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憤怒(第2/2頁)
更沒想到,光線傳媒股價因此一度飆升64%,市值增值超過33億,王長田身價增值近10億元。
資本市場真是一個神奇的地方,4億竟然能撬動33億。3000萬一轉眼就變成了33億,放大了100倍。
而徐爭作為導演,按照事先合約,可以拿到10%的分成,也就是4000萬。
賺了個零頭……
不甘心!
這種賺小零頭的事在《港囧》時就不存在了。
徐爭憑借知識產權和勞力投入在一開始就拿到了《港囧》接近一半的票房分成。
也就是說,徐爭沒花一分錢,就得到了《港囧》未來的一半利潤,當然也就得承擔50%的風險。
為了規避掉這個風險,徐爭在《港囧》上映前用1.5億把《港囧》的票房收益賣給了21控股,也就是後來的歡喜傳媒。
這樣,如果《港囧》賠了,徐爭已經納入荷包1.5億的穩定收入,而其他部分虧損則會被21控股的其他股東和股民來分攤。
如果賺了,21控股在香港股價勢必上升,作為大股東的徐爭自然也會從中分得一杯羹。
可謂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而這個時候,21控股背後的掌舵手已經是玩殼專家董平了。
沒有董平的指點,徐爭也不會這麽快地在資本局上如魚得水。
導演中有西北圈,有京圈,有港圈,如果你哪個圈都不屬於該怎麽辦?
那就自己組一個圈,大佬會向你靠攏。
徐爭就是其中典型……
其實,他如果只是創作者也沒關系……
至少,他為觀眾帶來了很多優秀作品。3
壞就壞在貪婪,到後來甚至很多影視作品還沒開拍就盈利了,靠植入廣告、倒賣投資權等等,很多影視項目已經變成了金融工具,最終成品是什麽樣根本無關緊要。
問題是,徐爭現在跟天美混,賺的從來就不是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