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十四章 大殺器

喀布爾機場和喀布爾市區不是太遠,但是阿富罕窮,人也不多,所以機場通往市區的這段路,肯定不會多麽繁華,也不會有太多的人居住在道路兩側。

一段被美國人修過的公路,路況不是太好但也不是太糟,雖然不是瀝青路,卻也是石子壓實後的公路,除了灰塵大些之外,別的也沒什麽問題。

然後這條公路上稀稀拉拉的分布著一些房子,有路段密一些,有的路段房子稀疏一些,但是基本上,房屋也能把道路兩側的地方大致占滿。

再有就是阿富罕是多山地形,但喀布爾處於山間平原,又是荒漠地形,這就意味著喀布爾周邊雖然地勢平坦,但是因為缺乏灌溉條件,所以道路兩側沒有什麽植被,也沒有什麽溝壑縱橫的水利設施。

這些條件都決定了一件事,那就是這條死亡之路,其實是堵不住人的。

尤裏停在路上不是他走不了,而是他不想走。

塔班力順著這條路過來,是因為走這條路最近,最順。

但如果這條路真的被人堵死了,是可以繞的。

一共七輛車,其中四輛皮卡,三輛轎車,加起來差不多得有四十來個人,但是這四十來個人,到現在尚能活動的不過區區四五個。

死亡之路真的是死亡之路,就高光他們三個人打了這麽一輪,已經足以讓對手知道怎麽回事了。

塔班力可不是傻乎乎往墻上撞的人。

阿富罕人不是天生會打仗,而是帝國墳場這名字不是白叫,先跟蘇聯打了八年,自己混戰了十幾年,然後又跟美國人打了二十來年,就這麽多年的仗打下來,凡是能活下來的自然也就學會打仗了。

叫幸存者偏差也行,說是優勝劣汰也行,或者說大浪淘沙也行,反正能活到現在的阿富汗人,幾乎人人都有那麽兩把刷子。

碰到國王防務這種怪物,塔班力認倒黴,但是肯定不會就這麽接受失敗。

發現前路不通,塔班力的人幾乎是立刻就做出了正確的反應。

打不通就換個方向,既然敵人在路上,那就繞路。

這二十年了,阿富罕人始終在打的戰爭模式就是現在這種,他們實在是熟極而流,根本就不用想的啊。

美國大兵裝備精良,身上都是防護力很強的防彈衣,塔班力使用最多的AKM,還有AK74,根本就打不穿防彈衣的。

然後美國大兵幾乎都躲在掩體裏面,或者藏在裝甲車裏,如果不想辦法敲開這層硬殼,依然奈何不了他們。

還有就是阿富罕人始終不知道什麽叫空中優勢,但他們知道襲擊了美國人之後,只要沒能及時跑路,馬上就會被天上的飛機輪番的炸上好幾遍。

再不濟,也會遭到大炮的猛轟。

就跟眼下這仗差不多,現在前鋒部隊別截斷了,派出去的人幾乎全軍覆沒,可是這對塔班力來不是事兒,因為他們太熟悉這場面了。

塔班力之前是怎麽零敲碎打那些美國人的,現在只需要用同樣的方式來敲打國王防務就行。

結果就是帕特裏克換了彈鏈,高光換了彈匣,可是那些落在後面的塔班力大部隊沒有繼續前進,而是當即就停在了路上。

車上的人轟然四散,他們以極快的速度拋棄了車輛,然後他們開始沿著道路兩側一路小跑,沒有什麽陣勢可言,但是黑壓壓的起碼二三百人,就像螃蟹伸出的兩個鉗子一樣,很自然的就從兩側朝著高光他們圍了過來。

這應變速度,這單兵素質,這奔跑速度,無一不是精兵才有的表現嘛。

高光也不是很傻眼,他就是非常的驚訝。

美國人是怎麽在阿富罕堅持那麽多年,而且傷亡率其實維持的很低呢?

“沃特法克……”

兩側有高地,那些阿富罕人根本不用指揮,他們直接跑上了兩側盡可能產生高度優勢的地方,而一旦擁有了高度優勢,可以居高臨下的開火後,馬上毫不猶豫的開槍。

用非常大的人數優勢,盡可能占據高度上的優勢,然後在四周開火,即是襲擾,也是牽制被圍的敵人精力,順便還能打擊其戰鬥意志。

子彈開始橫飛,因為那些塔班力的士兵在步槍的射程內開火,這兩面的火力立刻就密集了起來。

等著敵人完成了包圍,也不用特別密集的包圍圈,但只要是四面八方一起有子彈打過來,這麽說吧,但凡有點兒軍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仗不好打。

帕特裏克有點兒懵,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是該射擊還是不該射擊。

機槍手是個簡單問題復雜化的位置。

現在不是一戰那時候了,已經沒有步兵排著橫線往前沖,然後被機槍子彈一排排撂倒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現在的機槍最大的作用是壓制,是阻止敵人的沖鋒,是壓制敵人的機槍火力,總之,機槍的作用很多也很重要,但是直射敵人的步兵絕對不是現代機槍手的主要任務,因為就沒那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