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新大都督vs馬志超,各自出招!

大都督府,

‘君臣奏對’繼續……

大都督:“蔡元祺經常對馬志超的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是怎麽回事?”

陳安心匯報道:“我留意了蔡元祺很久,他多次對馬志超的一些囂張行為,視若罔聞,無動於衷。例如,半個月前,有一次會議,副處長卓景全會議上跟馬志超起了爭執,然後馬志超直接拿茶杯砸卓景全,導致卓景全受傷,最後這事不了了之。”

大都督羅便臣頓時起了興趣:“那豈不是說,我可以扶持一下這卓景全?對付馬志超?”

陳安心:“……”

沉默了。

最後幽幽說道:“卓景全因為跟大毒梟勾結,然後已經入獄了,被判了100年監禁。”

羅便臣驚訝:“……”

他還不死心:“證據確鑿嗎?不會不會是馬志超栽贓陷害的?”

布政司長陳安心:“鐵證如山!”

羅便臣無語了。

卓景全是什麽貨色?真踏馬垃圾!

回到蔡元祺身上,

羅便臣問道:“那蔡元祺這個人,你認為是否跟馬志超有所勾結?”

陳安心很堅定地點頭:“縱觀多次對馬志超的放縱,並且此次提拔馬志超到警務處行動部負責人,大都督是十分主動的,所以我認為,蔡元祺這人跟馬志超是有所勾結的!”

(蔡元祺大哭:我是真踏馬冤枉啊!)

蔡元祺並沒有跟馬志超勾結,他只是躺平了而已。但沒想到卻被上級陳安心認定為——跟馬志超有勾結!

冤枉啊大人!

“好,既然如此,那這個蔡元祺就應該要調走,讓他調到布政司,明升暗降。”羅便臣拍桌,然後看向陳安心:“你覺得調走蔡元祺之後,誰合適擔任警務處處長職位?”

陳安心想了想,回答道:“警務處這個部門有點特殊,如果從布政司找人接任,恐怕整個警隊都不服氣,到時候反而不利於鉗制、打壓馬志超。所以唯一能想的辦法是,從警務處內部的人員中尋找合適人選。”

羅便臣:“你覺得誰合適?”

陳安心嚴肅強調道:“大都督先生,馬志超在警隊的實力、威望,除了蔡元祺之外,是無人可比的,無論選誰,都未必能與馬志超抗衡。如果說一定要裏面找出一個人,那只有警務處副處長曾向榮!”

然後,陳安心把曾向榮的履歷,跟羅便臣匯報了一遍。

“1943年曾向榮生於港島,1963年加入警隊,1966年晉升為督察;1982年晉升為總警司,1984年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1989年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1993年晉升為警務處副處長。曾擔任過刑事情報科副主管,O記主管,東九龍總署署長,獲得過帝國的:殖民地警察勞績獎章、女皇警察獎章、殖民地警察長期服務獎章、不列顛帝國司令勛章……”

然後評價道:“此人的性格,機智多謀,為人低調,更加重要的是,他對帝國比較忠誠,而且曾經在刑事情報科、O記兩大核心部門都擔任過領導職位,於此同時還做過東九龍總署長,有豐富的一線經驗,以及深厚的人脈……”

最後陳安心總結一句:“除了他之外,沒人合適了。”

“聽著好像不錯……”羅便臣點頭,然後又帶著疑惑:“不過,這麽優秀的人物,你為何還認為比馬志超差?畢竟馬志超才一年,根基應該並不算穩。”

陳安心毫不猶豫道:“因為馬志超的保安公司,很強大,情報能力非常恐怖。我一直認為人無完人,曾向榮一定有他的弱點,很容易被馬志超抓到弱點。而馬志超,目前沒有弱點。”

羅便臣越聽,越覺得馬志超此人很棘手!

不過也更加堅定他要除掉馬志超的決心!

他暫時定下了三條計策:

1:竊聽:此次他來,還悄悄帶了20名情報方面的高手,隸屬於軍情處。用來竊聽、跟蹤馬志超的核心人員。如今看來,保護傘公司是他所需要竊聽的重中之重!

2:刺殺……額,想了想,羅便臣劃掉這一條。上次王牌保鏢吃了大虧,還有特種兵也都吃了大虧,想殺死馬志超難度還是有點高了。而且還要防止馬志超反撲,萬一把自己殺了。所以,犯不上這麽冒險。

3:法律:首先,要廢除那條名存實亡的《保安持槍條例》,廢掉馬志超的持槍保鏢。其次,要動用反壟斷法律武器。保護傘公司不是很厲害麽?我就當你是壟斷企業,你必須拆分,賣出去。

……

……

羅便臣跟布政司長陳安心談了2個小時,終於結束了談話。

然後,

羅便臣召集了律政司司長馬富善。

客套一番之後,羅便臣便開始說起了正題:“那個《保安持槍條例》,我認為十分不妥當(至於為什麽不妥當,你律政司長負責找理由),所以我想問一下,是否能夠廢除掉這一條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