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 聽證會(二)(第4/5頁)

學得真好,都會借機打廣告了。張斐強忍著笑意,“多謝王學士。”

王安石隱蔽地瞪他一眼,趕緊起身離開,是一秒都不想多待。

接下來,張斐又將司馬光給請上來,這必須得對等,要是請王安石,不請司馬光,小心司馬光三天不搭理你。

司馬光坐在程頤身旁,炙熱地目光看著張斐,好似在催促,快快快問,老子已經等不及手撕那賊。

張斐是心領神會,直接問道:“我請司馬學士上來,也是詢問清楚,就是有關河防大臣的權力問題,不知司馬學士可否認同王學士的。”

“方才他說得簡直就是一派胡言。”

司馬光當即怒斥道。

王安石似乎早有預計,頗為嫌棄地搖搖頭。

張斐問道:“此話怎講?”

司馬光道:“若依那……他所言,河防大臣就可以無法無天,甚至可以征召一州百姓服役,以及肆意破壞百姓良田,但這怎麽可能。”

張斐道:“是有相關制度限制的嗎?”

“當然是有的。”

司馬光道:“河防大臣的職權,就只是在於監督各地官府是否有根據朝廷擬定的計劃修建河道,他應該如你方才所言,先視察河情,制定計劃,如拓寬多少,需要多少勞役,多少時日可以完成。

這個數目可以不具體,但至少要有一個大概數目,然後上書朝廷,再由朝廷決定是否采納。

如果采納的話,朝廷再下令地方官府,地方官府再依令行事。這才叫做依法行事。”

他神情激動,好似憋了太久。

張斐道:“但是我有查閱相關制度,確實是沒有一套標準的制度,也沒有明確河防大臣的職權。”

司馬光哼道:“那是因為制置河防水利司乃是新設的官署,自然是沒有完善的制度,但如果制置河防水利司能夠決定一切,豈不是有違祖宗之法,再加上朝廷並沒有廢除舊的完善監察制度,故此相關監察部門,還是能夠制衡這制置河防水利司。”

張斐點點頭,道:“但即便如司馬學士所言,問題依舊,怎麽判定是否濫用民力,怎麽判定民田、民宅是否應該納入工事中。工事所需勞役、錢糧,這統統都沒有具體規定。

假設以前監察制度仍舊有效,那麽這些監察人員,又如何判定這些問題,會不會如王學士所言,他覺得需要兩個人,而你覺得只需要一個人,兩個人便是濫用民力,這工事永遠都完不成,而且,司法也難以介入。”

司馬光點點頭道:“你說得很對,如果有一套標準的話,那當然是非常好,這方面確實有待完善。”

張斐問道:“那這屬於誰的責任?”

“屬於……!”司馬光突然瞧了眼張斐,道:“屬於我們這些大臣的責任。”

但隨後他又馬上補充道:“但是治水的目的是為百姓避免水患,若是勞民傷財去治水,害得百姓無家可歸,無田可種,為得又是什麽?

就拿此案來說,是不是真的要在寒冬臘月,且缺衣少糧的情況下,去擴建那一點點河道,即便完善此番任務,其實也不足以抵抗洪水,此非一日之功,自然不能急於一時。

隋煬帝修運河,唐太宗也修運河,為何結果又是截然相反,原因就在唐太宗會體恤百姓,同時制定非常完善計劃,是絕不會急於一時,修建運河可是貫穿整個唐朝。

而程都監之所以督促他們趕工,只因他好大喜功,而不顧士兵死活,難道朝廷要鼓勵這樣的行為。

以史為鏡,可知興替,急於一時,往往會導致更加惡劣的後果,倘若程副使將水兵拒之門外,使得水兵認為,這橫豎都是一死,那他們又會做出怎樣的事情。

雖然無法判定多少勞役算是濫用民力,但至少可以根據當下工事急緩,當地民生情況,來判定有無濫用民力,有無破壞民田、民宅。”

張斐直點頭道:“司馬學士言之有理,但檢察院不能遵循理來行事,而應該遵循制度、規則、法律。

關於對程都監的指控,似乎都沒有準確判定標準。”

這小子有時候比我還死腦筋。司馬光道:“怎麽沒有?你可以去查查看,在征召勞役的時候,有多少徇私枉法的行為。”

張斐道:“但是具體征召勞役,是地方官府所為,如果這其中有問題,那應該追究地方官府的責任,制置河防水利司,並不直接參與征召勞役的過程。”

司馬光道:“他們也只是服從制置河防水利司的命令。”

張斐道:“在制置河防水利司的命令中,可有指明,可以在違法的情況去征召勞役?”

司馬光急切道:“但是制置河防水利司的命令,就是逼著地方官府不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