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讓我去監獄?(第2/2頁)

“這件事情聽你姨……你媽的,等你二叔幫你打了野豬肉,交給你朋友之後,不許再去黑市。

以後糧食的事情你也少操心,沒你在的時候,我們還能餓死了不成?

至於拾掇東屋,你又什麽都不懂,有什麽好看的?讓你媽在家幫你看著就行。”

李書群幹脆一錘定音,他對李衛東改口叫媽,還是挺滿意的。

對於他的話,李衛東左耳朵聽,右耳朵冒。

沒他往家裏弄糧食,是餓不死,頂多困難點罷了。

可既然能吃好喝好,幹嘛遭這份罪?

更何況,他往家裏弄糧食也是想讓奶奶享享福,幫張秀珍減輕點負擔。

“糧食的事情,您就甭管了,您要是看不順眼,以後就別吃我弄回來的糧食,就跟李衛民一個桌,你倆自己的飯自己解決。”

李衛東可不慣著他,把自己一腳踹到監獄裏去,還有理了?

也不知道他去監獄以後,是做什麽工作。

給那幫犯人掌勺打飯?

還是給他們上思想課?

想想就離譜。

他就只是想躺平,當個鹹魚,又沒礙著誰,怎麽就這麽難呢?

“不吃?”

李書群斜斜瞅了李衛東一眼。

這兒子怕不是傻吧?

有面粉雞蛋,有好吃的,他憑什麽不能吃?

在這個家裏,他才是一家之主,什麽時候輪到這臭小子當家了?

“行了,你回頭跟老汪打個招呼,晚幾天就晚幾天,等衛東把事情都忙完了再去報道。”

張秀珍生怕這爺倆再吵起來,趕忙制止。

眼下這個結果,在她看來已經是很好的了,畢竟是一家人,總不能弄得跟生死仇人似的吧?

甚至讓李衛東去代替李衛民報道,她也是提了意見的。

不然等李衛民回家養傷,李衛東又天天在家,這擡頭不見低頭見的,難保這兄弟倆不再鬥起來。

所以,幹脆來個眼不見為凈。

吃了飯,李衛東在李書群能殺人的目光中,再度搬著凳子找了個不礙事的地方曬太陽。

這也讓李書群堅定了自己的想法。

你不是喜歡曬太陽嗎?

那就去監獄裏好好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