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一章:對沐家的處置(第3/3頁)

朱英當即說道。

朱元璋聽聞,哈哈大笑起來。

“咱今年已經到了古稀之年,活到百歲那還有三十年,大明今年已經建國三十年,大孫是想讓咱再當三十年的皇帝嗎。”

“等到那個時候,大孫都已經是過了天命之年了,這歷來王朝,豈有聽聞五十歲的太孫。”

朱英說道;“五十歲的太孫怎麽啦,這是多好的事情,我就想爺爺一直陪著我。”

“現在什麽事情都有爺爺頂著,我才不想去當什麽皇帝,做太孫自在多了,很多事情也要輕松簡單些,沒那麽麻煩。”

朱元璋無奈道:“自古以來,哪家的太子太孫不想著當皇帝,偏偏就出了你這麽個備懶的。”

朱英反駁道:“別人是別人,我是我,反正當太孫挺好的,真希望就這麽一直當下去。”

聽著這話,朱元璋苦笑的同時,也拿朱英沒有辦法。

他知道朱英說的這話可不是只是給自己講好聽的,而是心裏頭真是這麽想的。

除了一些必要的接見,大孫甚至很是煩大臣無論什麽事情都要過來匯報,更多的心思是放在練兵跟民生之上,真正的做到了放權大臣。

想到這裏,朱元璋不由的囑咐兩句:“現在大孫放權倒是沒有出現什麽問題,但官員這麽多,難免會出現一些渾水摸魚,攪亂民生之輩,也不能都不放在心上。”

朱英聽話這話,便就順勢說道;“先前爺爺讓百姓告禦狀,我覺得挺好的,所以打算往這方面發展一下。”

告禦狀被一些開明君主當作下情上達、建言立政的重要手段,且被視為一種防微杜漸、平息民怨的治國安邦之道。

但從各代王朝的政治實踐來看,就其整體而言,是反對和壓制進京告狀的,對這樣的行為經常表達出一種消極、規勸甚至是恐嚇的態度,對上訪百姓動輒處以“杖一百”或“充軍”的訓誡和懲罰。

唐太宗李世民時,上書言事者大多希望他親自處理,以防壅蔽。

對此,魏征的意見是:“此乃不識大體者,州縣之事豈要陛下親自審斷?”

對於大量的“擊登聞鼓”者,唐右金吾將軍上疏曰:“訟者所爭皆細故,若天子一一親之,則安用吏理乎!”

顯然,過多的“越訴”會侵犯“下官”的正常職權,打破國家權力運作的正常秩序、造成“上”(朝廷)與“下”(地方)關系紊亂。

而朱元璋是鼓勵告禦狀的,於《大誥》中甚至是號召百姓監督舉報官吏,允許百姓捉拿貪官汙吏,繞過上級行政直接押解到京城告禦狀。

《大誥》在頒布之後確實收到了一定效果,洪武朝的安定和諧與朱元璋嚴刑峻法,厲行反腐有直接關系。

只是朱英知道,這樣極端的律法很難持久,不管是在朱元璋之前,還是一直延續到後世,如此律法再不曾實施過,僅僅洪武年間的曇花一現。

且對於治理地方來說,也是治標不治本。

圍繞告禦狀所形成的百姓、朝廷、地方三者關系,在某種意義上呈現出一種朝廷與底層民眾共同施壓於地方的格局。

朝廷與底層民眾在與地方官府違法亂紀、官僚主義、欺上瞞下的鬥爭中具有某種利益的一致性。

沒有哪個皇帝希望自己國家的官員都是貪官汙吏,但個人的精力並不能去探明。

在此過程中,朝廷為國家利益和社會正義代表的角色。

百姓與地方的矛盾,經由“進京”被帶到了京師,從而轉變為這些群體與朝廷的矛盾,以及朝廷與地方的權力博弈。

朝廷既需要通過上訪這種渠道監督和震懾地方官員、使之不敢肆無忌憚,也需要地方官員的擁護和支持,通過加強地方在處理上訪問題上的作用與功能,使之承擔更多的責任而減輕朝廷的壓力。

只不過朱元璋現在給告禦狀的百姓的權力太大了,使得地方上的政權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

如果在一些事務上,官府不能讓百姓滿意,那麽就能通過‘告禦狀’來威脅甚至是敲打官府。

目前地方上一些官府來花錢了事,為自己的烏紗帽妥協百姓很是常見。

如此下去也影響到了政權通行。

所以朱英打算就這個方面,進行改善。

不管是什麽權力,一旦失去了束縛,都會變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