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這可不是大明開的先例(第2/3頁)

李忠明點點頭,這態度還算行。

“陛下口諭,著倭國使臣入奉天殿覲見。”

源友信連忙磕首道:“下國小臣源友信,遵上國皇帝陛下諭旨。”

李忠明見此,便就說道:“可去三人,爾等快些決定,若是讓太孫殿下久等了,到時候遭受責罰,可就怪不得咱家了。”

聽到這話,眾多倭國使臣頓時就爭執起來,不過最後關鍵的點,還是在於倭國四大家族上。

四大家族去三個,顯然就有一個家族去不了。

但目前的情況,顯然也不會給倭國使臣們太多時間,僅僅一番爭執後,另有兩人站出。

李忠明點點頭,也懶得多問,帶著便走。

……

對於跟倭國使臣的談判,朱元璋並不會直接的參與。

所有事情,都交由大孫來決定即可。

本來這次征討倭國也是大孫的意思,目前看來還算是比較順利的。

在朱英這邊,自然還有各部尚書,侍郎,以及翰林學士等等數十位官員的陪同。

在華蓋殿中,眾多官員在朱英這邊的主持下,開始商討關於對倭國將要提出的賠償要求。

其實按照之前的所謂大國風範,一般是小國認錯,賠償一些禮物之類的,然後俯首稱臣,基本上就差不多了。

這也是關乎到最為常見的天朝上國顏面。

但這一次,朱英可不會管這麽多。

在商議之前就已經明確了方向。

首先是錢財撫恤金的賠償。

這賠償的東西,自然就是白銀。

“別看倭國地方小,可是那邊有著銀山,本宮先說個數吧。”

朱英豎起一根手指說道。

下首的官員有人不禁說道:“殿下,這一千萬的白銀是否有些少了。”

自古以來,都是講究一個漫天要價,就地還錢。

在很多官員們看來,倭國那等小地方貧瘠得很,大明往前一年的歲入也不過千萬白銀,那等倭國小地,能夠拿出幾百萬白銀了不得了。

只是談判這等事情,自然不能一開口是多少就是多少,還得高一點,這樣才能多談一點。

朱英搖頭道;“有銀山的地方,談什麽一千萬,自然是一萬萬兩白銀。”

“我大明可是有五十萬軍過去,加上如今的撫恤,船隊的開銷,包括各等生活用度,一萬萬兩白銀,是必須的,沒有什麽余地。”

刑部侍郎蒙正生不由問道:“殿下,那等小國,一下子就能拿出這麽多的白銀嗎。”

朱英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說道:“一次拿不出,那就分多次還,一年不行就三年,三年不就十年,具體的詳細,就去談嘛。”

聽到這話,刑部侍郎蒙正生不由有些羞愧的低下頭。

對於目前朝堂上大部分的文人官員來說,學的都是儒家之道,這也就導致他們不會在談判這種事情上去斤斤計較,覺得有失體面,像個市井小人一般。

多數官員都有一種心態,我泱泱大國,物產豐富,那等小國,又有什麽值得去拿的東西。

這樣的思想是不對的,是以朱英要把這個思想轉變過來。

“不要小看倭國的財力,他們那邊盛產白銀,白銀這塊肯定是不能少的。”

“倭國地處海島,如今海貿盛行,於海貿之上,要為我大明海商,尋求到足夠多的好處。”

“現今倭國九州島內,我明軍士兵,多有在倭國娶妻生子,獲得田產者,他們其中多數,必然會滯留倭國,作為我大明駐軍。”

“因此在倭國九州島境界,必須要有我大明飛地,倭國當劃出足夠我大明百姓,軍士所屬之地。”

“其次是關於倭國各地的貿易通商,我大明商人去到倭國之後,應當有暢行倭國,買賣之權,倭國王室,官府,不得有任何幹擾。”

“倭國作為下國,在律法之事上,但凡我大明子民若在倭國有觸發律法之事,當由遣送回國方可審訊,倭國無懲處之權。”

聽著太孫殿下不斷的述說,下面的大臣們是面面相覷。

這樣的想法,他們是從來沒有過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已然是對倭國的極盡壓榨了。

這些條例,倭國的使臣,會同意嗎。

看到官員們的神情,朱英就知道他們在這一塊,完全沒有什麽概念。

別說是這樣的條約了,後世更加不平等的條約多得是。

不過現在太孫殿下已經把方向定出來了,眾臣頓時就明白該要如何去對待倭國使臣,談判停戰的協議。

當源友信來到奉天殿外的時候,並沒有在第一時間裏被召入殿中,而是就在大殿之外等候。

這個時候,眾多群臣還在華蓋殿中商議關於條約的一些具體事項。

期間有宦官過來稟告,說是倭國使臣已經到了,但朱英就好像沒有聽過般,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