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難就難在這多一步(第2/3頁)

“當然適用,奸商也是四民之一。”

“如果以法制之法為先的話,這均輸法就是不對的呀,奸商也能夠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

“不對不對,奸商的利益就不是正當權益。”

“咋就不是了,人家又沒有違法。”

“但違反道德。”

“這個正當到底是以德為標準,還是以法為標準?”

“還是老師說得對,要是真這麽幹,咱們真是一個問題都解決不了啊。”

原本大家思路被張斐捋的很清晰,但是這一討論,又變得很是迷茫。

感覺這課又是白上了。

……

雖然大家都是奔著吵架來的,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大家都在認真聽課。

既然大家都這麽認真,怎麽也得討論討論啊!

關鍵,這堂課給了革新派保守派提供一個緩和的方案。

趙頊自然也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作為君主,就還是希望平衡,而非一家獨大,於是他又將這些宰相請到行宮去。

“諸位怎麽看?”

趙頊問道。

富弼點點頭道:“這堂課還算不錯,是很好的解釋清楚了上課堂所遺留下的問題,證明上課堂,張三並非是在故弄玄虛。”

呂公著、司馬光、文彥博不禁看向富弼。

有嗎?

他們都還沉浸在張斐解題的思路上。

唯有王安石點了點頭。

趙頊也有所惑地問道:“富公此話怎講?”

富弼道:“上堂課所惑,什麽是法制之法,為何要以法家之法為戒,儒家之法為何優於法家之法,以及三者是何關系。”

王安石道:“其實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同一個,那就是法制之法。”

“介甫所言不錯。”富弼笑著點點頭。

趙頊疑惑道:“不對呀!張三說要以法家之法為戒,其原因是不可逆,而非是法制之法。”

富弼道:“這只是欲蓋彌彰,官家可還記得他最終的解釋。”

趙頊點點頭。

富弼道:“但如果是將法家之法代入其中,就不難發現,他的這個解釋其實是不成立的。因為法家之法為得是君主利益,為得是國家利益,而百姓不在其中,這也是法家為何而亡的原因。

而法制之法是捍衛個人正當權益,以此來論,在法家之中,是不可能存在法制之法的,故此他必須要否定法家之法。”

王安石補充道:“而儒家之法是以仁政為先,仁政就是君主寬仁待民,結合起來就是為國為民,唯有治國理念擁有為民思想,法制之法才能存在。”

說到這裏,他呵了一聲:“那小子認為儒家之法勝於法家之法,其原因就在於儒家之法是可以與法制之法並存,而法家之法是不可以的,他其實還是在誇他的法制之法。”

富弼點點頭,又道:“法制之法就是捍衛個人正當權益,但這簡單的一句話,卻能夠解釋清楚百家之利弊,唯有一門思想才能夠做到這一點,這其實就是一種全新的思想。”

大家這才恍然大悟。

法制之法是什麽?

法家之法、儒家之法、法制之法三者的關系。

為何要否定法家之法?

又該以誰為先?

這都是上堂課遺留下的問題。

雖然這堂課張斐並沒有針對這些問題一一解釋,但是其實全部都解釋清楚。

趙頊問道:“若依此法,可解國之弊政?”

“不可以!”

王安石非常果斷地回答道。

“為何?”

趙頊稍稍一愣:“張三說得好像很有道理。”

王安石道:“敢問官家,何謂正當權益?”

趙頊頓時呆若木雞。

這問題真是一針見血。

王安石又道:“仁政是君主對百姓的寬仁,依據是儒學,就看君主的取舍,而法制之法,是百姓對於自身利益的捍衛,如果推崇此法,百姓可能連交稅和服役都不願意。

除非能夠將正當權益解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否則的話,用此法來解,必然是會天下大亂。

其實張三自己也清楚,故此他最後是說,若照此法,是一個問題都解決不了。雖然在理論上,聽著是可行的。”

富弼搖搖頭道:“他最後那句話的重點,並不是指若依此法,是一個問題都解決不了,而是在於要比法家多想一步,如此才是解決之道,這一步應該就是如何解釋正當權益。司法改革中的公檢法就已經是加大百姓上訴的權力,那麽剩下的問題,就是圍繞這一點立法。”

曾公亮好奇道:“難道宋刑統上面的律文還不夠嗎?”

富弼道:“刑統的立法初衷是在於統治,應該歸於儒家之法,而法制之法的初衷是在於捍衛個人權益,不能混為一談。”

趙頊看向富弼笑道:“富公似乎很推崇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