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公司要把你打造成限定團三叉戟

潮音文化的藝人總監助理戴慧蕓,口若懸河的承諾各種好處:

“公司非常看重你,準備把你、吳俊晨和劉以琛打造成限定團的三叉戟,到時候你們就是國內的頂流。”

吳俊晨和劉以琛現在的人氣非常高,已經隱隱有成為頂流的趨勢。

按照《明日之星》的熱度,不出意外的話,吳俊晨、劉以琛會以冠軍、亞軍一起成團出道,到時候必定會晉升成為頂級流量明星。

如果是其他練習生,聽到潮音文化要把他和吳俊晨、劉以琛,一起打造成限定團三叉戟,估計做夢都能笑醒。

戴慧蕓也是這麽覺得的,所以直接把講解合約的部分省略掉。

畫完餅之後,把合約和簽字筆推到方醒面前,用美甲指指簽字的位置:“在這裏簽字,待會公司就會通知吳俊晨和劉以琛,讓他們多多關照你。

“下次公演,可以安排你和吳俊晨一隊,會有專業的音樂制作團隊,來幫你們打造公演歌曲。”

方醒聽完她畫的餅,心裏就覺得不靠譜。

口頭承諾的東西,名義上確實具有法律效力,但真正實施起來,很難舉證。

況且,現在口頭承諾的是一個總監助理,難道還能找一個助理兌現這些承諾嗎?

不過,禮貌起見,方醒還是決定看看這份合同。

看合同其實主要看的是藝人分成比例,還有合同對藝人的限制。

戴慧蕓見方醒開始看合同,不耐煩的催促道:“合同不用看的,你放心,公司絕對不會虧待你。”

方醒只看了幾眼,就不想看了。

這份合同裏面,藝人分成是20%。

也就是說,藝人接任何工作,都只能拿到20%的錢。

舉個例子,藝人接了一個通告,通告費1萬。

那麽潮音文化要拿走8000元,剩下2000元分給藝人。

不過,這還沒有結束。

藝人的經紀人也是需要參與分成的,經紀人通常會從藝人分成裏,再拿10%到20%。

也就是說,剩下的2000元,至少還有200要分給經紀人。

至於化妝師、藝人助理這些,要看公司的具體安排。

藝人只能分成20%,估計普通人看了,想要罵人。

不過,這就是娛樂圈的真實情況。

28分已經算是正常比例,有一些經紀公司甚至會開出19分的比例。

可能有人會問,明星這麽慘嗎?

那倒不是。

大紅大紫的明星,是不一樣的。

一個藝人,如果很幸運,紅了。

那麽娛樂公司通常會主動更換合約,給更豐厚的分成。

當然,娛樂公司也不可能吃虧,提高分成的同時,也會增加簽約年限。

比如合約期限延長到十年。

具體合約怎麽簽,就看怎麽談。

一個明星想要拿到頂級合同,最常見的情況是,原本的經紀約快到期了,公司想要續簽,就會給出更豐厚的條件,留住藝人。

甚至是一些附帶條件,比如某某競演綜藝的冠軍,這種承諾,也可以成為續約的籌碼。

當然,這些待遇,和方醒沒有半毛錢關系。

因為方醒現在只是《明日之星》裏的一個練習生,甚至還沒有正式出道。

方醒粗略看過合同之後,確定這是一份非常苛刻的合同。

合同規定,藝人和公司28分賬。

藝人必須服從公司的所有安排。

而且,這個28分賬的比例,覆蓋一切經濟行為。

即便是藝人靠自己的關系,得到一個通告,賺到的錢,整個過程跟公司沒有半毛錢關系,但依舊要分給公司80%。

娛樂圈就是這麽真實。

至於對方承諾的那些演藝資源,全都是口頭承諾,沒有一條是寫在合同上的。

方醒不是愣頭青,早就知道大公司的規矩,所以對這份合同一點都不意外。

重生一世,還簽這種合同,除非腦子長包了。

方醒直接拒絕道:“這合同我不簽。”

戴慧蕓臉上露出了詫異的表情,說道:“這是公司的制式合同,吳俊晨和劉以琛簽的就是這份合同,他們的甚至更苛刻,這份已經是我特地向老總求下來的待遇。”

方醒對她的前半句話並不懷疑。

吳俊晨和劉以琛,十五六歲就被潮音文化招進公司當練習生。

放在公司裏訓練幾年,然後送去參加選秀,才慢慢火起來的。

因此,吳俊晨和劉以琛簽的只能是最低級的練習生合約,而且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力。

當然,等到他們的合約到期,要續簽的時候,他們就有資格向公司提要求了。

如果是其他練習生,身處方醒現在的環境,也沒有選擇的權力。

方醒則不太一樣,雖然不能選擇更好的合同,但是可以選擇不簽:“這個我不簽,抱歉,我還有事要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