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八章 拿出證據?(第2/3頁)

李衛東直言道。

聽到他的話,宮鐵軍嘴角不受控制的抽了下。

跟交情無關?

他要信這話他就是傻子。

真要跟交情無關,今天你李衛東就不會跑這裏來了。

“這……”

宮鐵軍頓時猶豫起來。

總不能你李衛東說冤枉就冤枉吧?

你說放人,就乖乖的放人?

那樣他們監察科的臉往哪裏擺?

再加上之前付建斌的事情,他們這裏,豈不是真成了你李衛東二進二出之地?

堂堂第一大部,不要臉?

“宮科長放心,我既然敢這麽說,那自然是有證據的,更不會讓你為難。”

李衛東自信的說道。

“哦?”

宮鐵軍頓時驚訝一聲,不明白李衛東哪來的自信。

畢竟這件案子他親自監督,那名外國人都承認了,東西就是龐若雨賣給他的,而他事先並不知道那玉璽是國寶,不能買賣。

他只是覺得那東西很好看,也花了不少錢,就想著帶回去好好收藏。

畢竟他一個外國人,哪知道這裏的國寶長什麽樣?

甚至他連上面的字都不認識。

所以,在那名外國人的口中,自己也成了受害者。

並且要求他們要嚴懲賣給他玉璽的人,即龐若雨。

正是因為如此,這件事情才由監察科出馬。

只不過,龐若雨雖然抓了回來,但對方死咬牙,不承認玉璽是自己賣給對方的。

可隨後他的人卻找出證據,那玉璽就是由龐若雨的父親藏在墨雨軒的地下室某塊磚頭下面,雖然龐若雨撬開,並且遮掩了痕跡,但還是被發現了。

並且根據墨雨軒的老夥計回憶,龐若雨已故的父親,的確藏有一塊玉璽,但那老夥計原本以為早就被上交了,沒想是被父女倆藏了起來。

所以根據那老夥計的自述,肯定是龐若雨成了售貨員以後,悄悄把玉璽取出來,然後借機賣給了外國人。

畢竟賣給外國人,價格高不說,還沒有什麽後患。

唯獨沒有想到,會在海關處被查獲,然後順藤摸瓜,把龐若雨給揪了出來。

同時,墨雨軒的公賬中並沒有那塊玉璽,也說明是被龐若雨私吞了。

因此,哪怕龐若雨拒不承認,但在這些證據面前,她也沒有翻身的余地。

人證,物證,事實俱在!

在這種情況下,他不相信李衛東還能給翻案。

所以這會也有些好奇,想知道李衛東會怎麽說。

“如果宮科長調查過墨雨軒,那就應該知道,之前聯合營者叫余增寶,便是龐若雨的前夫,就在年前,因為某件案子,他被牽扯在其中,所以由我出面將對方抓獲,如今被秘密關押。

余增寶涉及的事情因為需要保密,所以不能告訴宮科長。

根據余增寶後來的口供,那墨雨軒是他巧取豪奪,從龐若雨父女倆搶來的,就連龐若雨父親的死,也跟他有關,不過這不是關鍵。

在余增寶被抓以後,墨雨軒的合營權才回到了龐若雨的手上,並且她成了墨雨軒的售貨員。

其實在此之前,我就從余增寶的口中知道了那玉璽的存在,但其只知道有玉璽,但一直沒找到下落,所以我後來找過龐若雨,對方答應交出那塊玉璽。

因為個人愛好玉雕,所以打算把那玉璽研究一段時間,再上交,這也算是我的一點私心。

所以,玉璽就從龐若雨的手中到了張雲尚的手裏。

宮科長可以去調查一下,我跟張雲尚因為去買舊家具相識,後來他幫我弄到一張剛打造沒多久的好床,加上他那人能淘到不少好東西,所以一來二去的,我跟他就熟了。

我研究玉雕所用的玉石,也全部都是由張雲尚幫我購買,我以糧食換取。

而張雲尚跟龐若雨的父親相熟,所以之前龐若雨落難,也幫著照顧了一段時間。

這也是為什麽龐若雨會把玉璽交給張雲尚的原因。

如今,張雲尚的家被查封,相信宮科長搜出了不少好東西,宮科長覺得以對方這個財力,需要把玉璽,會把玉璽賣給一個外國人嗎?

更何況,那玉璽對方一開始就答應借我研究。

龐若雨會在這種情況下,把玉璽賣給一個外國人?

她有這麽傻?”

李衛東侃侃而談,過程中,也把自己跟張雲尚的一些交易,趁機給洗白。

等最後形成完成的證據,這件事情也會就此揭過。

今後再也不怕會有人翻出來找他的麻煩。

所以,李衛東這趟來,既是解救張雲尚跟龐若雨,也是掃清自己以前無知犯下的錯誤。

雖然他借玉璽這種事情多少有點小問題,但那玉璽本來就是龐若雨私人的。

如果不賣給外國人,只要她自己藏著,問題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