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山神的懺悔!(第2/2頁)

一百殺威棒結結實實打完了。

兩位神吏拖著鹿山神,進入了山神廟再次拜見楚塵。

鹿山神陰神魂體虛弱,再無往日凝實,神光黯淡,那叫一個淒慘狼狽。

楚塵看了看鹿山神,道:

“鹿山神,你可知錯了?這一百殺威棒,可將你心中魔性泯滅?”

“小神知錯了,小神悟了。”

鹿山神連連點頭。

他不僅“悟”了,而且還舉一反三,有了自己的感悟,做出了極其深刻的檢討:

“小神想了想,深感後悔,小神乃一方山神,秉受天命,牧守一方,當盡忠履職,救度黎庶,濟世解厄,此乃無上修行大道。”

“千不該,萬不該,心生貪魔,這才誤入歧途。”

“所幸有都管大人與尊師及時勸誡,小神這才幡然醒悟,有了迷途知返的機會!”

“小神知錯了,還請看在小神多年來兢兢業業履職,庇護一方百姓的份上,饒了小神這一會,小神敢發誓,從沒有害人性命,這些年小神兢兢業業,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還請都管大人網開一面,原諒小神的不敬!”

楚塵有點意外,鹿山神認罪認的很快,還真是一尊“妙”神。

不過,楚塵細細一想,也猜到對方些許心思。

鹿山神最後的“饒恕他的不敬”才是重點。

無論是“遊走人間”還是“邀求祭祀”,情節不嚴重的話,懲罰有限。

前者仗打一百棍,後者“徒”兩年。

徒刑,指的是犯罪者一定期限自由,強制其服勞役的刑罰。

鹿山神“邀求祭祀”,只是擾民,暫時沒有百姓因此至死,按照鬼律,判他兩年“徒刑”。

接下來兩年,他若無召請,若無妖魔作亂,他不得隨意出入山神廟。

鹿山神怕的不是鬼律,怕的是他這個雲林縣都管,怕楚塵記恨他怠慢不敬,日後找他麻煩。

楚塵淡然道:

“你放心,本都管沒有那麽小心眼,你若是知錯就改,本都管日後不會刻意找你麻煩,若是你只是敷衍了事,想著熬到本都管任期到了,離開雲林縣後你又能肆意妄為,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即便他日我離開了雲林,我也會惦記著。”

“你我有緣,你好生記著!”

“是是是!”

鹿山神點頭不叠,笑的很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