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 個人價值

幻影部隊用他們的高科技裝備結結實實的給高光上了一課。

結果可以說是顛覆性的,高光以前真不知道單兵武器已經進化到了如今這個地步,凡是對軍事科技稍有了解,或者說,只要是個小白軍迷,也該知道幻影部隊使用的戰場通訊設備,對於輕步兵作戰有著怎樣的意義。

馬格斯把幻影部隊的實力和底牌亮出來給高光看了看,但是他想看到高光最後終結戰鬥的能力,到現在高光還沒展現出來。

而猴子已經選擇了投降。

但是沒關系,高光知道他展示的機會已經來了。

在別人打算滅口的時候投降,高光不信猴子會這麽蠢。

來都來了,而且這架勢明顯就是沖著滅口來的,還有就是猴子知道的太多了,而且猴子也知道自己知道的太多了。

猴子要麽逃,要麽臨死前拉幾個墊背的,但他絕不可能真投降。

可見的敵人還有四個,但他們全都裝備了重型防彈衣,還戴上了標志性的防瘋狗面具,這說明什麽,這說明他們知道瘋狗來了。

所以,高光認為猴子在找機會帶他一起死。

有了這個認知之後,就該想想猴子打算怎麽做了。

對槍應該不可能,因為猴子知道瘋狗的厲害,他不會舉著雙手出來之後,再在瘋狗面前拔槍,大家至少打了三次,這點最基本的常識他肯定有。

既然不是槍,那就是炸彈。

手榴彈都不可能,因為手榴彈需要的時間太長,至少三秒,多了六秒,這點時間不夠猴子拉高光同歸於盡。

只能是炸彈,但又不是太大的炸彈。

如果猴子在這棟房子裏裝了個大炸彈,時刻準備引爆把自己炸上天,那麽他不必等到現在假裝投降,他完全可以等人一進屋立刻引爆。

還有,猴子可能知道自己走投無路,終將被人滅口,所以他可以做好準備自殺,但他不能帶著一大幫人一起死。

所以應該是小炸彈,而且極大概率是炸彈背心,比手榴彈威力大,但是距離稍遠就無法保證可以把別人炸死的那種。

打仗得學會動腦子,高光打仗是很莽,別人看起來是很瘋,但那是他的特長決定的戰法,那是假象。

真實的高光聰明的很,猴精猴精的。

短短一瞬間腦子裏閃過了幾個碎片化的念頭,搞清楚接下來應該怎麽做,高光左手猛然揮舞兩下,然後他低聲道:“打開手電!”

迪米特裏斯立刻按亮了步槍上的手電。

這時高光立刻大吼道:“猴子!你給我出來!”

高光揮手的意思是準備開火,他大吼是表明身份,讓猴子知道他已經來了。

“我出來了,我來了,別開槍!”

兩個人舉著槍慢慢的走了出來,然後一個人舉著雙手,身上穿著件看起來稍為顯得臃腫了一些的外套,跟在了兩人身後走了出來。

那個人走了出來,雷大聲道:“放下槍,趴在地上!”

前兩個人慢慢的把槍放下放,而第三個人臉上有些絡腮胡子,很是憔悴。

手電光直射猴子的臉,猴子看不清楚對面都有誰,他微微側了側頭,然後一臉沮喪的道:“瘋狗,你贏了。”

“猴子!莫裏斯的孩子被我……”

猴子神色大變,他顯得極度驚愕,而就在他為之驚愕的時候,高光手指一扣,啪的一聲槍響,猴子兩眼之間多了一個細小的彈孔。

沒有搖晃,沒有掙紮,什麽多余動作都沒有,猴子瞬間死亡,然後他整個人就像失去了控制的傀儡,先是委頓,腦袋往前一栽,無聲無息的撲在了地上。

槍響,兩個正在往地上放槍的人突然起身,擡槍,高光沒有理會近在咫尺的兩個人,他的手槍依然對準了房門大開的幾個房間。

雷轟然一槍,但他的霰彈槍竟然無法擊殺近在眼前的人。

迪米特裏斯也開搶了,但是這近在咫尺的距離,卻同樣無法穿透敵人的護甲。

毫無疑問敵人受傷了,但是受傷和瞬間死亡是兩碼事,受傷的人也能開火的。

但是另外兩個突擊手同時開火,他們的槍裏裝的是穿甲彈,7.62毫米口徑的穿甲彈,直到現在,他們特意裝備的穿甲彈才終於顯示了價值。

連續的槍響,兩個舉槍的人徹底向前趴下,而這時,兩側的房間內同時湧出了兩個人。

全身護甲,還有防彈面具,距離近,出來之前就用全自動步槍掃射,這是突擊作戰中完全無法避免的狀況。

但是高光依然動也沒動,他就站立在原地,右手一槍,左手拔槍,然後他不退反進,迎著槍口往前沖。

雷又是一槍,他打在了左側房門後的敵人側臉上,鉛彈沒能打穿防彈面具,但因為是側面命中,散成一片的鉛彈有一發從防彈面具的縫隙了打了進去,於是敵人應聲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