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番外一 欠債還錢(第3/3頁)

陸魚卻不這麽想:“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他們該給的!爸爸給我講的生意經裏就有這麽一條。”

明硯挑眉:“什麽?”

陸魚:“不該賺的錢再多都不能要,該是咱的錢一分也不能少。”

明硯神色古怪:“這話不像是爸爸會說的呀,原句是什麽?”明家的生意經他從小聽,早就倒背如流,可從來沒聽說過這句。

陸魚:“原話是,立光明身,行磊落事。”

明硯:“……你這延伸得也太多了吧。”

陸魚拍拍自己結實的胸肌:“我這是閱讀理解滿分,就這八個字,我還能寫十萬字的闡述。”

明硯好笑地看著他:“還有什麽闡述?”

陸魚擡頭看看鉛灰色的天空,說:“還有就是,我還欠你一個東西。”

“嗯?”

陸魚牽著明硯的手,沿著異國古老的街道慢慢走。天空下起細雨,陸魚撐起黑色直柄大傘,攬著明硯的肩一直走到河邊。那裏有一架拱橋和一座紅色電話亭。

明硯看著那個電話亭,默然。

雨越下越大,明硯站在電話亭裏,投幣,用古老的公用電話打給陸魚。響了兩下便接通了,靜默了兩秒,他說:“陸魚,下雨了。”

陸魚撐著傘,站在橋邊,說:“好巧,我這裏也下雨了。站著別動,我很快就去接你。”

明硯隔著玻璃看他,雨水模糊了玻璃框,與多年前的場景重合。看著陸魚一步一步靠近,他喉頭發緊,說:“忽然想起來,我也欠你一件事。”

陸魚在電話亭外站定,輕聲問:“什麽?”

明硯對著古老的聽筒說:“我欠你一個婚禮。”

陸魚把臉懟在玻璃上,英挺的鼻子壓成了小豬鼻:“你終於想起來了。我們辦個盛大的婚禮吧,讓全世界都知道的那種。”

明硯把手貼在玻璃上,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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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李默橋問裴禾:“你在陸魚那裏,學到新詩了嗎?”

詩人球說:“我學到了一首孩子的詩。爸爸的爸爸叫什麽,爸爸的爸爸叫爺爺。”

李默橋:“……”

作者有話說:

注釋①回收權,F國知識產權法典確實有這條,不過具體執行條件肯定不是這樣的,作者瞎編,勿照此打官司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