眼下這個時節,他們也並沒有作亂,可惜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縣裏有幾位大士紳看上青萍泊這塊地了,打算清理後一半當做魚塘,一半當做水田。

所以,他們也成了“亂民”,而生活軌跡跟他們看起來沒有任何交集的李六七則成了“亂民首領”。

但無論是樊地主還是黃縣令不知道的是,李六七被打死都要翻供,卻是因為,青萍泊那夥子青皮無賴的首領“一只虎”,還真是他的舊識,少年時習武的同門師侄,是他大師兄的徒弟,跟他一起學武,只不過按輩分,他成了師叔。

李六七為了家人,也是為了師侄,被活活打死在了縣裏,是屍體摁的手印。

臨死前,他的妻子劉嬸前去探望他,得到了這一切的信息。

然而,李家也並沒有逃脫家破人亡的命運。

老二拿著米回來後,聽說了最疼愛的小兒子成了頂罪之人,陳氏當即便昏死過去,再也沒有醒來。

李家老頭則是沒等到那一大袋米回來,就在床上咽了氣。

至於李家的大哥是怎麽死的,婦人劉嬸諱莫如深,這個時間點在李家爹娘去世和劉嬸前往縣城之間。

只說自己聽村民說老二裹著草席下葬了父母、大哥,隨後見自己外出,便帶著米,和大嫂、侄子,趁著夜色一道逃亡外鄉了。

以至於劉嬸從縣城裏探望李六七回來,便見到原本的九口之家,只剩下了自己和孤零零地待在家裏的兒子。

對此,劉嬸並沒有抱怨什麽,她本就是帶著兒子改嫁到李家的,人家既然接受了自己的兒子,一開始,恐怕就沒把她們娘倆當自家人,只是為老光棍李六七娶個媳婦。

所以逃亡的時候把她倆落下,也只能認命。

……

“那這又是怎麽回事?”

姜星火聽完劉嬸不算絮叨的敘述,指了指遠處的粥棚,又指了指村北頭的喊殺聲。

“這是我們當地的習俗,斷頭粥,這粥我和娃就是餓死也吃不得,他們搶了村裏富戶的糧食熬粥,這是要造反的。”劉嬸看著粥棚畏懼地說道。

對於很多老百姓來說,他們可能真的寧肯餓死,都不敢或者沒有能力去造反。

“至於村那頭怎麽回事,我也不曉得。”

姜星火點了點頭,雖然這是劉嬸的一面之詞,不過事情的原委,大約已經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