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毛衣

姜麗雲在上個月10號買了三輪車。

一眨眼,時間已經過去快一個月了。

這一個月裏,她又買了一輛自行車,但其他開銷不多,再加上雞肉價格下降以及她每天賣十只雞……

如今姜麗雲手上的現金,有一千七百多。

加上剛到手的一千四,她的存款甚至達到了三千一。

可即便如此,給家裏人買衣服對她來說,依然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在二三十年後,買一件衣服穿上幾回不喜歡不要了很正常,有些人買了衣服之後,甚至一次都不穿。

對那時候的人來說,衣服是取悅自己的東西。

但這時候的人對衣服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

這時候的人買衣服,那都是奔著穿很多年,甚至穿十年去的!

姜瘸子夫婦的衣服,就都已經穿了不知道多少年。

其實他們家,要說在吃穿上最受委屈的,絕對是姜瘸子夫婦。

他們會把他們認為的好東西,全都留給孩子,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他們睡的是簡易的,自己用木板搭的床,床上的被褥縫縫補補臟兮兮的,甚至曾經拆開了做尿布的床單,他們都能縫回去繼續用。

姜麗雲挺想把他們屋裏那些破爛全都扔了,但想到自己屋裏也是一堆破爛,她就不吭聲了。

這時候的人覺得衣服要穿好幾年,是因為衣服的價格相比於工資來說,其實挺貴的。

商店裏的的確良襯衫要二三十一件,而很多人一個月的工資才幾十塊。

就連土布都不便宜,這會兒他們村還有很多人會自己用織布機織布,整個織布過程非常麻煩。

之前姜麗萍出嫁,她的四床被子就是用土布做的,他們家沒有織布機,吳小春也沒精力整天坐在織布機前面織布……那些布是姜小姑織了之後,便宜賣給吳小春的。

所以買衣服真的是挺大的事情了,他們家人還多,這衣服買下來肯定不便宜。

好在像姜瘸子和吳小春,不需要給他們買多好的衣服,去布店扯點布,讓裁縫給他們做兩身就行了。

這麽做,倒也不是姜麗雲想省錢,主要是這時候的農村老人都這麽穿,姜瘸子夫婦沒必要特立獨行。

真要給他們買了新款的衣服,他們說不定都不敢穿出去。

至於她、馮易還有姜麗雨,姜麗雲打算扯布給每個人做兩身衣服,然後再一人買一件體面點的,冬天穿的外套。

她和馮易接下來可能要出門辦事,到時候要穿好點。

至於姜利海要買什麽,這就是姜利海的事情了,姜麗雲叫上他,是因為姜利海其實也沒啥好衣服。

姜利海小時候還好,他是最大的那個,姜瘸子夫婦有點布料都給他做衣服,但等姜麗萍長到七八歲,他能撈著的就少了。

姜麗萍說她是女孩子要穿女孩子的衣服,而且給她做的衣服,將來姜麗雲還能穿,一件衣服可以給兩個人穿更劃算……她總能要到更多的布料。

姜利海面皮薄,不好意思要,就吃虧了。

沒辦法,姜瘸子夫婦都是沒主意的,誰要給誰,誰鬧給誰,就希望息事寧人闔家歡樂。

算來算去,其實最吃虧的是她,姜麗雲記得很清楚,她從小到大,穿的一直是姜利海姜麗萍的舊衣服,到最後這些舊衣服,還到了姜麗雨手裏。

好在她和姜麗雨都不挑揀那衣服是男孩穿的,還是女孩穿的……其實本就差不多。

不過他們小時候農村家家戶戶都這樣,倒也沒法說什麽。

在六七十年代,基本上都是老大穿新衣服,老二穿舊衣服,老三穿破衣服。

這幾年姜利海長大了,整天在磚瓦廠住著,姜瘸子夫婦就想不起來要給他做衣服了,姜利海自己倒是攢錢做過,但跟她剛進沙發廠時買的衣服一樣,早就舊了。

現在姜利海即將訂婚,他需要買點新衣服。

“麗雲,要買衣服的話,我能叫上春琳嗎?”姜利海問,又解釋了一下,“我問了人,談對象如果談成了,要給女方買衣服。”

他們這裏確實有談婚論嫁的時候,男方給女方買衣服的傳統。

上輩子這時候,謝祖根的母親就給謝祖根錢,讓謝祖根帶著她去買衣服。

那天謝祖根帶她去國營的早餐店吃包子,帶她買衣服,花錢特別大方,她也是真的高興。

畢竟在那以前,沒人給她這麽花過錢。

她最初的時候對謝祖根是有些喜歡的,就因為謝祖根能給她花錢。

姜麗萍願意嫁給李旭陽,不也是因為她公婆願意給她花錢?

不過謝祖根那個一直不喜歡她的母親都知道要給謝祖根錢,提醒謝祖根帶她買衣服,吳小春和姜瘸子竟然一點反應也沒有,也是讓人無語。

當然,吳小春和姜瘸子可能壓根不知道這件事,亦或者覺得子女自己能辦好。