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大法官:都怪馬sir給錢太痛快!陳安心:你們這些叛徒!(第2/2頁)

陳安心氣急:“你還不明白,只有保護傘公司拆分,才可以被我們收購、掌控,你單單判整改,拆分,不判售賣有什麽用?還不是馬志超的公司?”

斯諾登:“可是保護傘公司所犯壟斷事實並不嚴重,這已經是對保護傘公司的頂格處罰了,再判售賣,我豈不是知法犯法?”

陳安心恨鐵不成鋼:“你不說,我不說,誰知道它犯法?而且,司法界都是我們的人,解釋權在我們手上,你怕什麽?!”

氣得陳安心直接掛掉電話。

電話另一邊,斯諾登關掉錄音,重播一遍,錄音清晰可見,不愧是新時代電子的產品。

點贊!

可惜了,這個錄音來錢還是太慢了。

想念悍匪的第10天!

……

……

下午,

法庭。

14:00

全港矚目的港燈公司反壟斷案,開始了。

1個小時後,

“梆梆綁~~~~”

大法官鮑斯敲響了法槌:

“經陪審團的討論!”

“本庭做出最後的判決!”

“根據維多利亞競爭法律法規……”

“判定,港燈公司壟斷行為極其嚴重。”

“因此,本庭宣布,將對港燈公司做出反壟斷處罰:罰款10億港幣!”

“並且要求港燈公司在三個月內,完成公司整改,拆分,售賣,否則將面臨每天30萬港幣的額外罰款……”

在場記者:“……”

被幹沉默了!

如此相似,跟上午的保護傘公司的措詞、話術,一模一樣!

不過港燈公司更慘。

要被拆分售賣!

馬志超站了起來,對李大公子微笑著說道:“李公子,如果港燈公司想賣掉的話,可以考慮找我……我馬志超一向大方,保證給你一個滿意的價錢!”

“你休想!!”李大公子此時此刻,臉色已經被憤怒沖得通紅!

“我不服,我要上訴!”

他此時感覺,大都督、布政司根本不是要針對馬志超,而是跟馬志超聯手,針對港燈公司!

草泥馬的大都督、布政司!

草泥馬的馬志超!

李家當年何等風光,無數商人敬仰,如今卻要被人欺辱!

……

布政司,

司長辦公室。

陳安心正坐在辦公椅上,處理公務。

最近大都督想到了一個撈錢計劃,叫《凈化海港計劃》。

計劃內容是:分為兩期進行的一個汙水處理基礎建設計劃,為環繞維多利亞港兩岸之區域(香港島及九龍半島)進行汙水收集及處理,以改善維多利亞港的水質。

當然,計劃是用來忽悠人的。

主要還是實行計劃的錢,第一期計劃,將會動用政斧資金120億港幣。

此外,還可以多一個收錢的項目「汙水處理服務費」!

“大都督,厲害啊!”

“以前怎麽沒想到呢?”

陳安心忍不住對這個計劃拍案叫絕。

大都督,牛逼!

鈴鈴鈴~~~~~

就在這時,她的心腹女秘書走了進來。

手中拿著一份傳真。

“司長,港燈公司的判決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