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我是誰?

山脊的邊緣,一群山羊正在啃食野草和樹皮,它們來自同一個群落,有高大威猛的公羊,也有帶著幼崽的母羊,一邊吃一邊警戒地打量著四周。

春夏之交是森林動物最為活躍的時節之一,無論是食草動物還是食肉猛獸,往往都已經產下了幼崽,哺育幼崽需要大量食物,猛獸們不會放過任何捕獵的機會。

不過,如果有人看到這群山羊的頭羊,一定會非常驚訝,因為頭羊的樣子與其他羊截然不同,包括其他公羊。

首先,它的體型就比普通的公鹿大兩圈,健碩的肌肉在黑色的毛皮下滾動,四只強壯的蹄子像是四口鐵制的海碗,最令人驚訝的是它的羊角,長度簡直像是兩把軍刀,長而微微彎曲,就像是京劇演員戴在頭上的那種花翎,從角尖到末端,幾乎有它的大半個身體那麽長。

羊角不僅長,而且極為鋒利,如果靠近仔細觀察,還會發現羊角上縈繞著淡淡的黑氣,綠豆蒼蠅圍著這對奇異的羊角嗡嗡亂轉。

這只頭羊憑借這對可怕的羊角戰勝了一切挑戰者,成為這群山羊的頭領。普通的山羊之間為爭奪地位或者配偶也會用羊角打架,彼此低頭互撞,直到更勇猛的那只獲勝,但失敗者往往只會受到輕傷,很少在爭鬥中死亡,而跟這只頭羊打過架的公羊無一例外全都死了,被這對可怕的犄角刺穿了頭顱,甚至從頭頂一直貫穿了整個身體。

它活得比普通山羊更久,建立了一個比正常情況下更龐大的山羊群落,因為它有能力從野獸的爪牙下保護群體,總是能擊敗一切挑戰者。不過,羊群裏基本以母羊為主,公羊全都是它的血脈,稍微長大一些都被它趕出羊群自謀生路,只要是母羊全都被它留在群落裏,不論是不是它的血脈,因為山羊這種動物以“yin”著稱,並不在乎輩分。

這對犄角殺死了上百只公羊,其中甚至包括它的兒子、孫子、曾孫子,它們長大後又返回羊群,企圖挑戰它,奪取羊群的領袖地位,最後無一例外是橫屍於地。

它不僅會毫不留情地殺死挑戰者,還會用犄角剖開屍體,啃食骨頭,不論是什麽動物的屍體,不論是死了多久的屍體,因為骨頭裏含鹽分較多,包括普通的食鹽與礦物質鹽,令它的犄角變得更長更堅固,這些東西光靠吃草和吃樹皮很難維持它的需要。

由於它的犄角總是沾著腐肉,久而久之,大量細菌在它的犄角上滋生,別說被這對羊角捅個對穿,就算只是劃破傷口,也會因為細菌感染而引起敗血病。

當羊群們正在啃草的時候,站在一塊大石頭上眺望周圍的它,突然聞到一股熟悉的味道,混雜著血腥味與肌肉組織初步腐壞的味道。

山羊本來就擅長跳躍,它輕輕一跳,不費力地跳出十幾米遠,落到一堆亂石邊,低頭仔細嗅聞。

亂石間卡著一條大腿,人類的大腿,還穿著鞋和褲子,沒有身體的其他部位,傷口的橫斷面十分整齊,應該是飛機解體時被橫飛的殘骸碎片切斷的。

斷面露出白森森的骨頭,還流淌出它最喜歡的骨髓,它伸出舌頭貪婪地舔舐著。

森林的邊緣地帶,樹和草叢後面躲著兩個人影。

“等等,你要幹什麽?”

33號察覺凱瑟琳作勢拔劍欲動,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當然是把那只羊殺掉。”凱瑟琳毫不遲疑地回答。

“為什麽?”33號問。

“因為它在吃人!”凱瑟琳一副“這還用問”的表情。

這已經是她們墜機後的第二天了,她們已經在森林裏待了超過一整天的時間。

墜機後,她們就決定向一條山脊前進,一是為了居高臨下觀察周圍的地形,二是因為山脊上的樹木不像森林裏那麽高大和茂密,到了山脊上更容易被救援人員發現。

然而,看起來不太遠的山脊,她們在森林裏足足走了一天才算走到山脊腳下,她們不敢走得太快,更不敢跑,甚至盡量不說話,因為她們沒水,走了一天也沒找到水源,兩個人的嘴唇都幹得起了皮,再這麽下去,沒有在空難中摔死,怕是要在森林裏渴死。

她們喝的唯一的水,是昨晚睡覺的時候33號用割下的降落傘布和樹葉收集的露水,但那點水太少了,勉強也就是潤潤喉嚨。

當然,森林裏有不少動物,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喝動物的血來維生,但33號一提到這個,就被凱瑟琳義正言辭地拒絕了,她說寧願渴死也不肯喝血。

33號沒有這種道德潔癖……應該說是信仰潔癖,反正她打算如果今天再找不到水源,說什麽也必須殺動物喝血了,否則她和凱瑟琳恐怕只能喝尿了,而且由於沒有容器,只能喝對方的尿……相比之下,還是喝血不那麽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