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我去,真熱鬧!(第2/2頁)

有意思的是,金庸一面提出馮嚴陳等人“未經我授權而自行點評”,一方面說他們評得認真,功力深厚。

其實……他們三各自出過一套“點評本金庸”,基本上就是把金庸小說翻印一遍,加上一些評價,就出版賺錢了。

這玩意比同人文可惡的多了!

金庸只是畏懼這幫人的影響力而已——對於一些出身學院派卻又做盜版的人,他不敢過於得罪,只能用這種耐人尋味的筆法,一面淡淡地說這幫人未經授權就亂印他的書賺錢,一方面說他們點評得還可以。

怎麽講呢,畢竟大陸開放的時間太短了,很多人並不了解,以為就是《1984》裏的老大哥做派……

後來大概是搞明白了,然後就把江南給告了——《此間的少年》,賠了188萬。

扯回來,至於華宜……大概是想留住陳導明,畢竟黃家兄弟跟王景花的合約明年就到期了……

黃家兄弟跟王景花肯定是有矛盾的,因為這幫藝人是掛靠在王景花旗下,而非華宜旗下!

嚴格說,黃家兄弟和王景花之間屬於合作關系,並非雇傭關系。

華宜要發展,就需要藝人,而且是分屬自己的藝人,明星必須是華宜的明星,不能是她王景花的。

所以,絕逼要收回權力,王景花自然也要誓死維護,這便產生了大矛盾……

從這個角度來講,即便沒有橙天和吳克波,王景花大概率也會率隊出走的……

陳導明自然是黃家兄弟爭取的對象之一……

王景花旗下人很多,但頂事的就那麽幾個,陳導明當然是旗幟人物!

要是陳導明走了,那……影響太惡劣了!

不過,你們可以找沈旭東,橙天的吳克波就不行了嘛?

果然,沈旭東才掛斷電話,吳先生的電話撥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