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再至上影節
“這次回來,先不要拍電影……多參加幾場活動,尤其是官方組織的活動!”
沈旭東點頭:“嗯……我明白……”
“我去問問總局的人,到底什麽章程……”
“辛苦……”
“知道辛苦下次就別幹這種事了,你知道多少雙眼睛盯著我們嘛,就等著我們犯錯誤!”
“……沒有下次了……”沈旭東轉移話題:“《陽光兇猛》給周星弛多少片酬?”
聽到這個,高芬芬嘆氣:“……可能要打官司!”
“打官司?為什麽?”
“他公司對我們出示的電影成本、策劃、宣傳費用表示不認可,想找第三方查證……”
“神經病啊?”
“對呀,所以鐘麗芳直接回復:無權利也無義務告知,並且聲稱周星弛的要求‘太過分了。’……”
宣發上,某些敏感的錢,是說不清楚的,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理解為“商業機密”,為了保護不對稱的行業訊息,畢竟要靠著這個賺錢,全托底了告訴公眾肯定是不行的!
另外,影評軟文,車馬費這類行業潛規則確實是不能公開給,畢竟灰色交易,全說太白了也破壞行規……
別說演員沒有權利向影片制片方、發行方要求成本了、宣發賬目明細,就連導演也沒有權利!
當然,鐘麗芳還是給了他一張明細——很潦草的賬目,包括制作成本8000萬、演員片酬3.2億,版權使用費用4800萬,宣傳費用6000萬,還有5000萬的票補
嗯,接近6億的賬目,半頁紙就打發了。
周星弛方感覺智商被侮辱了!
踏馬的,公司裏報銷幾千塊要的票據和報銷單比這復雜的多吧?
如果這是真的,也就意味著《陽光兇猛》的利潤不超過2億——加上海外收益……
那15%的分賬才3000萬港幣而已……
周星弛已經簽了分賬票房形式,也就是說這部戲他的收入不會超過之前簽的1500萬美元片酬……
他當然很生氣!
《陽光兇猛》純劇情片,拍攝周期一個半月,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制作成本不會超1500萬港幣,至於演員片酬,這幫演員雖然不會看在周星弛的面子上加盟,但嘉禾+PPTV順便+中國星的面子,他們得給!
嗯,中國星以版權形式入股,占了10%的投資額……
整部電影實際成本沒有超過1億港幣——周星弛、吳孟達的片酬分別是500萬美元以及300萬美元,其他演員基本都是5萬港幣左右……
至於宣發投入……確實超過一個億,光是砸票補就花了5000萬!
否則,哪來這麽多19塊9的電影票?
這些不可能對周星弛明細——否則,要給他超過一億港幣的分賬……
鐘麗芳不舍得,反正以後也不會合作了!
沈旭東對此不置可否,直接問了:“網上有這些報道嗎?”
“……暫時還沒有,不過好多公眾號都在計算周星弛的收益……”
“注意輿論……”想了想,沈旭東補充一句:“實在不行,私底下補償他2000萬……”
“那也得等官司結束……”說到這,高芬芬猶豫一下:“周星弛的新電影,我們不參與了?”
“拿什麽參與?”
“可以幫著發行啊!跟《西遊降魔篇》似的……”
“算了吧,最多讓貓眼聯合發行……”
……
國內的一線大片,特別搶手的導演的電影,一般都是攢局前期大公司就開始介入了,投資換取發行權,或者以宣發入股換取票房分賬權益,小的宣發公司根本摻和不進去的。
保底發行,就是片子拍出來了,有大咖有流量明星,為了搶到發行權,發行公司直接對制片方保底,片子賠了,制片方穩賺不賠,發行公司賠錢,小公司直接就倒閉了。
當年恒業激進保底失敗後元氣大傷——《夢想合夥人》、《夏有喬木,雅望天堂》、《大話西遊3》……
連續三部失敗,直接從新三板摘板!
沈旭東不看好保底發行——一部片子一旦簽署保底發行,風險直接變成保底方承擔,利益則交向制片傾斜,影片投資風險也轉移到了發行環節,所以,絕大多數保底運作是失敗的。
《西遊降魔篇》還有《陽光兇猛》之後,周星弛很‘了解’的自己的能量,所以,一般的保底價格他是不可能同意的!
所以,他才敢簽四年內實現凈利潤10.4億元的對賭!
要知道楊小蜜的對賭合約才3個億……
沒點自信能簽10億對賭?
原時空,《美人魚》的保底金額是20億,而且還有後續分賬合約,所以,光線傳媒說了‘70%都被周星弛賺走了!’
沈旭東可忍不了這個!
……
回到京城後,沈旭東果然參加了不少活動,基本都是官方組織的,類似‘青年電影影展’、‘青苗計劃’、‘資本+電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