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200萬美元經費

在歐美國家,開展一個臨床課題研究,尤其是藥物研究,那真的是用錢堆出來的。

就比如omeprazole這只新藥。

阿斯利拉醫藥公司已經投入了5億美元,光是一期廣告推廣經費就是2000萬美元,這還不包括後續投入。

可以這麽說,要讓全世界都知道你有這麽一只好藥,光是宣發費用,就可以跟研發費用相等,不是財團或者大資本,根本就玩不轉醫藥行業。

光是廣告還不夠,還得跟國際上知名的醫學專家,想著醫學會、醫協會合作,這又是一筆巨大的投入。

比如阿斯利拉醫藥公司想跟梅奧診所或者克裏夫診所等國際知名醫院,知名教授合作。

你想獨家贊助他們一個重大課題,沒有500萬美元請靠邊站。

如果說一只藥物經過一個課題研究,可以成為某一個常見病的獨家用藥,對那些醫藥巨頭來說,投入幾千萬美元的課題經費都是常規操作。

所以200萬美元,外加一大堆苛刻的條件,真的是最低標準了,低到德尼爾森都不好意思了。

這可是在ICPF醫學會,以及塞格爾教授的聯合推薦擔保下,才給出這麽點錢,多少有點打發叫花子的感覺。

說好聽點有些對不起人家課題組,說難聽點廠商還不是百分百信任你課題組。

但對陳棋,尤其是蘭麗娟來說,200萬美元那絕對是天上掉餡餅的大好事。

目前整個華國來說,哪個教授,或者哪位專家權威手裏的課題組,能有這麽多錢?

就算是學部委員級別的老專家(院士),跟國家申請一個課題,跑斷了腿,人家可能就給你個幾萬人民幣。

200萬美元,去銀行官方匯率兌換一下,那可都有700萬人民幣來。

這麽多錢,買下個越中四院都綽綽有余了。

所以蘭麗娟激動壞了,緊緊握著陳棋的手不放松,她無論對課題研究,還是未來職業規劃都充滿了信心和鬥志。

而陳棋則更多是關注“錢”本身,200萬美元要在3年內看到成果,這個要求高嗎?

對別人來說,這個要求非常不合理,3年一定要出成果,可醫學研究這玩意兒誰能百分百保證?

但對陳棋來說,不就是“四聯療法”嘛,還用研究個屁啊?

別說3年了,你現在給他3小時,他就可以把整個臨床研究結論寫出來,保證是最權威,也最經得起臨床考驗的。

而且按行內潛規則,課題負責人,個人可以拿走50%的錢,也就是100萬美元蘭麗娟可以裝入自己腰包。

後世有些大學教授更狠一點。

課題完全讓自己的研究生去做,每月給他們個幾百一千的補貼,等成果出來,相當於所有的課題費都落入了教授個人的腰包。

更何況課題成功,結論出來,能將omeprazole快速在國際市場上推廣出去,那還有200萬美元可以獎勵。

塞格爾教授不參與分錢,張春意教授其實也是搭順風車的,到時贊助她其他幾個課題就行。

那就是這些錢,陳棋和蘭麗娟這兩位課題負責人,是有絕對的支配權,也就有了絕對的收益權。

發財了有沒有?!!!

可以買更多房子有沒有?!!!

陳棋兩輩子為人,都受夠了公立醫院復雜人際關系的氣,夢想等條件成熟,政策開放後,自己開一家三甲醫院。

開大型綜合性醫院,好家夥,那投入打底都是十幾億的。

而且醫療行業是投入多,見效慢的行業,就連後世資本都不願意進入的行業(除非是某田系),可見需要大量資金沉澱。

比如買一台腫瘤放射治療設備TOMO,5000萬起步;

Force雙源CT,價格在3000萬人民幣一台;

另外,1500萬的磁共振機,1000萬的數字減影血管造影機等等,還一買就要買好幾台。

再比如建一個設備齊全的ICU病房,20多張病床那種,沒有1個億你根本就拿不下來,錢是嘩嘩流出去。

那他現在開始就要慢慢原始積累,錢當然是越多越好,憑自己的勞動去賺錢,不丟人。

雙方談判非常愉快,第二天就簽署了合同。

陳棋留了個心眼,合同的主體不是越中人民醫院,也不是越中四院,而是以他們夫妻個人的名義簽的字。

這樣是防止某些人再犯紅眼病,到時錢到了國內,劃到了醫院賬上,那就是狼入虎口了。

這年頭,挪用科研費用那是家常便飯,200萬美金,到時能有20萬美金給課題組就謝天謝地了。

以個人名義跟國外醫藥公司合作最好,人家是贊助你個人,不涉及國家利益或者集體利益,所有課題費用就是個人保管。

省心。

圓滿完成任務的蘭麗娟心情愉快,在塞格爾教授的邀請下,去參觀卡洛林斯卡醫院了,這可是世界十大醫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