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首周過六億

還有一個‘願望’,當然是成龍、元彪、洪金寶合體亮相咯!

成龍的《唐人街》,正在拍攝中……他們三聯合主演……

之後還有一部《龍餐廳》……

當然,眼下重要的是《陽光兇猛》。

其實,《陽光兇猛》主要賣點就是情懷還有周星弛的一些傳言……

他給人的感覺很神秘,基本上與他有過交集合作的人上節目總會被人問起究竟周星弛是個怎麽樣的人?

每個人都給出不同的回答……

但基本都是‘難相處’、‘自私鬼’、‘死要錢’……

按照田啟文的話來說——田啟文在星輝服務了十三年的老臣子是最可能了解周星馳的人。

‘跟很多老友都因為金錢問題鬧翻。

比如吳孟達,比如羅家英,比如黃一飛,比如少林足球的投資人林小明,比如星輝公司的投資人……輕則不再來往,重則法庭相見。

偏執狂。

一切都要按照他的意思來,和他合作過的導演都這麽說,不然就各種鬧騰,久了誰都受不了。

他是個作天作地的十三點,熱愛打官司,為了錢的糾紛,和鄰居因為聲音吵鬧打官司,和加拿大政府為了移民打官司,為了媒體亂寫打官司,他的很多時間都浪費在各種官司上。’

‘刻薄寡恩啊,跟他一起走過來的剩幾個?不是死了就是不來往了,更有甚者直接對簿公堂,最直接的原因基本都是因為錢,這還不能夠說明問題?’

一個人說周也就罷了,所有人都在說周,那周肯定有問題。

洪金寶,王景,叻哥,都是在香港本地有頭有臉的人物,難道他們都在胡說八道?

特別是叻哥(陳百祥)一句問話“你看周星馳有沒有平輩的朋友?”

當然,網友都是有濾鏡的……

一句‘天才都是獨孤的’,‘我只看他的電影,又不用跟他交朋友’……

很有道理!

反正《陽光兇猛》一上映,關於周星弛的討論迅速成為熱點……

網友一邊倒的支持周星弛。

……

“給了他兩個選擇,一是1500萬美元的片酬,二是500萬美元+15%的利潤分紅……”

“成本挺高的,接近五億港幣……基本都是片酬支出……還有版權支出……”

“那麽多友情出演的,你以為是看在周星弛的面子上?全都是拿錢砸出來的!”

“最低也是50萬港幣……”

“版權支出……中國星(永盛)跟周星弛基本上鬧掰了,我們開價5000萬,才給我們用版權……”

“是,版權沒那麽貴,但要用在周星弛電影裏,就很貴了,向太說了,如果我能勸說周星弛當面道歉,就不用給錢,免費給我用……很可惜,我沒有那麽大的面子!”

“這個電影,票房不到15億,根本談不上盈利,要不是我老板想圓夢,我根本不會做這個戲!”

香港,鐘麗芳跟堵住她的媒體,回答了幾個關於《陽光兇猛》的話題……

《陽光兇猛》香港票房也很好,首日票房680萬港幣……

刷新了華語片首日最佳票房記錄。

還是敵不過好萊塢大片——《鋼鐵俠3》首日開畫破千萬港幣……

不過鐘麗芳的語氣似乎並不看好這部電影……

呃,她在裝!

《陽光兇猛》的成本確實挺高的,但也沒到5億港幣的程度,也就兩億出頭,為什麽說的這麽高?

當然是不想分利潤咯!

嘉禾以後又不跟周星弛合作……

一部電影,導演是邱禮濤,演員都是嘉禾找來的,周星弛憑什麽拿走15%的利潤?

給他1500萬美元的片酬就不錯了!

……

《陽光兇猛》確實很猛,首日1.9億,次日2.17億,第三天2.02億,首周三天,票房破六億!

然後‘周星弛日記’在網上廣為流傳……

《一周日記》,大概寫於1992年左右。

日記內容記載了一些瑣事,也有一些思考,比方說‘聽聞台灣片商最近以聯手購買港片的方法,以壓低港產片的價錢,而且更定出一條新例,就是不再以自負盈虧的方式合作,而要和香港片商分擔責任。我認為台灣片商有此新例,是為保障他們的利益,實屬無可厚非,香港片商要謀對策,亦只能拍多一些高質素的電影,希望可以沖出亞洲,發覺多些新市場,這樣便無需過分倚靠台灣市場!’

‘我的喜劇形象已被大家認同,本來對一位演員來說已是成功的必備條件,但我卻認為不足夠。因為我覺得自己經常演同一類型的角色,沒有什麽變化,就好像潮流一樣,很快會過時,所以我希望嘗試不同類型的角色,好使觀眾知道我並不單只是搞笑的小子而已。’

沒辦法,隨著電影的爆火,周星弛再度成為熱點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